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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嬉皮七部曲」甘迺迪及人權運動

其實很多人對於嬉皮(hippies)的定義其實十分的表面,認為他們只是一群愛抽大麻、愛聽音樂、只會高喊愛與和平,

卻什麼也不做的無政府主義者。

這樣說也許有點太籠統,但是簡單來說,嬉皮運動只是六零年代許多項運動的其中一種而已,而所有的運動都是互相有關聯的。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嬉皮這個名詞在美國也被拿來無限上綱。因為到了七零年代,所謂的時代精神主義者(Zeitgeist)將六零年代的「嬉皮」標籤成一種主流和精神指標:大型的音樂節、一套特有的穿衣風格、還有之後延伸出來的Yippies(Youth International Party,

一個以年輕人所組成的激進黨派)都是當時發展出來的產物。所以我們經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的所謂六零年代嬉皮風格,其實都是七零年代的時代精神主義者搞出來的,是連經歷過六零年代的嬉皮元祖們自己都無法理解的一種精神——因為這並不存於六零年代,也不是嬉皮最初的意義。

直到今天,大部份的人仍然以這樣的認知來使用嬉皮這個名詞,

你可以在報章雜誌上看到所謂的『六零年代嬉皮穿搭』或是自稱嬉皮的無政府主義者,可是卻很少人願意花心思瞭解其根本來源。私認為,嬉皮精神的確令人嚮往,但普遍來說,大多數人在跟隨的仍然是七零年後經由媒體所渲染出來的一種氛圍,而某些時候,也夾帶了負面的解讀。

所以小編很想和大家分享這段在臺灣教科書裡看不到的歷史,

也許看完之後,你會對嬉皮,有了不一樣的想法。至於『嬉皮』這個文化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機緣下被孕育出來,我們要先從甘迺迪總統開始說起。

1961年一月,約翰甘迺迪(JFK)成為美國白宮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總統。他著名的就職演說以「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麼,

問問你能為國家做些什麼」作為結尾——這是對所有六零年代的美國年輕人一個發自內心的呼喚,要所有年輕人一起來參與、創造美國未來的新願景。

甘迺迪所說的東西是當時的美國人聽都沒有聽過的,他還親自帶著和平隊組織(Peace Corps)到第三世界國家,讓年輕人知道自己是有能力可以幫助別人實踐夢想。

若是甘迺迪沒有在1963年於肯薩斯州被槍殺,

他可能會帶領美國創造一個和平繁榮的世界。只可惜,當時美國人民還來不及看見這個可能性,這顆子彈就貫穿了甘迺迪的腦袋,也擊中每一個美國人、射穿了他們的理想…但對許多美國人來說,生活本來就是由一系列的失信和破碎的夢想所組成的…

“Freedom is never voluntarily given by the oppressor; it must be demanded by the oppressed. ” – Rev. Martin Luther King, Jr.

“自由從來不是施壓者自願給予的,自由必須由被施壓者自己爭取。”–馬丁·路德·金

1963年,15%的美國人被視為人類的劣種,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非裔美人。儘管美國當時經濟繁榮,非裔美人卻無法與白人平起平坐(Segregation,種族隔離:黑人無法與白人念同樣的學校、去同一間教會,甚至連公交都有作隔離。)

在所有的一切都被不平等對待時,也難怪擋不住非裔美人內心沸騰的怒火。雖然各式各樣的公權法(Civil Rights)分別於1960、1964、1965年通過,但對於非裔美人來說,要實踐真正的人權平等,他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1963年8月,20萬人從美國各地一路遊行到首府華盛頓要求公民權。牧師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也在那裡向他的群眾發表了經典演說“I Have a Dream.”

隨著新整合的法律,許多黑人試圖和白人念同一所學校,但是許多在南方成長的白人仍舊認為他們有持續進行種族隔離的權利,並且拒絕承認黑人學生和他們的學校。某些持有極端偏見的南部白人轉向暴力,並在三K黨的幫助下(不瞭解kkk可參考電影American History X)不斷的對黑人進行恐嚇和威脅。這類情形不斷的惡化,有三名民權工作者(一黑兩白)在1964年於密西西比州被KKK成員謀殺。

金牧師與他的追隨者在一片『白色暴力』的包圍下採用非暴力的策略,如演講靜坐、遊行,並與那些會傷害他們的人面對面。此種戰術已經被領導印度從大英帝國主義中獨立的甘地率先採用,並成功讓印度重回自由。金牧師的方式成功地在美國開創先例,並成為美國未來所有抗議運動的參考模式。

“Darkness cannot drive out darkness; only light can do that. Hate cannot drive out hate; only love can do that.” – Martin Luther King, Jr.

「黑暗不能趕走黑暗,只有光可以做到這一點;仇恨不能趕走仇恨。只有愛才可以做到這一點。」–馬丁·路德·金

很遺憾的,金牧師在1968年在田納西州

1963年,15%的美國人被視為人類的劣種,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非裔美人。儘管美國當時經濟繁榮,非裔美人卻無法與白人平起平坐(Segregation,種族隔離:黑人無法與白人念同樣的學校、去同一間教會,甚至連公交都有作隔離。)

在所有的一切都被不平等對待時,也難怪擋不住非裔美人內心沸騰的怒火。雖然各式各樣的公權法(Civil Rights)分別於1960、1964、1965年通過,但對於非裔美人來說,要實踐真正的人權平等,他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1963年8月,20萬人從美國各地一路遊行到首府華盛頓要求公民權。牧師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也在那裡向他的群眾發表了經典演說“I Have a Dream.”

隨著新整合的法律,許多黑人試圖和白人念同一所學校,但是許多在南方成長的白人仍舊認為他們有持續進行種族隔離的權利,並且拒絕承認黑人學生和他們的學校。某些持有極端偏見的南部白人轉向暴力,並在三K黨的幫助下(不瞭解kkk可參考電影American History X)不斷的對黑人進行恐嚇和威脅。這類情形不斷的惡化,有三名民權工作者(一黑兩白)在1964年於密西西比州被KKK成員謀殺。

金牧師與他的追隨者在一片『白色暴力』的包圍下採用非暴力的策略,如演講靜坐、遊行,並與那些會傷害他們的人面對面。此種戰術已經被領導印度從大英帝國主義中獨立的甘地率先採用,並成功讓印度重回自由。金牧師的方式成功地在美國開創先例,並成為美國未來所有抗議運動的參考模式。

“Darkness cannot drive out darkness; only light can do that. Hate cannot drive out hate; only love can do that.” – Martin Luther King, Jr.

「黑暗不能趕走黑暗,只有光可以做到這一點;仇恨不能趕走仇恨。只有愛才可以做到這一點。」–馬丁·路德·金

很遺憾的,金牧師在1968年在田納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