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罰款標準由6倍降為3倍
山東新計生條例,晚婚假取消,生二孩產假158天,
■除“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新規定,6種情況可再生育子女
■1月22日起,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獎勵
■只要是符合條件生產,
1月22日,新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新條例將原條例“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去了晚婚晚育的有關規定。威海“二孩”媽媽將享受到158天產假的福利。
6種情況可再生育子女
新條例中,由“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在全省全面放開了生育二孩政策,想生育二孩的家庭有法可依。
除了“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新規定,以下6種情況可再生育子女。新條例規定,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
申請再生育子女的夫妻,
晚婚晚育假取消
新條例刪去了晚婚假獎勵。也就是說,自新條例公佈實施之日(1月22日)起,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獎勵。而在這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的,仍可以按照原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獎勵。
在產假方面,符合新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根據新條例,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也就說生育兩孩都不需要再辦准生證;符合規定再生育子女的實行生育審批制度,申請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申請辦理生育證。
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由原來徵收6倍社會撫養費改為依照規定基數的3倍徵收。
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由原來按照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改為依照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社會撫養費由原來的規定基數的3到6倍,改為按規定基數的3倍徵收。
申請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申請辦理生育證。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由原來徵收6倍社會撫養費改為依照規定基數的3倍徵收。
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由原來按照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改為依照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社會撫養費由原來的規定基數的3到6倍,改為按規定基數的3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