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的寒冬你們狠心拋棄,現在叫我養弟弟,這讓我情何以堪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不是父親親生的,當年親生父母把我棄了,不用想,因為我只是個“賠錢貨”。
那一年的臘月,養母在自己家門前撿到的我,從此以後,我便成了這家的女兒,上面還有一個哥哥,
我沒有想到的是,我的養父母有一天會找上門來,無恥的提要求,揮霍那一點最後的牽掛,我沉默了,
他們跟我說弟弟已經上了高中,到時大學的學費讓我幫一把,畢業了不要老想著嫁人,先供弟弟上學。前面的幾個姐姐早就嫁人了,有一個更是不認他們,畢竟不是他們養大的,他們也左右不了。諷刺的是,幾個孩子,除了一個姐姐和弟弟,其他的他們都丟給別人養的,這一次養父母幫不了我,一切都是需要我自己做決定。
我畢竟還沒有畢業,不知道自己以後是怎樣的一種情況,所以只是答應出一部分生活費,雖然他們生了我,但是並沒有養我,所以要我付出太多我也是不會答應的,我希望以後自己的生活和他們無關,無論升官發財都可以不用想起我。
他們不是很高興,但也知道這是我最大的讓步了,這麼多年來,我不是沒有憧憬過見到親生父母的場景,只是沒有想到會是這樣一種情況,我所謂安慰自己的苦衷,不過是重男輕女罷了。這麼久了我也是已經失望了,看到他們不想吃苦還想讓我給錢,我覺得有些噁心!
你們覺得我做的對嗎?很多人都叫我不要想太多,可是他們畢竟生了我,我只是太失望罷了。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