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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說: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了,農民養老無憂,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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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近幾年,農村土地的“身價”不斷上漲,越來越值錢,農村宅基地也因此備受關注,很多人都想到農村買宅基地,

進行投資;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民所具備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集體組織成員的這一身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但是外村人是絕不允許,更別說城裡人了;

但有一點,我們也需要知道,宅基地是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性質的土地,因此,允許宅基地的買賣其實是國家的一種通融,而且,真正情況下,農村村民之間進行宅基地的買賣行為其實是受到很多限制要求的,也會有很多例如毀約、不想買賣等糾紛問題發生;所以,真正在農村中,

宅基地的買賣行為並不常見,一則農民的積極性不是很高,二則,國家也沒有大力支持;

不過,近日,最新消息發佈,國家鼓勵農民買賣宅基地,並且提出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以地養老,還有說法表示,依靠這種方式養老,今後農民將養老無憂;那麼,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農業百事通就來給大家進行具體闡述說明;

眾所周知,在我國,農村老齡化的水準高於城鎮,再加上農村青年勞動力的大量外出,留在農村的大都是老人,而且,農村農民所領取的養老金標準與城鎮居民領取的養老金,在一定程度上差距還是很明顯的;因此,農村養老問題相較於城市養老問題更為棘手,這是不容忽視也是不容輕視的問題!

鼓勵農民賣宅基地,進行以地養老

農業百事通瞭解到,在寧夏北部的平羅縣,上了年紀的村民們都聚集在養老院中,其中,最早入住的馬大爺透露到,自己今年68歲,原來家裡的房屋、宅基地、耕地都賣掉了,來到鄉里組織建設的養老院養老;

說起初衷,為什麼老人家捨得將自己種了一輩子的地、住了一輩子的房子賣掉,老人家說到:“實在是種不動了,四個兒女全部進城,我們老倆口守著這20多畝地壓根沒有用,

一年到頭,都沒什麼收入;一畝地能賣到九千塊錢,十畝地、五間房子,我賣掉之後,拿到了十八萬元!加上我自己每個月135元的養老金,老伴每個月1380元的養老金,在養老院大概一個月的花費包括電費、買藥、吃飯等,1000元左右,綽綽有餘了;”可以看出來,從土地中獲得解救的馬大爺對自己在養老院生活感到十分滿意;

但是,要知道,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讓農民完全放棄自己的土地,雖說能夠拿到一筆稍微可觀的收入,但是也並不簡單;不過,如果這種養老模式能夠真正保證農民在養老院的生活有所依,那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說實話,“養兒防老”的思想,在農村根深蒂固,但是,實際上,養兒真的能夠防老嗎?大多數的家庭都是有自己的負擔,面對老人的養老保障,兒女最多就是盡點心意,一旦老人有什麼大病,對於整個家庭來說,是不可承受的負擔;因此,農業百事通認為,與其守著家裡的地種不了,不如讓老人家以地養老,過上好的晚年生活,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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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各省市對於“以地養老”給予的資金補助,點擊下方“瞭解更多”!

但是,要知道,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讓農民完全放棄自己的土地,雖說能夠拿到一筆稍微可觀的收入,但是也並不簡單;不過,如果這種養老模式能夠真正保證農民在養老院的生活有所依,那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說實話,“養兒防老”的思想,在農村根深蒂固,但是,實際上,養兒真的能夠防老嗎?大多數的家庭都是有自己的負擔,面對老人的養老保障,兒女最多就是盡點心意,一旦老人有什麼大病,對於整個家庭來說,是不可承受的負擔;因此,農業百事通認為,與其守著家裡的地種不了,不如讓老人家以地養老,過上好的晚年生活,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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