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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殘忍的古代殉葬制度你知道嗎

在古代,所謂“殉葬”也叫“人殉”,是以活人從葬,它是中國自原始社會末期至整個奴隸社會廣泛流行的一種古代葬俗。在古人心中,鬼魂觀念產生以前,人死後可以隨意處置屍體。

但在鬼魂觀念出現以後,對屍體的處置便有了一整套的講究。

從考古資料上看,人殉最早出現在中原地區和西北地方,時間大約是在西元前2800年~前2000年。人殉最為盛行的時候是在我國商代。其實這些都是我國古代鬼魂崇拜的最為典型的例子。進入階級社會後,

崇拜鬼魂在葬禮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其儀式有招魂、報喪、哭靈、禮葬、水葬、天葬等。

《墨子·節葬篇》載:“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這說明野蠻的殉葬已成為一種制度,當時用於殉葬的人都是直接被活活殺死的。這些人中女子占大多數,可以是奴隸,可以是俘虜,也可能是妾奴。

不過在春秋時期,“人殉”的做法引起了人們的非議。《禮記·檀弓下》記載:齊大夫子車死後,

其妻和總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車的弟弟子亢卻對他們說:“如果哥哥在陰間需人侍候的話,沒有比他的妻子和總管更合適的了。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堅持,我就準備用你們二位生殉。”子車的妻子和總管不願去死,只好同意取消人殉。

到了秦朝,秦始皇死時,《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二世稱:“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後宮婦女殉葬者達數千人。 由於“用人殉葬”制度一直遭到人民的反對,隨著社會的進步,漢代至元代期間,人殉制已基本不復存在。到了明代,“人殉”又一度死灰復燃。

據《廿二史劄記》記載,人殉制廢止于明天順八年正月,即1464年。時值英宗病危,他下遺詔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複也。”野蠻的“人殉”制度這才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