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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婦女橫穿高速上山采野菊花,結果生命符號就此終止

2017年11月13日16時許,在S31杭新景高速公路江西方向29KM+800米處發生一起行人橫穿高速公路被車輛撞到的交通事故。

三大隊民警傅衛庭、陳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

一輛浙F牌照的小型越野車停在第一車道。

一名五十多歲的傷者躺在第一車道,婦女傷勢較重,車道內散落一些婦女從山上採摘的野菊花。

事故發生後,傷者第一時間送到建德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雖然醫院全力搶救後,由於傷者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經瞭解,張某駕駛浙F小型普通客車從嘉興前往江西上饒老家, 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張某看到婦女傷勢嚴重,當場就驚慌失措、六神無主。

駕駛員張某說:“嚇壞了嚇壞了。這次回家是送哥哥的老婆和三個月的小孩回上饒老家,車輛正常行駛在第一車道上,經過這裡的時候突然看到一個婦女穿過高速公路,制動不及與婦女發生碰幢。”

民警通過現場勘查,調查訪問,這位婦女應該是從附近村莊上高速爬到山上采野菊花,下山穿越高速公路時與小車發生碰撞。

具體事故原因高速交警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注意!!!

請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行人進入高速公路,

就是將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之中,高速行駛中,當司機發現前方有行人時,往往來不及反應,刹車不及時而釀成慘禍。

更有甚者,還會引發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員財產傷害。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請不要圖一時方便橫穿高速公路或者隨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