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誰非,答案揭曉」撿發票賣錢的行為與撿廢品賣錢一樣嗎?違不違法?
誰是誰非
謝大姐是北京地鐵保潔員,聽說地鐵一卡通充值發票可以賣錢後,謝大姐在打掃衛生之餘,在地鐵站的垃圾桶內等各個角落裡,撿拾乘客丟棄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專用發票。
謝大姐說自己不知道出售撿拾的發票是犯罪行為,還以為撿拾這個就跟在地鐵站的垃圾桶裡撿拾廢品一樣。
您認為撿發票賣錢的行為與撿廢品賣錢一樣嗎?違不違法?
(圖為北京市德懷律師事務所的 劉會麗 律師)
答案揭曉
北京市德懷律師事務所的 劉會麗 律師:
發票分為可以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生活中常見的火車票、飛機票、地鐵充值憑證等都屬於這種普通發票。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的,構成非法出售發票罪。具體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本案最大的爭議,就是謝某某本人或者是廣大聽眾朋友並不知道這種行為是犯罪,然而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構成犯罪並不影響謝某某承擔刑事責任。因謝某某違反國家發票管理的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出售普通發票,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危害了我國稅收征管,其行為構成犯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