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摔傷醫療費成“心結”,律師提醒:應簽合同以避免糾紛
來源 掌中九江—潯陽晚報
今年56歲的孫彩芳是一名家政工作人員。2017年12月18日,她在工作時從梯子上摔下,右腿受傷較重。“我是裝修公司請去做保潔的,現在已經花了7000多元醫療費,但是裝修公司沒有支付一分錢。
家政工摔傷,“雇主”不出面
簽合同,‘中間人’派人服務,業主付錢給‘中間人’,即承攬合同關係。”陳律師說,根據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雇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發生意外的情況下,
律師表示,因此事中雇傭關係不明確,建議傷者家屬先與裝修公司和業主協商,如果未能達成一致,
責任編輯:吳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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