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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竟然成貸款!上千名大學生中招

當蔡晶(化名)意識到自己被騙報案時,江蘇無錫市梅村派出所,已經聚集了幾十名有同樣遭遇的大學生。

“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資訊,説明手機店辦理手機分期貸款(快速審批秒下款)或現金貸協定,

不用自己還貸款,還能拿到一筆200到500元的傭金”。從去年11月份開始,無錫不少大學生和打工者來到當地梅村附近的手機店,爭相辦理這種手機分期貸款。

記者瞭解到,為了多拿些傭金許多人一下簽了數個“商品貸”和“現金貸”,背上了少則萬元,多則幾十萬的貸款。然而,不少人這筆傭金在口袋裡還沒捂熱就接到貸款公司的催款通知,部分貸款公司稱,逾期不還將“採用非常手段”。

記者從無錫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獲悉,這一案件涉及受害者達2600人左右,受騙金額數千萬元。

蔡晶辦理手機分期時,手機店老闆使用了虛假工作資訊,填寫的分期申請單

刷單

蔡晶(化名)是無錫某高校大二在校生,2017年11月18日,她通過朋友介紹來到一家“蘋果手機專賣店”。

手機店老闆稱需要刷單來提高業務量,答應每單給予200元的傭金。

蔡晶對記者回憶稱,手機店老闆當時要求她提供個人資訊,包括身份證號、父母和朋友的電話等。填完資訊後,手機店老闆又拍下她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的正反面照、手持身份證自拍照,並將這些照片上傳到App。

辦分期的業務員在幫貸款者操作辦理分期

2小時後, 蔡晶的手機上多了幾個借貸APP。

蔡晶告訴記者,知道是這種“刷單”時,是有些擔心的,畢竟是以自己的名義借貸,但手機店老闆稱“貸款不用你還,每月我們會提前一天,打到你銀行帳號上用於扣款,絕對零風險。”她的朋友也表示,“很多人都如約還完了貸款。”

“工作資訊和薪資都是他們幫我偽造的。

手機店老闆教我們,網貸平臺的電話回訪時不要稱自己是學生,說已經工作了”。蔡晶隨後向記者出具了學校教務處開出的“在校證明”,分期申請書上除了姓名和身份證號外,確系偽造

蔡晶說,當天她成功“刷了5單”,共收傭金1000元。

蔡晶的銀行流水帳單顯示:12月17日收到店老闆支付寶轉帳2089.82元用於扣款,12月18日分別支出355.30元、466元、418.27元、407元、443.22用於拍分期、有用、捷信、普惠、佰仟五家網貸平臺的分期扣款。

失聯

“第一期確實還上了,第二期就出事了。”1月9日,又快到還款日時,微信群裡突然有人說,“老闆跑了”。

蔡晶告訴記者,目前連本帶息共欠款32304.63元,這筆錢對她來說就是鉅款,哪裡還得起?她的語氣裡透露著無助。1月11日,萬般無奈的蔡晶選擇了報警。

然而,來到派出所後她發現,原來被“刷單”欺騙的不止她一個。

為了維權,蔡晶和其他受騙學生們建了好幾個數百人的微信群。在這些學生中,大多是“商品貸”,兩萬起步。許多學生稱,當時整個刷單過程都有人替他們操作,只要他們配合提供相關資訊即可,最後,很多人連協議也沒有留。

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獲悉,受害者中不僅僅是大學生,還有更多外來務工者者。

龔陽(化名)是無錫一家電子廠的員工,12月15日他被劉峰(化名)和張斌(化名)的仲介開車從碩放帶到查橋一家蘋果手機專賣店刷單。當天,龔陽共刷了8單,得到了1700元傭金。

1月13日,龔陽得知老闆失聯後,急忙趕往查橋派出所報案。龔陽家境不好,很小便輟學外出打工,23歲的他要負責弟弟和女友兩個人的生活費,他常在休息時外出兼職。“她們說做這個一年多了,就借用一下我們的資訊,很安全。1700元的傭金對我誘惑很大。”

受害者稱,事情發生後,很多仲介和當初辦理業務的業務員均失聯。許多學生懷疑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詐騙案,背後有由仲介、業務員、門店老闆等組成的一條金字塔式的完整產業鏈。

經過努力,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了仲介張斌(化名)。祖籍安徽的張斌在無錫從事勞務為生,他有好多勞務公司、仲介都被騙了,他只是其中一個。“我們只負責給門店帶人,做成一單得傭金500元”。

“得知老闆失聯的消息後,我整個人都傻掉了”電話中張斌情緒無比激動、委屈。

費欣(化名)經營著一家名叫“一輝通訊”的手機店,主辦電信業務。幾個月前,她以“日薪1000以上”招聘仲介來介紹刷單。秦明(化名)提供了當初與費欣聊天的截圖給記者,截圖中蔡欣明確表示,“首付我付,月供我還,手機我拿,你拿提成。”

