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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說法|二手車里程表做手腳,買主上當怎麼辦?合同可撤銷!

北京買車難,難在搖號。可是王先生作為一名搖上號的“幸運兒”,並不那麼開心。原來,他在買車時,看上一款氣派的SUV,雖然是輛二手車,但據賣家介紹,該車才行駛了1萬公里。王先生覺得還屬於新車,

價格實惠,就毫不猶豫地以23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該車。可萬萬沒想到,經檢驗,該車的實際行駛公里數為8萬公里,市值也只有8萬元。王先生這才知道自己被騙了!他找到賣家要求撤銷合同或者以8萬元購買,被賣家拒絕。王先生見溝通不成,一氣之下,將其告上法院。

經查明,賣家明知里程表有誤,卻未向王先生說明,那麼,王先生能要求撤銷或變更購車合同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在什麼情形下合同是可撤銷的:

可撤銷的合同是指欠缺合同有效要件,存在可撤銷原因,當事人依法有權予以撤銷或變更的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本案例中,如果賣家明知里程表有誤,卻沒有向王先生說明,則構成明示的欺詐。此時,王先生可以選擇請求法院撤銷合同,

或者選擇要求賣家變更合同價款,以實際市場價格購買。本著促進合同交易的原則,變更合同更簡單、更有效。

如果王先生選擇撤銷合同,因買車產生的損失,賣家該承擔嗎?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

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王先生要求撤銷合同,應當將該車返還給賣家,其在購買過程中所受到的損失,由有過錯的賣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後,關於行使撤銷權的訴訟時效大家要牢記:

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小編提示:不管是買新車還是二手車,千萬要仔仔細細看合同!合同雖然可撤銷,但耽誤了您的時間也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