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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思踐悟十九大】智庫|上海距離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還有多遠,這個短板怎麼補

|本文根據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成果(上海市改革開放40周年研究系列)整理,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授權發佈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

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如何加快優化營商環境,不僅成為加快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推動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上指出:“要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並要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

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核心競爭力。世界銀行把營商環境界定為開辦企業、獲得建築許可、獲得電力、註冊產權、獲得信貸、保護小投資者、納稅、國際貿易、合同執行和破產清算等十個方面,每個方面又包括多個指標。上海2020年除了要建成具有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四個中心外,

還要形成全球科創中心基本框架,並在2035年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這是全新的歷史性轉型。如何在經濟高品質發展階段實現優化營商環境上的新突破,營建更為優勢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關乎上海的發展全域。

在全球範圍,改善營商環境是一種世界性大勢,各國都在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以提升綜合競爭力。

如以20天內開辦一家新企業為標準,2005年全球只有41個國家可以做到,而到2016年130個國家實現了這一目標。世界銀行去年發佈的《2018年營商環境報告:改革以創造就業機會》統計,2017年有119個經濟體進行了264項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中國“開辦企業便利度”排名從2016年的第127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93位。上海必須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打造世界一流的營商環境新高地。所謂的新高地,
就是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成為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務管理最規範、法治體系最完善的城市之一。

上海優化營商環境存在較大空間

所謂營商環境,是指一個國家、地區經貿制度體系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程度。其實質,是行政監管和制度體系的開放度和對於經貿活動的便利影響。營商環境不僅對實際經濟運行產生巨大影響,

更在本質上反映出一個國家、地區和城市的市場化、現代化乃至文明進步的程度。可以說,沒有優質的營商環境,就沒有面向全球、面向未來真正的綜合競爭力。

近年上海簡政放權、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力度加大。特別通過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在政府簡政放權、探索建立符合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要求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方面取得突破,但總體上離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務管理最規範、法治體系最完善的城市,存在較大距離。

世界銀行每年發佈《營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對全球近189個經濟體作評估,2015年起上海被納入評估之列。2016年上海10項評估指標平均得分63.38(滿分100分),低於東亞城市平均水準。正如李強書記指出的:按照面向全球的開放性、透明性要求來推進經貿營運戰略新佈局,進一步完善營商投資的法治政策體系,建立穩定規範、可預見、透明度高的法規體系,是上海“改革再出發”的重要方面。

上海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率先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新高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市場體系不夠完善,市場競爭不充分。市場活力不足,成為制約深化發展的主要障礙。二是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過多,企業“戴著鐐銬跳舞”,在企業資源成本、稅費成本、融資成本、制度性☆禁☆交易成本中,制度性☆禁☆交易成本最高。三是行政審批仍堅挺。已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含金量”不高,存在重數量、輕品質現象。一些審批事項名義上取消,但改頭換面地出現在其他變相方式中,或以“備案”行審批之實。辦理同一商事事項存在各區審核口徑不統一,公開資料未要求實際上卻另有要求,使申請人反復“跑腿”。四是政府職能轉變存在較大距離。政府部門仍管著許多管不好、效率低,本應交由市場的事務。五是政府部門管控能力強於服務能力。尤其是服務市場、服務企業和制度供給能力較弱。

加快打造國際一流的優質營商環境要有新舉措

營商環境本質上是一種制度環境。制度環境是一系列用來建立生產、交換與分配基礎的政治、社會和法律規則,它決定、影響其他制度安排。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工作提出的要求,把制度創新作為主攻方向,推出切實舉措,打造優質的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高地。

第一,進一步健全營商投資規制體系,提升法治化水準

營商環境涉及城市結構、法治體制機制、城市國際化水準等諸多領域和諸多問題。按照面向全球的開放性、透明性要求來推進經貿營運新佈局,建立穩定規範、可預見、透明度高的法規體系,是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層級的重要方面。

外資是推動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引擎之一,對中國經濟和開放作出了重要貢獻。1952年經濟學家馬克維茨(Markowitz)提出的“投資組合理論”和“馬克維茨模型”,認為降低風險就意味著收益,而降低政策規制的不透明、不確定性,是降低投資者對“風險”主觀認定的主要手段。要立足於綜合分析市場需求潛力、勞動力資源和價格、企業稅負及運營成本、市場期望及地緣政治等因素,全面清理各種短板,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清理涉及外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檔,凡是同國家對外開放大方向和大原則不符的法律法規或條款,要限期廢止或修訂”的要求,加快健全立法,構建與世界打通的營商管理規制體系。除少數准入特別管理的領域外,外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應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同時要為投資者提供更透明、詳備的資訊服務支援體系,並聚焦于向新興產業、業態提供優質法治新規範,實施革命性流程再造。

第二,完善“負面清單”模式,推行“自貿區邏輯”普遍化

2013年我國首個自貿區上海自由貿易區的設立,根本目的在於為建立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行探索和示範。經國務院三輪批復,目前已形成“1+3+7”的“雁陣格局”,覆蓋全國1400平方公里,構成了新時代對外開放的新動力。上海作為我國首個設立的自由貿易區,要加快與全球技術革命、產業革命對接,提升參與全球資源配置的位置,為新時代加快創新發展提供示範。

