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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村房屋改造新政,三項新規,不符合要求直接拆!

在農村,除了很多新修建的房子之外,還有很多舊的農房需要翻新改建。

大家要知道,隨著國家對農村土地管理的愈加嚴格,現在建房不像過去那麼簡單,重新翻建房屋也沒那麼容易了,

都是要符合相關的嚴格規定,否則將直接強行拆除!農業百事通不得不先提醒大家,有的時候說,法律不講人情,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事先瞭解清楚國家的規定,否則當自家房屋面臨拆除時,什麼都不知道,將陷入完全被動情境!

2018農村房屋改造規定

第一:土地證、房產證齊全的,將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寫申請,並攜帶土地證、房產證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審批大廳規劃局視窗報建;

第二:沒有房產證,但土地證上標注的四鄰都清楚的話,同樣的,將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攜帶土地證、身份證、老房子照片,去行政審批大廳規劃局視窗報建;

第三:沒有房產證,土地證上四鄰標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證予以重新認證後,方能夠提出申請改建房屋;

當然,報建後並不意味著你就一定能夠重新翻建房屋,只有在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後,

確認符合規劃建設要求的,才能夠開始翻建,否則,未經許可,沒有獲得審批,將只有一個後果,那就是直接拆除,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衝動,一定要按照流程走,否則被直接拆除,不是得不償失嗎?

補充說明:提出農房改造申請要繳納相關費用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或改建房屋,道路必須要獲得審批手續,首先向村裡提出申請,再由村裡報鄉鎮政府,經鄉鎮政府審核後,縣區級政府部門批准後放能夠開始進行相關建造活動;

但是,注意,期間只需要繳納幾十元的手續審批費,不會有另外多餘的費用,所以,大家記著,如果需要繳納超高額費用,那一定就是不正常的,

不要被忽悠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