手機店老闆招收仲介時朋友圈截圖

事發後,費欣扔下一句“大老闆跑了,我也是受害者”隨後把“追債者”一一拉黑。

目前,涉事的手機店許多都已經大門緊閉。

還債

如今,學生們既怕還不上款影響個人信用,又覺得委屈,畢竟無論是手機還是貸款出來的現金,他們一樣都沒拿到。

“欠了這麼一大筆債不敢讓家裡知道”江蘇資訊技術職業學院一名大二學生李然(化名)稱,因刷單背負了16000元的債務。她交給記者一段電話錄音,錄音裡某網貸公司的客服催促她儘快還款,否則“採取非常手段追回欠款”。

多名學生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手機店老闆失聯後,他們趕緊聯繫了相關網貸平臺,只有捷信一家網貸平臺積極登記受害者名單、暫停了催款。但是部分網貸平臺,在說明情況後仍是每天幾十個電話轟炸,有的甚至讀取通訊錄等方式,給事主所有連絡人打電話催收。

被騙者手機因逾期被各個網貸平臺打爆

捷信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在此次詐騙案件中公司也屬於受害者,目前他們已經在登記受害者資訊,對受害者的欠貸催款暫時停止,正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

“利息每天都在漲,早晚被逼上絕路!”因為這次“刷單”,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王凱,在提前離開了實習的單位,在上海的餐館找了個工作,準備趕緊賺錢還債。

而蔡晶說“吃一盞長一智,來年多長點心吧”。

警方:嫌疑人被控制

1月26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從無錫市警方獲悉,這一案件已於1月11日正式立案調查,並將嫌疑人金某和劉某控制。

無錫警方稱,經初步統計,實際報案人有750人左右,但涉及受害者達2600人左右,受騙金額數千萬元。

嫌疑人通過仲介發佈兼職資訊(為手機店刷單),參與者就能拿到幾百元的傭金(好處費),誘使受害者簽訂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但嫌疑人壓根就沒想著要為受害者還貸款。

手機店老闆在微信群裡招人刷單

“本案中嫌疑人金某負責招攬貸款者,劉某負責下一環——銷售手機。舉個例子,假設手機3500元,他們就以3000元出售,然後給貸款者200傭金、介紹人500傭金,剩下的全是自己的”無錫警方相關負責人稱,按照這個模式嫌疑人註定是還不上的。

無錫警方稱,本案涉及多個小額貸款公司,有的是有資質的,有的是無資質的,相關帳目也非常複雜,檢察院已經提前介入。該案審理結束後,如果嫌疑人具備償還能力,法院會通過相關方式要求他對受害人進行償還。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嫌疑人涉嫌詐騙罪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敏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本案受害者均已年滿18歲,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提供個人資訊,包括身份證號、父母和朋友的電話、銀行卡的正反面照、手持身份證自拍照並上傳到借貸App。在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字,這種民間借貸關係是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作為成年人,應該對以上行為產生的後果有一定的判斷,應該明白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貸款利率如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本案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貸平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本案中,嫌疑人金某和劉某涉嫌詐騙罪。

理由如下:(1)嫌疑人金某和劉某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故意。嫌疑人金某負責招攬貸款者,劉某負責銷售手機。綜上可見,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分工明確,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故意。(2)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客觀上實施了詐騙犯罪行為。在客觀方面,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欺詐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詐騙犯罪行為。嫌疑人金某和劉某虛構刷單賺取傭金、隱瞞貸款事實,欺騙受害者簽訂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並沒想著要為受害者還貸款。

任戰敏律師認為(1)為避免上當受騙,如需貸款,盡可能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如銀行等)辦理貸款;(2)在辦理貸款前,應重點閱讀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確認無誤後再簽字確認;(3)謹慎理性貸款,不輕易相信非法小額貸款的仲介或廣告,防範不法仲介機構利用客戶身份資訊辦卡冒領冒用,透支消費;(4)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尚不成熟,面臨騙貸風險,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運營平臺必須通過多個維度、多種手段進行反欺詐甄別。

在這些學生中,大多是“商品貸”,兩萬起步。許多學生稱,當時整個刷單過程都有人替他們操作,只要他們配合提供相關資訊即可,最後,很多人連協議也沒有留。

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獲悉,受害者中不僅僅是大學生,還有更多外來務工者者。

龔陽(化名)是無錫一家電子廠的員工,12月15日他被劉峰(化名)和張斌(化名)的仲介開車從碩放帶到查橋一家蘋果手機專賣店刷單。當天,龔陽共刷了8單,得到了1700元傭金。

1月13日,龔陽得知老闆失聯後,急忙趕往查橋派出所報案。龔陽家境不好,很小便輟學外出打工,23歲的他要負責弟弟和女友兩個人的生活費,他常在休息時外出兼職。“她們說做這個一年多了,就借用一下我們的資訊,很安全。1700元的傭金對我誘惑很大。”

