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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標準,才能稱得上“NBA無冕之王”?

一直以來這個“無冕之王”的事情一直困擾著我,什麼的標準才是無冕之王,難道真的要達到馬龍那個高度?會不會太強人所難了呢?我覺得“無冕之王”可以從資料、球隊、榮譽、時間四個維度去剖析。

時間,職業生涯最低不能低於10年標準,如果少於10年生涯,就算你資料在逆天也沒用;資料,職業生涯一定要爆豆一兩個賽季,最起碼拿點助攻王、搶斷王之類的東西;球隊,多次帶領球隊進入季後賽,如果季後賽都進不去也就別提這事了;榮譽,得分王、MVP、一陣、全明星這些怎麼也得雨露均沾吧。

所以我覺得現役杜蘭特是可以戴“無冕之王”桂冠的。畢竟榮譽、資料、球隊他全部都占絕對優勢。

另外,呐什應該也算無冕之王了。

對此貝勒爺表示不服:有8個亞軍同時有過總決賽場均40+18打到七場,

然後第七場41+22的同時常規時間打平最後加時自己被六犯罰下,只輸了兩分,那們那些又算的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