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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車補發放標準: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車改革之前已出過規定,但是並不是所有事業單位都參與改革,只限定參公事業單位,對未參改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但是在12月11日,國家發佈公車改革新規定,檔中雖說改革涉及的事業單位人員,主要還是參公事業單位人員,但同時明確:非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也按照本辦法的原則管理。

在公車改革檔中,雖然看似對非參公事業單位不太重視,但是已經有些地方開始擴大改革面了。

那麼車補發放標準是怎樣的呢?

此次國家的改革檔明確:2011年印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但沒有說廢除2014年公車改革方案,也就是說還具有法律效力,而正是在這次方案中明確了補貼標準。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