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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月開銷最多2700,為啥要給你媽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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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原創,嚴禁轉載如果你也想和老李嘮一嘮,那就私信給我吧

我今年26歲,我剛懷孕,現在在家裡調理身體,我和我老公都上班,我們一個月賺差不多八千,

我們會存起來一部分,除了自己的必要花銷,和交生活費,其餘的錢我們都會存起來。

我婆婆管著家裡所有人的吃喝花銷,她說我們倆一個月要交給她4100塊錢,這是我們倆一個月的生活費,一個月要花這麼多。以前在上班沒時間管,現在因為胎位不穩,我在家養胎。

家裡一個月都買點啥,交了啥錢我都記住了,我們一家4口,一個月才花了2700。我算了好幾遍,確定自己沒有算錯,

婆婆買菜和水果都是特價的,所以這方面沒什麼錢。物業費是死的,水電每個月都差不多,再加上家裡用的東西,衛生紙,洗髮水之類的東西。

我很生氣,明明一個月一家4口才花這麼多,婆婆為啥非說我們倆就花4100?那我們為啥要給婆婆交這麼多錢?我不需要誰幫我存錢,因為這個錢存著存著就不是自己的了,就成別人的了。

我越想越不是那麼回事,我就和老公說了,誰知道這個傢伙是個粗線條的,

他居然還覺得沒什麼。真是,我們存錢要買房子還要生孩子,婆婆這樣每個月謊報生活費,是想自己把錢留下來呢,還是想幹什麼?我當時特別生氣,因為我們倆的收入有限,給她4100後,我們手頭上錢存完後就不多了。

最後翻來翻去,我還是決定把這件事情告訴我老公。

老公啊,你賺的錢不是錢,還是我賺的錢不是錢?明明一個月花銷只有2700,足夠了,她卻和我謊報生活費數量,

她到底想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