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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代表委員共談“最後一公里”出行 能否制定河南共用單車管理條例?

亂停亂放的共用單車,搶佔了道路上的公共空間。

鄭州市一路口附近,共用單車被丟在路邊。

□大河報記者邵可強段偉朵陳駿見習記者彭飛文記者王亞鴿攝影

核心提示丨開車怕堵,走路嫌累,“最後一公里”出行難不經意間被共用單車解決。低碳、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的共用單車,本應成為城市“慢交通”換乘接駁的利器,

可是其無序投放、監管失衡、占道停放等又成為城市發展的一個新問題。日前,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在全省範圍內集中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其中共用單車使用中的“不規範”問題也成整治重點。今年省兩會期間,本報邀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與交管部門、企業等負責人共談共用單車“元年”後,河南該咋管理。

【聲音】

A

共用單車考驗每個公民“契約精神”

共用單車進駐河南,

不僅是鄭州這個省會城市,洛陽、開封、許昌等城市也都有了各種品牌的共用單車。對於共用單車管理,省人大代表有啥意見和看法呢?

“共用單車的出現是為了解決地鐵到社區這段距離的通行,這段距離看似很短,真正想管理好這個新生事物,需要走很遠一段路。”省人大代表、駐馬店市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來村網創始人李敏說,共用單車的產生,因為其“共用”的特質,

帶來極大的便利,但同時也拷問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否能規範停放、是否有地方停放、是否存在故意損毀單車等情況,都是考驗。“共用單車能否持續良好的運營,考驗的是每個公民的契約精神。”

李敏介紹,目前,駐馬店建設有自己的城市公共自行車系統,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區,給市民出行帶來了不少便利。共用單車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產物,但如果想要在城市落地開花,

則需要各地方出臺具體的管理政策。駐馬店公共交通最近幾年發展勢頭迅猛,比如公車實現全省“一卡通”,更多品牌共用單車進駐駐馬店,未來可期。

B

建議制定河南省城市共用單車管理條例

省政協委員韓冠先認為,共用單車的興起是有利有弊的,促進共用單車的良性發展,不僅要依靠市民公共道德意識的提高,更離不開相關部門的制度規範。

因此他建議:制定河南省城市共用單車管理條例,

加強共用單車管理。建立協力廠商協助平臺,將押金存入平臺帳戶,便於押金返還。由城市管理、公安部門劃定停放地點,設定投放數量,設立電子圍欄。亂停亂放、損壞共用單車的行為要和使用者的個人信用掛鉤,鼓勵企業建立個人信用體系和獎懲制度。利用大資料對共用單車使用的熱門區域、使用數量進行分析,合理規劃投放地點和數量。

【行動】

政府|聯合多部門,將整治單車交通違法行為

共用單車“搶灘”城市公共用地,交管部門也在不斷採取相關行動,引導共用單車規範停放。

記者瞭解到,今年1月5日至24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組織為期20天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介紹,整治中也會加大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力度,利用已建成的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抓拍設備和人臉識別系統,加大對行人違法的查處和曝光力度,查處了一批交通違法行為,排查整改了一批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規範了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緩解了城市交通擁堵。其中,共用單車占道行駛、停放是整治內容之一。為此,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媒體對南京等地進行實地走訪,學習探索治理經驗。

據介紹,目前南京符合上牌條件的單車企業共有摩拜、哈羅、ofo三家,單車共計31.7萬輛,已全部完成上牌。三部門將於1月15日起,聯合開展治理整頓,清拖無牌共用單車及亂停放車輛。從去年7月份開始,交管部門已經扣留了約5萬輛共用單車。從扣留開始,交管部門已反復通知了相關企業來接受處理,但是一直沒有企業過來。下一步交管部門還將繼續給這些企業發通知,但如果這些企業一直沒有回應,交管部門將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對這些車輛進行拍賣、銷毀處理等。

我省交警總隊有關人士表示,下一步將重點針對闖信號燈、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持續開展整治行動,對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借鑒外地經驗進一步整治。

企業|期待與政府部門加強合作,對破壞單車行為加大懲戒

對於共用單車下一步如何走?企業咋看?ofo小黃車相關負責人告訴大河報記者,2017年1月18日ofo正式進入鄭州,截至目前,共在鄭州投放了21萬輛單車,覆蓋鄭州地鐵、商圈等。

該負責人表示,“ofo在鄭州的日訂單量約為150萬,平均騎行時長為7.56分鐘,主要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後一公里’的難題。”不過,有市民反映,鄭州街頭共用單車亂停亂放現象較為嚴重。

“車輛亂停亂放和人為破壞是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上述負責人說,針對這些問題,ofo除了採取網格化管理,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外,還與鄭州交管、城管、街道辦等部門建立了聯動機制,共同治理違規停放問題。

該負責人透露,ofo將向鄭州開放車輛管理資料平臺(奇點大資料),該平臺能夠實現車輛自動管控,當區域內車輛總數超過正常值時,系統會立即發送預警,並指令運維師傅進行處理。

除了在管理方面與政府積極協調,這名負責人還希望,政府能夠建立更為完善的慢行交通配套設施,加快老城區自行車道的規劃等;同時,加大對蓄意破壞、偷盜、私占共用單車等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

共用單車

管理共用單車其他城市怎麼做?

