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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三)

 人的自我發展到了更高層次,它的信心和自在感就不會執著在自我這個「我相」裡,他一方面明白到我相只不過是收集許多自己和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所形成的概念而已,於是看清它原來是一個影子,

不是真實的我,而從中解脫。另一方面,由於自我功能的成長,信心和自尊具足,於是不再執著於自我。當一個人能放下我執,而原本的覺性真我就自然顯露出來。這就是見性的契機了。因為圓成實的自性已經展現在眼前了。於是,我們必須把唯識心裡學的人格理論,做個解釋,以便對生命的終極意義有更深一層的瞭解。依唯識論的說法說法,人的「我」由三個部分構成,
包括:現實的我(依他起性形成的我)、理想的我(由執著所起的我)和圓成實的我(佛性的我)。這三者的互動情形,表現出個人的自我功能、心理健康狀況。茲分述如下:

壹、 現實我的超越

這是現實生活中所顯現的我,它是一團「識」的結合體,不是本質的我。現實我識個體透過「依他起性」所形成的一堆資訊和自我觀念。

從唯識學的觀點來看,自我觀念是個人生活經驗的產物,

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當中,總是把別人對自己的看法,自己適應環境的觀感,以及生活上滿足需要的方法和欲求,結合成為一個我相。在這個我相裡包括了自己的種種心裡需要、行為模式、情感的反應、能力和想像力。

現實我是自己與環境互動作用的產物,它本來是不存在的。換句話說,我們對自己所執著的自我形象,都是自性與因緣互動所生的意識活動,而不是實存的。

然而,這個被一般人認為是實實在在我,在佛經裡卻被視為假我或影子,認為它不是本來就有的自性。

《楞伽經》裡談到「無性」的問題,說自我本身沒有什麼可以具體掌握的自性,如果有的話,也只不過是生活經驗的因緣互動所產生的自我印象,而那些印象畢竟是外來的,不是本來就有的。如果拿因緣所生的我相當作自己,簡直就像把夢境當真一樣的犯了錯誤。然而實際的我是人類生存現象的自然表現,

我們離不開這個因緣所生的我相,也不可能逃避這個我相,因為它是生活的軌跡與倒影,它伴隨著生活自然出現。這一來《金剛經》上所謂的「無我相」,指的不應該是沒有我相的存在,而是指一個人不要被我相所束縛,要從我相之中醒覺過來,否則就會墜入一個自以為是的自我中心裡,而生活在一個狹隘的心理生活空間,失去活活潑潑的生活力。

人類從生活中所形成的自我印象,還包涵了我們的生活經驗,它累積成許多的知識。但是知識並不是經驗的直接產物,它是經過智慧覺照之後所產生的現象。這些知識並不是恒常的,知識往往只是暫時的答案。因此,人如果沒有透過醒覺的功夫,會把知識當作真理,把社會規範當鐵則,那麼這個我相所儲存的知識在事過境遷之後,會成為誤導我們的邪知邪見。

現實我是觸目遇緣的生活經驗所編織的知識、自我觀念和情感狀態。雖然它是環境的產物,但就現實生活層面而言,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對待這現實的我相,只要能不執著於它,能空掉對它的執著,就可能把生活經驗的素材,化為提升精神生活的資糧,成就德滿圓覺的最高生命意義。

佛陀以空來教誡人,就是要我們放下那個非屬於自性的我相,所以才在《楞伽經》中特別提出相無性,生無性,義勝無性。意思是說,你所能感受的我相不是本有的,而是外來的,所以叫做相無性。你心中所想像的欲望和理想,也是由自己意識活動所產生的,並非本來就存在,所以叫做「生無性」。至於「你想要追求」的第一勝義和究竟覺,也是你自己識的活動所現,它不是本來具有的,所以勝義也無性。

 唯識心裡學提出三自性和三無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一切的思想行為以及自我的觀念,都是依經驗因緣而形成,而不是真的有一個可以確切掌握的自性,如果有的話,就是生活經驗所歸攝的意識活動。從佛經的理路來判斷,佛陀為了避免學生把我相視為實在,而固執於我思和我見,反而失掉了覺查的能力,所以要弟子們「受諸受而無所受,因無所受而受諸受,所以不為五受所擾。」這麼一來才可能發揮智慧,光明遍照,故《中觀論》中說:「汝若破眾因緣法第一空義,則破一切世俗法。」(不被我執所綁架)領會到這個道理的人,縱使他人對他非難,亦能真正做到「有過則改,無則勉之」,而不動於瞋怒,不發於愁思,不形於焦慮與憂鬱。平常為人,也就不會驕矜自大,不以高下分別來看世俗的事情。那時候心平氣和,什麼事情也就看得更透徹了。

現實我是觸目遇緣的生活經驗所編織的知識、自我觀念和情感狀態。雖然它是環境的產物,但就現實生活層面而言,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對待這現實的我相,只要能不執著於它,能空掉對它的執著,就可能把生活經驗的素材,化為提升精神生活的資糧,成就德滿圓覺的最高生命意義。

佛陀以空來教誡人,就是要我們放下那個非屬於自性的我相,所以才在《楞伽經》中特別提出相無性,生無性,義勝無性。意思是說,你所能感受的我相不是本有的,而是外來的,所以叫做相無性。你心中所想像的欲望和理想,也是由自己意識活動所產生的,並非本來就存在,所以叫做「生無性」。至於「你想要追求」的第一勝義和究竟覺,也是你自己識的活動所現,它不是本來具有的,所以勝義也無性。

 唯識心裡學提出三自性和三無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一切的思想行為以及自我的觀念,都是依經驗因緣而形成,而不是真的有一個可以確切掌握的自性,如果有的話,就是生活經驗所歸攝的意識活動。從佛經的理路來判斷,佛陀為了避免學生把我相視為實在,而固執於我思和我見,反而失掉了覺查的能力,所以要弟子們「受諸受而無所受,因無所受而受諸受,所以不為五受所擾。」這麼一來才可能發揮智慧,光明遍照,故《中觀論》中說:「汝若破眾因緣法第一空義,則破一切世俗法。」(不被我執所綁架)領會到這個道理的人,縱使他人對他非難,亦能真正做到「有過則改,無則勉之」,而不動於瞋怒,不發於愁思,不形於焦慮與憂鬱。平常為人,也就不會驕矜自大,不以高下分別來看世俗的事情。那時候心平氣和,什麼事情也就看得更透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