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最高檢要求這麼幹!
最高檢決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
為確保專項活動扎實開展,最高檢近日下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要求,牢固樹立治本安全觀,依法履行刑事執行監督職責,突出問題導向,精准、有力監督,堅決監督糾正和預防減少侵犯在押人員合法權益違法行為,
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負責人表示,這次專項活動緊緊圍繞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監督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依法、規範開展刑罰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工作,
根據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專項活動重點開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 一是依法維護監獄罪犯等在押人員獲得刑事獎勵權、休息權、勞動報酬權、會見權等法定權利,促進提高監管改造品質。著眼于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 二是依法監督打擊“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等違法行為,
➤ 三是加大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羈押。
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梳理在專項活動中發現的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向同級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及監獄、看守所回饋,
文 | 徐盈雁 尚愛國 王才玉
來源 |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往
期
精
彩
掃描此處,點擊關注廣饒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覺得不錯,請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