武漢劃出共用單車禁停區域

2017年11月16日,武漢市城管委聯合摩拜、hellobike、ofo三家共用單車企業,針對單車文明停放發出宣言,同時劃出共用單車禁停區域。

人行道是共用單車亂停放的重災區,禁停區域也基本針對人行道。寬度3.5米以下以及設置停放區後不滿足行人通行帶最小寬度要求的人行道,將禁止停放共用單車。此外,城市軌道車站出入口地面亭平臺前的踏步前緣10米以內的人行道,公交中途站月臺路緣線5米以內的人行道,人行道斜坡、人行橫道線等兩側各5米範圍內的人行道,消防設施半徑5米範圍內的人行道,坡度大於4.0%的人行道,水管、電纜、燃氣等地下市政設施工作井半徑1.5米以內的人行道都屬於禁停區域。

除人行道外,無障礙設施、盲道以及兩側各0.25米範圍內的人行空間也被劃為禁停區。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輪渡站、醫院、學校、文體設施、較大商業設施、旅遊區等人流較密集的場所主出入口門前兩側各10米範圍以內,禁止停放共用單車。

機動車橋樑、隧道出入口50米範圍內;人行天橋、人行地道出入口;影響沿街商鋪正常經營或影響沿線單位的人員、車輛進出的空間;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橋樑、隧道等;未設置專用非機動車道的城市快速路等都被劃為禁停區。

【行動】

政府|聯合多部門,將整治單車交通違法行為

共用單車“搶灘”城市公共用地,交管部門也在不斷採取相關行動,引導共用單車規範停放。

記者瞭解到,今年1月5日至24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組織為期20天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介紹,整治中也會加大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力度,利用已建成的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抓拍設備和人臉識別系統,加大對行人違法的查處和曝光力度,查處了一批交通違法行為,排查整改了一批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規範了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緩解了城市交通擁堵。其中,共用單車占道行駛、停放是整治內容之一。為此,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媒體對南京等地進行實地走訪,學習探索治理經驗。

據介紹,目前南京符合上牌條件的單車企業共有摩拜、哈羅、ofo三家,單車共計31.7萬輛,已全部完成上牌。三部門將於1月15日起,聯合開展治理整頓,清拖無牌共用單車及亂停放車輛。從去年7月份開始,交管部門已經扣留了約5萬輛共用單車。從扣留開始,交管部門已反復通知了相關企業來接受處理,但是一直沒有企業過來。下一步交管部門還將繼續給這些企業發通知,但如果這些企業一直沒有回應,交管部門將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對這些車輛進行拍賣、銷毀處理等。

我省交警總隊有關人士表示,下一步將重點針對闖信號燈、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持續開展整治行動,對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借鑒外地經驗進一步整治。

企業|期待與政府部門加強合作,對破壞單車行為加大懲戒

對於共用單車下一步如何走?企業咋看?ofo小黃車相關負責人告訴大河報記者,2017年1月18日ofo正式進入鄭州,截至目前,共在鄭州投放了21萬輛單車,覆蓋鄭州地鐵、商圈等。

該負責人表示,“ofo在鄭州的日訂單量約為150萬,平均騎行時長為7.56分鐘,主要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後一公里’的難題。”不過,有市民反映,鄭州街頭共用單車亂停亂放現象較為嚴重。

“車輛亂停亂放和人為破壞是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上述負責人說,針對這些問題,ofo除了採取網格化管理,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外,還與鄭州交管、城管、街道辦等部門建立了聯動機制,共同治理違規停放問題。

該負責人透露,ofo將向鄭州開放車輛管理資料平臺(奇點大資料),該平臺能夠實現車輛自動管控,當區域內車輛總數超過正常值時,系統會立即發送預警,並指令運維師傅進行處理。

除了在管理方面與政府積極協調,這名負責人還希望,政府能夠建立更為完善的慢行交通配套設施,加快老城區自行車道的規劃等;同時,加大對蓄意破壞、偷盜、私占共用單車等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

共用單車

管理共用單車其他城市怎麼做?

武漢劃出共用單車禁停區域

2017年11月16日,武漢市城管委聯合摩拜、hellobike、ofo三家共用單車企業,針對單車文明停放發出宣言,同時劃出共用單車禁停區域。

人行道是共用單車亂停放的重災區,禁停區域也基本針對人行道。寬度3.5米以下以及設置停放區後不滿足行人通行帶最小寬度要求的人行道,將禁止停放共用單車。此外,城市軌道車站出入口地面亭平臺前的踏步前緣10米以內的人行道,公交中途站月臺路緣線5米以內的人行道,人行道斜坡、人行橫道線等兩側各5米範圍內的人行道,消防設施半徑5米範圍內的人行道,坡度大於4.0%的人行道,水管、電纜、燃氣等地下市政設施工作井半徑1.5米以內的人行道都屬於禁停區域。

除人行道外,無障礙設施、盲道以及兩側各0.25米範圍內的人行空間也被劃為禁停區。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輪渡站、醫院、學校、文體設施、較大商業設施、旅遊區等人流較密集的場所主出入口門前兩側各10米範圍以內,禁止停放共用單車。

機動車橋樑、隧道出入口50米範圍內;人行天橋、人行地道出入口;影響沿街商鋪正常經營或影響沿線單位的人員、車輛進出的空間;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橋樑、隧道等;未設置專用非機動車道的城市快速路等都被劃為禁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