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阻攔高鐵女子處理結果公佈!罰款2000元

1月5日16時44分, G1747次列車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女)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

公安機關對此開展了調查取證。

1月10日上午,羅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羅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

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羅某認錯改正,對羅某處以2000元罰款。

鐵路警方提醒:

廣大旅客出行要自覺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多一點

有媒體採訪到當事女子對話如下:

記者:這個視頻記錄的是事實嗎?

羅女士:這個事情確實發生了,但有很多說法是不對的,第一我老公沒有遲到,我們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

第二我沒有攔動車。

記者:當天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

羅女士: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計程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記者:你知道檢票口會在發車時間前3到5分鐘關閉嗎?

羅女士:我不知道。當時我知道快趕不上了,就拉著女兒跑在前面,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

到檢票口的時候,檢票口沒有關,有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檢我們的票,也沒有攔我們,就放我和女兒過去了。

下去之後,我發現老公沒下來。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檢票人員攔下了。當時我們的身份證、車票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記者:但我在視頻裡面看到,你和乘務員爭執時,掏出過車票。

羅女士:是我記錯了,應該是身份證和行李在我老公身上。

記者:你當時有阻攔動車開動的舉動嗎?

羅女士: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我是在跟列車長說,我老公就在樓上,10秒鐘就能上車,麻煩他用對講機叫樓上放一下行,但他們就是不幫我說。

我下去的時候,看到車還沒有開,車門是開著的。我覺得動車在一個站就停10分鐘,我還剩2分鐘,我為什麼就不能上車呢?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

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記者:視頻裡顯示,工作人員把你往外拉時,你的腳卡住了車門。

羅女士:我的腳確實卡在門那裡了。我站在門口,他拉我的時候,我腳正好就在那裡,不就卡住了嗎?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記者:你為什麼不選擇自己和女兒先上車,你老公坐後面的車?

羅女士:因為孩子去外地有事情,我們很緊急,那天就這一趟車了,不然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不急的話,我怎麼會求那個列車長,叫他幫忙放我老公下樓呢。

如果我跟孩子先上的話,身份證和行李都在老公那裡,我和女兒那天晚上就得睡在廣州的車站大廳了。

記者:最後,你們有上車嗎?

羅女士:後來有乘警過來,把我老公放了下來,我們三個都上了車。

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記者:你為什麼不選擇自己和女兒先上車,你老公坐後面的車?

羅女士:因為孩子去外地有事情,我們很緊急,那天就這一趟車了,不然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不急的話,我怎麼會求那個列車長,叫他幫忙放我老公下樓呢。

如果我跟孩子先上的話,身份證和行李都在老公那裡,我和女兒那天晚上就得睡在廣州的車站大廳了。

記者:最後,你們有上車嗎?

羅女士:後來有乘警過來,把我老公放了下來,我們三個都上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