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離婚!女子結婚十年後,分得房產份額立即要離婚?
近日,嘉定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奇葩的贈與合同糾紛案。王先生在贈與結婚十多年的妻子房屋產權份額並同意妻子落戶後,妻子徐某就開始一反常態,時不時將“離婚”掛在嘴邊,
中王先生發現自己養育了十年的女兒竟然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
原來滬籍男子王先生在2006年與非滬籍女子徐某登記了結婚,婚後不久兩人就生下了女兒王某,王先生也沉浸在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中。
由此,上述安置房屋成為王先生、徐某和王某三人共有財產,並分別佔有1/4、1/4、1/2產權份額。
可就在這之後,徐某開始一反常態,生活中不斷抱怨王先生,還時不時將“離婚”二字掛在嘴邊,原本平靜的生活開始掀起波瀾。面對逐漸變得陌生的妻子,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反復思量下,
直至離婚訴訟,王先生都未將該鑒定結果告知任何人。而徐某卻鐵了心要求離婚,並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同時要求女兒王某隨自己共同生活,並要求分割安置房屋。王先生在和好無望的情況下,出示了其自行委託的親子鑒定報告。徐某一口咬定王某就是王先生的女兒,無奈之下,王先生向法院申請司法鑒定,以確認其與王瑞是否存在親子關係。
離婚後,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對徐某的房屋贈與。此時徐某稱自己與他人無不正當關係,而且改口自己的本意並不想離婚。
然而最終法院還是判決撤銷王先生就安置房屋中的產權份額對徐某及王某的贈與,產權份額歸王先生所有,徐某及王某要協助王先生辦理過戶手續。只不過,案件是有了完美的結局,但是這個原本家庭的結局卻是悲涼的。因徐某一人的錯,導致一個失去了“父親”,一個失去了“女兒”······
然而最終法院還是判決撤銷王先生就安置房屋中的產權份額對徐某及王某的贈與,產權份額歸王先生所有,徐某及王某要協助王先生辦理過戶手續。只不過,案件是有了完美的結局,但是這個原本家庭的結局卻是悲涼的。因徐某一人的錯,導致一個失去了“父親”,一個失去了“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