受害者稱,事情發生後,很多仲介和當初辦理業務的業務員均失聯。許多學生懷疑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詐騙案,背後有由仲介、業務員、門店老闆等組成的一條金字塔式的完整產業鏈。

經過努力,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了仲介張斌(化名)。祖籍安徽的張斌在無錫從事勞務為生,他有好多勞務公司、仲介都被騙了,他只是其中一個。“我們只負責給門店帶人,做成一單得傭金500元”。

“得知老闆失聯的消息後,我整個人都傻掉了”電話中張斌情緒無比激動、委屈。

費欣(化名)經營著一家名叫“一輝通訊”的手機店,主辦電信業務。幾個月前,她以“日薪1000以上”招聘仲介來介紹刷單。秦明(化名)提供了當初與費欣聊天的截圖給記者,截圖中蔡欣明確表示,“首付我付,月供我還,手機我拿,你拿提成。”

手機店老闆招收仲介時朋友圈截圖

事發後,費欣扔下一句“大老闆跑了,我也是受害者”隨後把“追債者”一一拉黑。

目前,涉事的手機店許多都已經大門緊閉。

還債

如今,學生們既怕還不上款影響個人信用,又覺得委屈,畢竟無論是手機還是貸款出來的現金,他們一樣都沒拿到。

“欠了這麼一大筆債不敢讓家裡知道”江蘇資訊技術職業學院一名大二學生李然(化名)稱,因刷單背負了16000元的債務。她交給記者一段電話錄音,錄音裡某網貸公司的客服催促她儘快還款,否則“採取非常手段追回欠款”。

多名學生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手機店老闆失聯後,他們趕緊聯繫了相關網貸平臺,只有捷信一家網貸平臺積極登記受害者名單、暫停了催款。但是部分網貸平臺,在說明情況後仍是每天幾十個電話轟炸,有的甚至讀取通訊錄等方式,給事主所有連絡人打電話催收。

被騙者手機因逾期被各個網貸平臺打爆

捷信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在此次詐騙案件中公司也屬於受害者,目前他們已經在登記受害者資訊,對受害者的欠貸催款暫時停止,正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

“利息每天都在漲,早晚被逼上絕路!”因為這次“刷單”,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王凱,在提前離開了實習的單位,在上海的餐館找了個工作,準備趕緊賺錢還債。

而蔡晶說“吃一盞長一智,來年多長點心吧”。

警方:嫌疑人被控制

1月26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從無錫市警方獲悉,這一案件已於1月11日正式立案調查,並將嫌疑人金某和劉某控制。

無錫警方稱,經初步統計,實際報案人有750人左右,但涉及受害者達2600人左右,受騙金額數千萬元。

嫌疑人通過仲介發佈兼職資訊(為手機店刷單),參與者就能拿到幾百元的傭金(好處費),誘使受害者簽訂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但嫌疑人壓根就沒想著要為受害者還貸款。

手機店老闆在微信群裡招人刷單

“本案中嫌疑人金某負責招攬貸款者,劉某負責下一環——銷售手機。舉個例子,假設手機3500元,他們就以3000元出售,然後給貸款者200傭金、介紹人500傭金,剩下的全是自己的”無錫警方相關負責人稱,按照這個模式嫌疑人註定是還不上的。

無錫警方稱,本案涉及多個小額貸款公司,有的是有資質的,有的是無資質的,相關帳目也非常複雜,檢察院已經提前介入。該案審理結束後,如果嫌疑人具備償還能力,法院會通過相關方式要求他對受害人進行償還。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嫌疑人涉嫌詐騙罪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敏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本案受害者均已年滿18歲,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提供個人資訊,包括身份證號、父母和朋友的電話、銀行卡的正反面照、手持身份證自拍照並上傳到借貸App。在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字,這種民間借貸關係是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作為成年人,應該對以上行為產生的後果有一定的判斷,應該明白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貸款利率如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本案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貸平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本案中,嫌疑人金某和劉某涉嫌詐騙罪。

理由如下:(1)嫌疑人金某和劉某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故意。嫌疑人金某負責招攬貸款者,劉某負責銷售手機。綜上可見,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分工明確,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故意。(2)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客觀上實施了詐騙犯罪行為。在客觀方面,嫌疑人金某和劉某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欺詐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詐騙犯罪行為。嫌疑人金某和劉某虛構刷單賺取傭金、隱瞞貸款事實,欺騙受害者簽訂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協議,並沒想著要為受害者還貸款。

任戰敏律師認為(1)為避免上當受騙,如需貸款,盡可能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如銀行等)辦理貸款;(2)在辦理貸款前,應重點閱讀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確認無誤後再簽字確認;(3)謹慎理性貸款,不輕易相信非法小額貸款的仲介或廣告,防範不法仲介機構利用客戶身份資訊辦卡冒領冒用,透支消費;(4)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尚不成熟,面臨騙貸風險,手機分期貸款或現金貸運營平臺必須通過多個維度、多種手段進行反欺詐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