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了3只青蛙被拘役3個月罰2000元 只因它們是“虎紋蛙”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11月23日訊抓捕了三隻青蛙,卻被判了拘役三個月。
今年5月4日,秦某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許可,在未辦理《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的情況下,在江夏舒安街一農田內抓捕了3只蛙類,未想卻被公安人員查獲。
經武漢市野生動物物種鑒定委員會鑒定,
今年11月9日,江夏區人民法院對秦某判處拘役三個月緩期四個月執行,並處罰金兩千元。
【編輯 葉鳳】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11月23日訊抓捕了三隻青蛙,卻被判了拘役三個月。
今年5月4日,秦某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許可,在未辦理《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的情況下,在江夏舒安街一農田內抓捕了3只蛙類,未想卻被公安人員查獲。
經武漢市野生動物物種鑒定委員會鑒定,
今年11月9日,江夏區人民法院對秦某判處拘役三個月緩期四個月執行,並處罰金兩千元。
【編輯 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