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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誰非,答案揭曉」鐘點工傷到人,雇主該不該賠償?

誰是誰非

葛大姐是家政鐘點工。最近找她做保潔的越來越多。上周,葛大姐到一戶居民家中打掃衛生,雇主要葛大姐把陽臺上的雜物收拾一下。在收拾的過程中,葛大姐不小心把工具掉了,

砸到了樓下的張大爺。

張大爺要葛大姐賠償,葛大姐說,她是在打掃衛生的時候不小心傷到的人,應該雇主賠償。雇主當然也不同意,說這是葛大姐砸傷的人,跟他們無關。

鐘點工不小心砸傷人,到底該誰賠償呢?雇主該不該賠呢?

(圖為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的 劉濤 律師)

答案揭曉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的 劉濤 律師:

要確認責任,首先要明確用工關係。不同的用工關係導致的責任主體也不同。

如果葛大姐和雇主之間是直接雇傭關係。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保姆葛大姐為雇主提供勞務行為,她在工作時存在過錯不慎傷到張大爺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但雇主作為接受其勞務的一方也應當為此承擔侵權責任,對砸傷的張大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那麼如果葛大姐和家政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到雇主家工作,在工作中對張大爺造成傷害,應當由家政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事後家政公司可視情況向葛大姐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