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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勢丨假離婚變成真離婚,可以重新分割財產嗎?

假離婚變成真離婚!

這熟悉的劇情,

讓小編不由得想起了一部電影,

叫做《我不是潘金蓮》,

然而,虛假離婚的故事不僅僅發生在文藝作品中,

因虛假離婚而受到傷害的也不止一個李雪蓮。

案例

出乎張某意料的是,離婚後張某多次要求重婚,鄭某拒不重婚,並於2016年10月27日再婚。重婚不成,張某一紙訴狀將鄭某告到法院,請求法院撤銷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配的約定。鄭某母親及張某母親均證明,夫妻二人確實是為了給孩子辦戶口,

才辦理的離婚。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以為子女辦戶口,而非以真正的離婚為目的所簽訂的離婚協定中關於財產的分配意見,並非原告張某的真實意思表示,被告鄭某存在欺詐行為。故原告張某請求撤銷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配的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鑒於該房屋系鄭某娘家村上所建,故該房由鄭某佔有使用,鄭某給付張某房屋折價款。

最終法院認定鄭某欺詐成立,

對離婚協定中有關財產分配條款予以撤銷,二人婚後所購房屋由鄭某佔有使用,鄭某給付張某房屋折價款115000元。

那麼問題來了

1.什麼是虛假離婚?

虛假離婚,或稱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做出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

1、通謀離婚。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

等目的達到後再重婚的離婚行為;

2、欺詐離婚。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重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2.虛假離婚的效力是怎樣的?

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於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

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3.虛假離婚可以重新分割財產嗎?

這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一)雙方假離婚後未同居的。此種情況下,發生財產糾紛的處理方式就比較簡單。首先,辦理了離婚登記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

離婚協議生效後財產是無法請求重新分割的。其次,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那麼法院的財產分割判決也是依法作出的,因此是有效的,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二)雙方假離婚後同居的。辦理假離婚後,同上面的情況一下,夫妻雙方協商的離婚財產分割協定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情形發生的,財產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但是,由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依舊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關係,在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說條件一樣的情況下,平均分割。

檢察官提醒:法律意義上並沒有"假離婚",一旦離婚手續完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

檢察官建議:婚姻大事豈是兒戲,任何時候都不要為了正當或不正當的利益而假離婚。

形成同居關係,在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說條件一樣的情況下,平均分割。

檢察官提醒:法律意義上並沒有"假離婚",一旦離婚手續完成,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

檢察官建議:婚姻大事豈是兒戲,任何時候都不要為了正當或不正當的利益而假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