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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政策調整!農民工異地繳費養老金應該這樣領取!

養老難題對於農民工來說是難以解決的痛,現在還有很多高齡農民工依舊還在工地打工維持生活,農民工養老問題也已經引起了國家與社會的高度關注,2017年開始針對農民工的養老問題,

國家就出臺了相關的措施,旨在解決農民工養老難。

隨著國家十三五規劃的調整,國家提高了養老金的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七十元,同時還將會建立基礎養老金水準調整機制,基礎養老金提高了,但很多常年外出打工各地奔波,

有的沒有購買養老保險,而又有很多農民工在不同的地區都購買了養老保險,針對這一情況國家也出臺了相關規定,讓農民的養老保險費用不會白交。

1、如果農民工在戶籍當地購買了養老保險,就能夠在戶籍地領取;

2、沒有在戶籍地購買的農民工,

在累計購買繳費10年的地區領取;

3、沒有在戶籍地購買,常年各地打工仔各地都有參保的情況,且都不滿10年,則能夠將養老保險轉回上一年繳費滿年限的地方領取;

4、沒有在戶籍地購買,且在多地累計繳費都沒有滿10年的,則需要歸納到戶籍地按照規定領取。

如今對於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工,或者繳費未滿10年的農民工來說,也能夠一次性補繳所有的養老保險費用,進而領取到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