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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遊”男子4年被救助234次,律師:有的錢得自己出

最近,一名男子4年間接受全國各地救助234次,窮遊60多個城市的經歷,在網上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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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驢友,四年間卻接受救助達234次

1月24號深夜,杭州建德市梅城派出所古城護衛隊巡邏時,

在一間已經被徵收的房子裡發現了睡著的孫某,他自稱是浙江衢州來的驢友,看見建德風景不錯,中途下車沿游步道逛到這兒,因為沒錢,又冷又餓,看到有空房子就進來避一避。隨後,民警帶他去餐館吃飯,並且安排了住宿。

25號上午,孫某被民警送到建德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在登記孫某資訊時卻發現,他在大約4年的時間裡,被全國各省市的救助站提供過幫助,

次數高達234次,得到過飲食、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幫助。

建德市救助站工作人員唐曉林

我記得很清楚,234條記錄,具體的時間跨度是2013年以後一直到2018年,有234次記錄。這個是屬於類似於“跑站”這種行為,就是利用全國救助系統的遍佈全國的救助站,然後在這個站裡面求助車票、基本衣食住行這些。

據瞭解,孫某今年27歲,甘肅人。他表示,自己想遊遍全國,每到一個地方,沒錢了就以“驢友”的名義乞討,討不到錢就住橋洞、廢棄工地,連飯都吃不起了,就去救助站,他的234次被救助經歷就是這麼來的。救助站幫他買好回家方向城市的車票後,他常常在中途下車,如今已經到過60多個城市。

唐曉林表示,從他救助的一個軌跡來看,他很多時候並不是往家走,

並且仔細看了一下我們這個系統裡面大部分是這樣,他提供的車票都是往家的方向,他自己就跑到別的地方去。

1月25號中午,建德救助站給孫某買了一張去杭州西站的汽車票,並給他提供了水、餅乾和泡面,指導他去杭州市救助站求助返鄉。但是,唐曉林告訴記者,通過救助執行資訊系統顯示,孫某並沒有去杭州市救助站,昨天(1月31號)反而出現在了杭州桐廬縣救助站。

“窮遊跑站”,值得救嗎?

孫某這種所謂的“窮游”行為在網上也引起爭議,不少網友認為,窮遊也是在自己有經濟條件的情況下,去各地旅行,這種旅行行為不會給任何人帶來不便。

而像孫某這樣,自己沒有錢,也沒有工作,靠救助站救助到過全國60多個城市,不能算是窮遊。設立救助站,是為了説明需要救助物件擺脫困境,像孫某這樣“跑站”行為,其實是浪費社會救助資源。

對於網友的質疑,唐曉林告訴記者,孫某被送到救助站時是符合救助條件的。

唐曉林

他確實是身無分文,屬於那種生活無著的狀態,是露宿街頭的,沒有能力返鄉,而且他也提出了想回家,那麼我們也不能夠說,因為他是跑站的,這麼多記錄,不給他救助。如果說我不給他救助的話,他就會流落到街頭去,就會產生很多負面的社會影響。

近年來,各地媒體也報導過不少職業“跑站”的行為,2016年有媒體報導過,家住鐵嶺開原市的陸某,從2011年5月21號開始“跑站”,跑站記錄達874次。

網路上“跑站”的新聞屢見不鮮

面對職業跑站,該怎麼辦?

那麼,對於這些職業跑站行為,有什麼措施能夠制止呢?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岳屾山律師給出了這樣的建議:我們說本身救助制度就是要幫助這些遇到困難的人,如果他確實有困難我們不可能置之不理,肯定是要管的,但是他的這種行為確實給人的感覺是在占國家便宜也好,想辦法滿足個人的需求也好,確實做法上面有一些不合適,但是在法律上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其實除了這種救助,還有比方說有一些驢友,在一些非開放的景區,因為自身的行為導致會產生社會的負擔,比如會產生相應的救助,這些性質都差不太多,對於這類的救助我覺得可以記載下來相應的費用支出,如果他們確實有能力的時候,其實可以要求他們來負擔這部分的費用。

是露宿街頭的,沒有能力返鄉,而且他也提出了想回家,那麼我們也不能夠說,因為他是跑站的,這麼多記錄,不給他救助。如果說我不給他救助的話,他就會流落到街頭去,就會產生很多負面的社會影響。

近年來,各地媒體也報導過不少職業“跑站”的行為,2016年有媒體報導過,家住鐵嶺開原市的陸某,從2011年5月21號開始“跑站”,跑站記錄達874次。

網路上“跑站”的新聞屢見不鮮

面對職業跑站,該怎麼辦?

那麼,對於這些職業跑站行為,有什麼措施能夠制止呢?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岳屾山律師給出了這樣的建議:我們說本身救助制度就是要幫助這些遇到困難的人,如果他確實有困難我們不可能置之不理,肯定是要管的,但是他的這種行為確實給人的感覺是在占國家便宜也好,想辦法滿足個人的需求也好,確實做法上面有一些不合適,但是在法律上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其實除了這種救助,還有比方說有一些驢友,在一些非開放的景區,因為自身的行為導致會產生社會的負擔,比如會產生相應的救助,這些性質都差不太多,對於這類的救助我覺得可以記載下來相應的費用支出,如果他們確實有能力的時候,其實可以要求他們來負擔這部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