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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交警: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車

玉州區第七中學門口停滿電動車。

近年來,玉林城區電動車的數量逐年增加,

而電動車駕駛員的年齡也出現年輕化的趨勢,總不乏稚嫩的“老手”飛奔在道路,穿梭於大街小巷。個性的改裝、嫺熟的技術、大膽的搶道超車,成群結隊談笑于路上,成了馬路上另類的“風景”,中學生駕駛電動車上路存在的安全隱患也引起不少市民的擔憂。

部分中學門口電車紮堆

近日,記者走訪玉林城區的多所中學,發現都有學生騎電動車上學的情況。

儘管學校有明文規定學生不可駕駛電動車上學,但還是有不少學生挑戰校規,駕駛電動車上下學,車輛直接停在學校門口。在各學校門口處,電動車整齊地排列著,或數十輛,或上百輛,樣式各異,不少還張貼著各式的卡通圖案,明顯為年輕學生所有。

在玉州區第七中學的大門口,道路兩側停滿電動車,十多米整齊排列,只留下中間窄窄的小道,周邊商鋪門口也被電動車霸佔。

一位元商鋪老闆告訴記者,學生上下學騎電動車已不是新鮮事,每天七中門口都會有大量的電車停放,哪怕學校不允許。每天放學時間,大批的學生騎車離開時,學校門口以及周邊的小巷內,都是電動車飛馳的響聲和鳴笛聲。

同樣的景象還發生在玉州區第三中學,由於靠近人民中路,門口並沒有停放車輛的空地,大批的電動車就直接停放在人行道上,使得人行道狹窄了許多。

記者在周邊的奶茶店、小吃店等門口也發現不少的電動車,但店內卻沒有消費者。一家奶茶店的老闆悄悄告訴記者,部分車輛是對面學生的,儘管影響出入,但由於學生經常幫襯,也不好拒絕其停放。

貪圖方便騎車上學

“學校離家比較遠,家裡人也同意我騎電動車上學,我偷偷把車停在學校旁邊的一條巷子裡。”玉州區某中學讀初二的李軍向記者炫耀,自己已有3年的“車齡”,

技術在同齡人中算得上佼佼者。但被記者問道學校不允許以及交警可能查處時,他竟然回答了一句“管他呢”。

不久前,媒體還報導過交警在玉林城區一環茂林路口整治電動車違法行為時,攔下一名13歲的梁姓少年,梁某和同學約好騎電動車到文化廣場玩,在紅綠燈路口被交警逮了個正著,隨後梁某的母親來接受處罰時表示因家離學校比較遠,為了方便兒子上下學,

所以買了一輛電動車給其兒子作為上學的交通工具。

像梁某家長一樣,因家裡離學校遠、父母沒有時間接送孩子成了家長縱容孩子駕駛電動車的主要原因。而在採訪過程中,有不少的學生家長對中學生駕駛電動車持反對意見。家住玉林城區苗園路的吳偉強表示,離家遠不能成為忽略安全隱患的理由,每每到了下課時間,也是上下班的高峰期,玉林城區車輛眾多,尤其學校路段經常還堵車,看到中學生騎電動車見縫插針穿行,著實危險。其實玉林城區並不大,坐公車或騎自行車完全能趕上上課時間,家長不需要過分擔心。

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車

交警表示,玉林城區的各大道路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情況較為普遍,但由於難以確認其年齡,難以對其進行處罰,發現也多以勸導為主,除非出現交通違規行為,交警才會對其進行嚴厲批評,並通知家長前來進行相應的教育、處罰等。

目前,玉林交警定期走進各大中小學開展交通安全主題教育知識講座,教育學生自覺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陋習,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中告誡未滿12周歲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以及未滿16周歲不得駕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也是其中一大主題,通過宣傳減少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上路,降低安全隱患風險。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未成年人應變能力與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加之安全意識淡薄,追求刺激與個性化,喜歡駕車途中超速或者互相追逐,還有隨意改裝電動車,卸下車頭上後視鏡的屢見不鮮,改變喇叭聲和車燈顏色等,這也給未成年人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交警提醒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危害多,家長要意識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危害性,不要縱容未滿16歲的孩子騎車出行,從源頭杜絕中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違法行為發生。

原標題:中學生騎電車上學 圖方便 忘安全 交警提醒: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車

尤其學校路段經常還堵車,看到中學生騎電動車見縫插針穿行,著實危險。其實玉林城區並不大,坐公車或騎自行車完全能趕上上課時間,家長不需要過分擔心。

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車

交警表示,玉林城區的各大道路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情況較為普遍,但由於難以確認其年齡,難以對其進行處罰,發現也多以勸導為主,除非出現交通違規行為,交警才會對其進行嚴厲批評,並通知家長前來進行相應的教育、處罰等。

目前,玉林交警定期走進各大中小學開展交通安全主題教育知識講座,教育學生自覺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陋習,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中告誡未滿12周歲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以及未滿16周歲不得駕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也是其中一大主題,通過宣傳減少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上路,降低安全隱患風險。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未成年人應變能力與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加之安全意識淡薄,追求刺激與個性化,喜歡駕車途中超速或者互相追逐,還有隨意改裝電動車,卸下車頭上後視鏡的屢見不鮮,改變喇叭聲和車燈顏色等,這也給未成年人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交警提醒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危害多,家長要意識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危害性,不要縱容未滿16歲的孩子騎車出行,從源頭杜絕中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違法行為發生。

原標題:中學生騎電車上學 圖方便 忘安全 交警提醒: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