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麗水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新變化!
要買房的筒子們注意啦!
自4月1日起
麗水公積金政策調整了
事關你的錢袋子
趕快來看↓↓↓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縣(市)分中心:
經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成員會議審議通過,現對我市貸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20%調整為 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一至四類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100萬調整為 90 萬,僅高層次人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調整為 60 萬。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五類高層次人才,
三、在危舊住宅房屋綜合治理過程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主維修加固危舊住宅房屋和拆除危舊住宅房屋重建的,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餘額,
四、為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到實處,對以下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的環節和材料進行簡化:
(一)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取消所在單位審核環節。
(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取消轉出單位審核環節。
(三)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 55周歲的職工退休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提供退休證或退休批復。
(四)職工終止勞動關係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五、本規定自四月一日起執行。
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