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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摔傷醫療費成“心結”,律師提醒:應簽合同以避免糾紛

來源 掌中九江—潯陽晚報

今年56歲的孫彩芳是一名家政工作人員。2017年12月18日,她在工作時從梯子上摔下,右腿受傷較重。“我是裝修公司請去做保潔的,現在已經花了7000多元醫療費,但是裝修公司沒有支付一分錢。

”孫大姐說道。

家政工摔傷,“雇主”不出面

簽合同,‘中間人’派人服務,業主付錢給‘中間人’,即承攬合同關係。”陳律師說,根據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雇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發生意外的情況下,

如雇主不存在過錯,服務人員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方式向家政公司主張權利。還有另一種情況屬於雇傭關係,是雇主直接或通過仲介找到家政人員,往往沒有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雇主和家政人員應按過錯比例承擔責任份額。

律師表示,因此事中雇傭關係不明確,建議傷者家屬先與裝修公司和業主協商,如果未能達成一致,

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同時,律師也提醒市民,在找家政人員時,應與家政公司簽訂合同避免發生糾紛。

責任編輯:吳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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