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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執業藥師考試變了

文 | 醫學資料庫

昨日(4月1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了《關於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

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根據《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以下簡稱《大綱》)相關規定,

確定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大綱部分內容調整事宜。

考試大綱有變!

最新的《大綱》究竟做了哪些改動呢?正在努力複習的小夥伴必須重點關注。

一、《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細目和要點的考試內容,涉及下述新政策法規的,按照新政策法規的規定掌握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二)國務院發佈的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

1.《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6號)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7號);

2.《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

3.《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5號)。

(三)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佈的部門規章及相關規定

1.《藥物非臨床研究品質管制規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4號);

2.《關於調整進口藥品註冊管理有關事項的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5號);

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

4.《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和《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

5.《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

6.《關於發佈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第188號);

7.《關於發佈〈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第172號);

8.《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遏制細菌耐藥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10號);

9.《關於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國衛藥政發〔2017〕37號);

10.《關於加強藥事管理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26號);

11.《國家衛生計生委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印發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2017年版)的通知》(國衛疾控發〔2017〕60號);

12.《2018年興奮劑目錄公告》(國家體育總局、商務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第35號)。

二、《大綱》調整的具體內容

看了《大綱》,大家心情如何呢?尤其是去年參加執考法規沒有通過的小夥伴。

機構重組後,執業藥師歸誰管?

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按照方案,將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不少人感慨,機構重組後,食藥監總局撤銷,執業藥師怎麼辦?執業藥師何去何從?執業藥師要沒人管了?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考慮到藥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由於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牛正乾表示,藥店的監管可能不再由藥監局直接管理。因為,按照藥品法規定,藥店的准入、監管等是由地市級、縣級藥品監管機構負責。

如今,今年的第一份有關執業藥師考試的通告,就是由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對於執業藥師誰來管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言而喻。

新一輪執考來了!

對於執業藥師本身而言,雖然目前市場地位不景氣,工資不高,還掛靠亂象橫生,但是,隨著國家的大力整治和政策支持,加上零售藥店對於執業藥師的需求也將越來越大,未來執業藥師的地位會逐漸提升,其價值也會進一步被挖掘。

根據考試安排,2018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10月13、14日。話說,距離2018年執業藥師考試剛剛好只剩半年的時間,新一輪的執考很快將拉開帷幕。準備報名參加執考的你,做好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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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牛正乾表示,藥店的監管可能不再由藥監局直接管理。因為,按照藥品法規定,藥店的准入、監管等是由地市級、縣級藥品監管機構負責。

如今,今年的第一份有關執業藥師考試的通告,就是由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對於執業藥師誰來管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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