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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4套房還私自出租經適房 長安房管局介入調查

西部網訊昨天,《都市快報》節目報導了長安區的經濟適用房社區聖闔家園,

有人私自出租房屋的事情,而且還對記者聲稱,自己有四套房。節目播出後,也引起了房管部門的重視。

房主:“要租的話每月要一千五六,一年一交,一千押金。”

這位房主,她的房子在聖闔家園三期社區三號樓2單元,102房間,房子不大90平左右,兩室一廳,目前房主自己在住。經適房不能對外出租,顯然,她心知肚明。

房主:“我們這是經濟適用房,按理是不能出租的。

記者:“有沒有房產證。”

房主:“沒有,只有購房合同。”

房主告訴記者,這套房子大約是在2012年前後收的房子,收完之後,家裡人基本上就沒怎麼住過。

記者:“你這房是才買的?”

房主:“不是,買的早了。”

記者:“之前你租人家多少錢?”

房主:“一千六。”

記者:“你之前租了人家幾年?”

房主:“租了四年,自從我買了以後就租給他了。”

見記者打算要走,這位房主竟然非要帶著記者去附近一個商品房社區,推薦自己的另外一套兩居室空房。

房主:“我有三套房,兩套是新的。這裡只有一套。”

記者:“你房子咋這麼多。”

房主:“我有四套房”

今天,在聖和家園三期社區,長安區房管局和物業的工作人員約談了這位房東曹某,但她拒絕了記者的採訪。對節目報導中的問題,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的負責人一一作出了回應。

西安市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陳魯:“根據我們調查,房子的申請人不是節目報導中的這位元大姐,它的申請人是這位大姐的兒媳婦,而她的兒媳婦已經和她兒子離婚了,法院把這套房子判給了她兒子。”

既然這套經適房屬於這位大姐的兒子所有,為什麼會由她來私下對外出租呢?

西安市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陳魯:“雷某因為吸毒的原因已經被抓起來了,

由於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把他告了,經過法院調解,他的母親每年要支付3萬元房貸給法院,由法院支付給銀行,再加上吸毒的原因,雷某欠了很多外債,有很多人上門討債,他的母親就想通過租房的方式來緩解還債的壓力。”

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負責人說,這位大姐曹某所說的有四套房產的事情,他們也做了調查。其名下確有三套房產,

分別在西安市區有一套房產,還有兩套回遷房。

西安市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陳魯:“這四套房,有三套都是在雷某母親的名下,與雷某沒有任何關係。”

長安房管局工作人員要求曹某立即撤銷發佈的一切租房廣告,同時承諾不再對外出租。

西安市長安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陳魯:“進一步的處理意見,我們將以文字的形式上報市局,由市局最終決定。為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我們要求社區物業,在售賣水電的時候,必須要求業主提供本人身份證,否則不予出售水電。”

我們要求社區物業,在售賣水電的時候,必須要求業主提供本人身份證,否則不予出售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