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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歷史 即是未來——太平品牌“老料新說”系列(5)1954年《人民日報》發表聯合通告 太平人壽清償壽險契約 勇擔企業社會責任

華龍網1月26日16時訊 一部太平品牌的歷史,就是一部中國民族保險發展史的縮影。《太平人壽創業十年記》中曾寫道,“吾人于創設之初,即矢志于華商保險業之發揚光大,冀對國家社會有所貢獻。

二十載心血,終使太平人壽成為華商保險界的旗幟!” 以史為鑒,回溯公司早期經營的方方面面,太平人壽不忘初心投身壽險事業,砥礪奮進履行保障職責。作為中國太平旗下的專業壽險子公司,太平人壽在黨的十九大精神感召下,勠力同心,開啟復興“百年民族品牌”的新紀元。

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對民族保險業進行了一系列的社會主義改造。其中,除了組成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之外,

人壽保險契約的清理給付工作也是恢復國營保險業務、處理國內外分保問題的前提之一。

圖為1954年刊發的《人民日報》聯合通告 太平人壽供圖 華龍網發

1949年6月18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金融處頒佈《保字第四號訓令》,

包括太平人壽在內的數十家華商保險公司陸續恢復營業,遭戰爭摧殘與西方資本主義、官僚資本壓制的民族保險業再度起航。1954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人民日報》上刊登了一則聯合通告,要求包括太平人壽在內的多家華商壽險公司,按照“解放前保險業未清償的人壽保險契約給付辦法及登記辦法”,將需清償的款項全部上繳國庫。

考慮到清償壽險契約工作是完成保險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重要一環”,

是維護參保群眾根本利益的實際行動,與公司“保障家庭幸福”、“服務社會民生”、“振興民族資本”等等理念息息相通,太平人壽立即著手整理其國內業務部分,並在僅僅3個月的時間內,將全部應清償契約金額48.4萬元如數上繳。

隨著太平人壽清理給付工作的完成,1956年1月1日,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正式接管了太平人壽的海外業務,對內則不做合併,

且允許其在海外以“太平人壽”的名義繼續經營。

圖為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宣傳廣告 太平人壽供圖 華龍網發

據一份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宣傳廣告所示,這一時期,人身保險業務已劃歸至太平保險公司麾下,分支公司屬地延展至香港、澳門等地,

且在全世界各主要港口設有查勘理賠代理人。這標誌著中央政府順利完成了新中國保險業的公私合營,太平人壽正式告別國內經營的歷史舞臺,開啟海外發展的新篇章。

在此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太平人壽在新的制度架構和新任班子領導下開始運作,專注於為國家吸收外匯資金、發展跨國貿易,並為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提供專業的保險保障服務。

太平人壽參與公私合營、清償壽險契約,並積極投身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時代大潮之中,一定程度上鞏固了國家對國內保險業的領導地位,也用實際行動,為萌芽中的新中國保險業樹立起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典範,讓這塊承載著民族自豪感、歸屬感的“百年民族品牌”得以永續經營。

太平人壽參與公私合營、清償壽險契約,並積極投身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時代大潮之中,一定程度上鞏固了國家對國內保險業的領導地位,也用實際行動,為萌芽中的新中國保險業樹立起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典範,讓這塊承載著民族自豪感、歸屬感的“百年民族品牌”得以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