懷孕女性發現甲亢後如何治療

妊娠早期發現甲亢,儘量作人工流產,等到甲狀腺功能控制到正常水準,停藥後才可考慮再次妊娠,畢竟抗甲狀腺藥物以及甲亢本身對胎兒的發育還是有影響的。

如果必須保留妊娠,則主要採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也可選用手術治療,但禁用放射性藥物進行治療,因為放射性藥物可通過胎盤造成胎兒甲狀腺組織破壞。在藥物治療中,應注意不可給予普萘洛爾(心得安)作輔助性治療,因為普萘洛爾可引起胎兒生長發育遲緩、心動過緩、早產及新生兒呼吸窘迫。

對抗甲狀腺藥物的選擇上,一般選用丙基硫氧嘧啶,因其通過胎盤的量比甲巰咪唑少,而且能抑制T4轉化為T3。

妊娠早期,胎兒的甲狀腺未發育成熟,不具有吸碘功能,不受TSH興奮,抗甲狀腺藥物用量與非妊娠者相同,應儘快控制甲亢症狀,以利於妊娠。妊娠中期,胎兒甲狀腺功能已基本發育成熟,抗甲狀腺藥物用量不盲過大;為防止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應把孕婦的甲狀腺功能控制在正常稍高水準。

妊娠晚期是胎兒腦發育的關鍵,抗甲狀腺藥物的用量要進一步減少或停用,如丙基硫氧嘧啶用量不能超過每日100毫克,以免影響胎兒的大腦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