一是要以“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勇氣減縮“負面清單”,使其更合乎世界通行慣例。上海負面清單制度、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已在全國推廣,行政管理模式創新等也在全國形成了示範效應。要圍繞開放水準“最高”這一目標,推進服務貿易開放,為全國提供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模組。二是要擴大敏感行業的開放,如鼓勵跨境金融開放、跨境電商開放等。目前在服務貿易規則對接方面缺乏統一性,透明度有待提升。三是更重要的,是在更大區域範圍推行“自貿區邏輯”的普遍化,放大自貿區模式效應,在全市推動經貿方式的革命性變革,把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有機結合起來,為國家頂層戰略提供包括“一帶一路”戰略目標金融連接端制度平臺、亞太自貿區營運試驗區制度平臺等制度支撐。

第三,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簡政放權是個歷史性命題。1941年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李鼎銘等提出“精兵簡政”議案,引起毛澤東重視。1942年9月7日《解放日報》發表毛澤東起草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政策》,要求解決“龐大機構與戰爭情況的矛盾。”建國後“簡政放權”貫穿于國家治理各個階段,更成為十九大後行政體制改革的主線。

行政力量覆蓋一切的經管模式已不可持續,只有市場解決不了或解決不好的問題才是政府的事。牽住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這一“牛鼻子”,加大簡政放權,才能有效提升制度軟實力。要推動網上全程辦理事務的落地,健全網上審批流程,強化資料共用和協同應用。消除羈絆,讓資料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讓審批相對人得到切實的便利和實惠,降低制度性☆禁☆交易成本。

第四,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優化營商環境關鍵要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放”要更徹底、更到位,凡市場能自行調節的就放給市場;凡是社會組織能自律管理的就放給社會;凡是基層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就放給基層。“管”要更科學、更高效。以事中事後監管為原則,事前審批為特例,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對市場、企業、社會的“服務”要更精准、更貼心,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有更為包容的服務態度。用公務員的“辛苦指數”換取群眾的“幸福指數”和企業的“發展指數”。同時要改革政府考核評價機制,讓市場主體作評判,提升企業的實際獲得感和滿意度。

第五,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提升制度供給的能力

營商環境本質上是一種制度環境。制度是一種公共產品,政府是制度供給的主體,也是驅動創新的主體。要更好地聚焦制度領域、聚焦加快推動制度和體制的革故鼎新。推動經濟增長的因素,包括資本、勞動力、自然資源和制度、技術,其中制度變革是最重要的“發動機”,制度因素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種能夠提供有效激勵的制度是保證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上海的發展品質,取決於制度創新的強度和制度供給的品質。由此要更好地提升制度創新和制度供給的能力,通過新一輪改革建立更為開放的制度框架,以制度供給、創新驅動推進動力轉換,創造體制機制新優勢,實現轉型發展。

在全球轉向高品質發展時代,上海只有構築新的戰略優勢,才能贏得新的發展。而最重要的基礎和突破口,是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打造國際一流的優質營商高地。既要“像繡花一樣精細”的精耕細作,注重凸現中國特色,又要遵循全球城市、“全球科創中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吸納人類城市文明的成果,拓展以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為核心的超大型城市治理的新境界。

作者為上海政治學會副會長/東華大學教授

欄目主編:王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曹立媛存在較大距離。

世界銀行每年發佈《營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對全球近189個經濟體作評估,2015年起上海被納入評估之列。2016年上海10項評估指標平均得分63.38(滿分100分),低於東亞城市平均水準。正如李強書記指出的:按照面向全球的開放性、透明性要求來推進經貿營運戰略新佈局,進一步完善營商投資的法治政策體系,建立穩定規範、可預見、透明度高的法規體系,是上海“改革再出發”的重要方面。

上海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率先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新高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市場體系不夠完善,市場競爭不充分。市場活力不足,成為制約深化發展的主要障礙。二是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過多,企業“戴著鐐銬跳舞”,在企業資源成本、稅費成本、融資成本、制度性☆禁☆交易成本中,制度性☆禁☆交易成本最高。三是行政審批仍堅挺。已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含金量”不高,存在重數量、輕品質現象。一些審批事項名義上取消,但改頭換面地出現在其他變相方式中,或以“備案”行審批之實。辦理同一商事事項存在各區審核口徑不統一,公開資料未要求實際上卻另有要求,使申請人反復“跑腿”。四是政府職能轉變存在較大距離。政府部門仍管著許多管不好、效率低,本應交由市場的事務。五是政府部門管控能力強於服務能力。尤其是服務市場、服務企業和制度供給能力較弱。

加快打造國際一流的優質營商環境要有新舉措

營商環境本質上是一種制度環境。制度環境是一系列用來建立生產、交換與分配基礎的政治、社會和法律規則,它決定、影響其他制度安排。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工作提出的要求,把制度創新作為主攻方向,推出切實舉措,打造優質的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高地。

