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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上朝穿的龍袍有啥名堂

清朝自順治元年定都北京以後,順治九年順治皇帝便命禮部制訂《服色肩輿永例》,

經皇帝“欽定”後頒行天下。對皇帝,皇子,親王,貝勒貝子,文武官員,士庶人等,以及皇后(含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子等(含親王,世子,郡王)福晉與貝勒貝子夫人,官員命婦的服飾,對其冠,服,袍,罩,褂,裳,衣等,以及各種飾物的顏色,質料,數目,均有具體而詳實的規範,如有違制,則以“僭越”治罪。

清代的統治者由於興起于關外東北地區,冬季較長,氣候嚴寒,為便於防寒與馬上騎射,

所以他的帝王服飾與明代的不同。皇帝多穿的是緊身窄袖(馬蹄袖)的“龍袍箭衣”。據研究這種服飾的形成源於北方寒冷凍手,馬蹄袖可卷上,掩下,卷上可以方便馬上弓射及靈活操作,掩下則可保護雙手免受寒氣侵襲。所以它是生活方式和實踐的產物。

皇帝的冠制分為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皇帝的冠也就是皇帝所戴的帽子,不同的服飾所配的帽子不相同。

皇帝的服制又分為朝服,吉服,常服,雨服。皇帝的朝服是皇帝參加朝會大典時穿的禮服,穿用時須佩戴朝珠;吉服,又稱為龍袍,是皇帝參加吉慶大典時穿的禮服;常服是皇帝日常生活中穿用的衣服;行服主要用於巡幸和狩獵;雨服,則系皇帝在下雨時穿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