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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拜兩江總督,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死後康熙親自為他寫碑文

于成龍在清順治十八年,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

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

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

順治十八年,已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僕從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意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于成龍對科考和教育也十分關心。在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官僚、勢豪賄通學政,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針對這種狀況,于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則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對教育的重視還表現於他在各地興辦學校上。

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他也很快辦起學堂,並鼓勵徭、壯子弟入學。他多以宣導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

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

于成龍是個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龍在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曾經參加過鄉試並中副榜貢生,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出去做官。直到45歲才以明經謁選清廷吏部,被授以廣西柳州羅城縣知縣。此後,他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撫大員,所到之處,皆有政聲。尤其是始終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愛戴。

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出去做官。直到45歲才以明經謁選清廷吏部,被授以廣西柳州羅城縣知縣。此後,他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撫大員,所到之處,皆有政聲。尤其是始終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