第一,進一步健全營商投資規制體系,提升法治化水準

營商環境涉及城市結構、法治體制機制、城市國際化水準等諸多領域和諸多問題。按照面向全球的開放性、透明性要求來推進經貿營運新佈局,建立穩定規範、可預見、透明度高的法規體系,是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層級的重要方面。

外資是推動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引擎之一,對中國經濟和開放作出了重要貢獻。1952年經濟學家馬克維茨(Markowitz)提出的“投資組合理論”和“馬克維茨模型”,認為降低風險就意味著收益,而降低政策規制的不透明、不確定性,是降低投資者對“風險”主觀認定的主要手段。要立足於綜合分析市場需求潛力、勞動力資源和價格、企業稅負及運營成本、市場期望及地緣政治等因素,全面清理各種短板,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清理涉及外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檔,凡是同國家對外開放大方向和大原則不符的法律法規或條款,要限期廢止或修訂”的要求,加快健全立法,構建與世界打通的營商管理規制體系。除少數准入特別管理的領域外,外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應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同時要為投資者提供更透明、詳備的資訊服務支援體系,並聚焦于向新興產業、業態提供優質法治新規範,實施革命性流程再造。

第二,完善“負面清單”模式,推行“自貿區邏輯”普遍化

2013年我國首個自貿區上海自由貿易區的設立,根本目的在於為建立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行探索和示範。經國務院三輪批復,目前已形成“1+3+7”的“雁陣格局”,覆蓋全國1400平方公里,構成了新時代對外開放的新動力。上海作為我國首個設立的自由貿易區,要加快與全球技術革命、產業革命對接,提升參與全球資源配置的位置,為新時代加快創新發展提供示範。

一是要以“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勇氣減縮“負面清單”,使其更合乎世界通行慣例。上海負面清單制度、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已在全國推廣,行政管理模式創新等也在全國形成了示範效應。要圍繞開放水準“最高”這一目標,推進服務貿易開放,為全國提供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模組。二是要擴大敏感行業的開放,如鼓勵跨境金融開放、跨境電商開放等。目前在服務貿易規則對接方面缺乏統一性,透明度有待提升。三是更重要的,是在更大區域範圍推行“自貿區邏輯”的普遍化,放大自貿區模式效應,在全市推動經貿方式的革命性變革,把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有機結合起來,為國家頂層戰略提供包括“一帶一路”戰略目標金融連接端制度平臺、亞太自貿區營運試驗區制度平臺等制度支撐。

第三,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簡政放權是個歷史性命題。1941年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李鼎銘等提出“精兵簡政”議案,引起毛澤東重視。1942年9月7日《解放日報》發表毛澤東起草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政策》,要求解決“龐大機構與戰爭情況的矛盾。”建國後“簡政放權”貫穿于國家治理各個階段,更成為十九大後行政體制改革的主線。

行政力量覆蓋一切的經管模式已不可持續,只有市場解決不了或解決不好的問題才是政府的事。牽住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這一“牛鼻子”,加大簡政放權,才能有效提升制度軟實力。要推動網上全程辦理事務的落地,健全網上審批流程,強化資料共用和協同應用。消除羈絆,讓資料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讓審批相對人得到切實的便利和實惠,降低制度性☆禁☆交易成本。

第四,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優化營商環境關鍵要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放”要更徹底、更到位,凡市場能自行調節的就放給市場;凡是社會組織能自律管理的就放給社會;凡是基層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就放給基層。“管”要更科學、更高效。以事中事後監管為原則,事前審批為特例,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對市場、企業、社會的“服務”要更精准、更貼心,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有更為包容的服務態度。用公務員的“辛苦指數”換取群眾的“幸福指數”和企業的“發展指數”。同時要改革政府考核評價機制,讓市場主體作評判,提升企業的實際獲得感和滿意度。

第五,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提升制度供給的能力

營商環境本質上是一種制度環境。制度是一種公共產品,政府是制度供給的主體,也是驅動創新的主體。要更好地聚焦制度領域、聚焦加快推動制度和體制的革故鼎新。推動經濟增長的因素,包括資本、勞動力、自然資源和制度、技術,其中制度變革是最重要的“發動機”,制度因素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種能夠提供有效激勵的制度是保證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上海的發展品質,取決於制度創新的強度和制度供給的品質。由此要更好地提升制度創新和制度供給的能力,通過新一輪改革建立更為開放的制度框架,以制度供給、創新驅動推進動力轉換,創造體制機制新優勢,實現轉型發展。

在全球轉向高品質發展時代,上海只有構築新的戰略優勢,才能贏得新的發展。而最重要的基礎和突破口,是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打造國際一流的優質營商高地。既要“像繡花一樣精細”的精耕細作,注重凸現中國特色,又要遵循全球城市、“全球科創中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吸納人類城市文明的成果,拓展以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為核心的超大型城市治理的新境界。

作者為上海政治學會副會長/東華大學教授

欄目主編:王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