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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芒市人注意了!這樣的摩托車、電動車遮雨棚有安全隱患,請在 19日前自行拆除!

微美芒市—芒市最具影響力的公眾號

近期,芒市城區內越來越多的摩托車、電動車車主為了防曬、防雨,擅自加裝了各式各樣的遮陽棚、遮陽傘,殊不知這種行為佔用了大量的城市公共空間還使車輛在行駛中增加了風阻係數,

帶來了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安裝遮陽棚、遮陽傘,不僅會遮擋駕駛人自身及他人視線,一旦車速較高,快速流動的空氣會帶動傘體晃動,導致摩托、電動車重心不穩;半包圍、全包圍的雨棚,尤其在雨天,雨珠集中在塑膠布上,騎車人無法看清道路;遮陽傘其傘骨堅實,騎行過程中,傘體一旦剮蹭到人或物,極易造成損傷。為進一步加強摩托車、電動車管理,
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棚、遮陽傘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摩托車、電動車的結構、構造或特徵。摩托車加裝遮陽棚、遮陽傘,屬於擅自改裝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其行為違反了《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二十四)項之規定;電動車加裝遮陽棚、遮陽傘屬於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裝置的交通違法行為,

其行為違反了《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

二、 所有私自在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棚、遮陽傘的車主,請在2017年11月19日前自行拆除,在這個期間執勤民警將會對未拆除遮陽棚、遮陽傘的市民進行教育、提醒。

三、 11月20日至11月26日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對未自行拆除遮陽棚、遮陽傘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警告處理,並進行強制拆除措施。

四、 從2017年11月27日起,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對未在規定期限內(11月13日至11月26日)自行拆除遮陽棚、遮陽傘的摩托車、電動車,依法強制拆除、收繳遮陽棚、遮陽傘裝置,並處罰款。

交警提示

電動車加裝雨蓬安全隱患八條

1、在行駛過程雨蓬容易受側風力影響,極易造成方向失控;

2、影響視線,雨蓬和支撐鋼管阻擋駕駛員的視線;

3、雨蓬面積較大,不僅佔用空間,還容易與其它車輛發生刮擦;

4、加裝雨蓬後,電動車的高度寬度發生變化,騎車人掌握不好容易發生碰擦;

5、遮擋視線,尤其是轉彎的時候,後視鏡的視線會被遮擋,另一方面也遮擋了後方騎車人的視線,容易引發事故;

6、雨蓬加大了車輛的風阻,等於給電動車加了一個?“帆”。下雨天,尤其是風大的時候,車輛會很難控制;

7、轉彎的靈活性變差。車身改裝,由於風力、體積等的變化,在轉彎時不好控制;

8、增加交通事故的傷亡率。一旦發生碰撞或者是側歪,由於有雨蓬遮擋,駕駛人不容易跳車,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傷亡率。

4、加裝雨蓬後,電動車的高度寬度發生變化,騎車人掌握不好容易發生碰擦;

5、遮擋視線,尤其是轉彎的時候,後視鏡的視線會被遮擋,另一方面也遮擋了後方騎車人的視線,容易引發事故;

6、雨蓬加大了車輛的風阻,等於給電動車加了一個?“帆”。下雨天,尤其是風大的時候,車輛會很難控制;

7、轉彎的靈活性變差。車身改裝,由於風力、體積等的變化,在轉彎時不好控制;

8、增加交通事故的傷亡率。一旦發生碰撞或者是側歪,由於有雨蓬遮擋,駕駛人不容易跳車,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傷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