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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古代選宮女這麼複雜

各朝各代挑選宮女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宮女的家族大多是普通百姓,但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例如漢代王昭君就是良家子。

東漢規定,每年八月要派遣內廷官(中大夫、掖庭丞)和精通相術者,

到洛陽鄉中閱視良家女,挑選標準是:年齡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選中者要載入後宮。

唐玄宗遣使到全國各地選拔美女,號稱“花鳥使”。

明代選宮女的情況,以天啟大婚時為例:天啟元年,熹宗將舉行大婚禮,

先期選天下淑女年十三至十六者,有司聘以銀幣,其父母親送之,以正月集京師,集 者五千人。後亦被選入都。天子分遣內監選女,每百人以齒序立,內監循視之,曰:某稍長、某稍短、某稍肥、某稍瘠,皆扶出之。凡遣歸者千人。明日,諸女分立 如前,內監諦視耳、目、口、鼻、發、膚、領、肩、背,有一不合法相者去之。又使自誦籍、姓、年歲,聽其聲之稍雄、稍窳、稍濁、稍吃者皆去之。去者複二千 人。明日,內監各執量器,
量女子之手足,量畢,複使周行數十步,以觀其風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舉止稍輕躁者,去者複千人。其留者亦僅千人,皆召入 宮,備宮人之選。分遣宮娥之老者引至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於是入選者僅三百人,皆得為宮人之長矣。在宮一月,熟察其性情言論而評匯其人之剛柔 愚智賢否,於是入選者僅五十人,皆得為妃嬪矣。

清承明制,基本沿襲了明代的宮女制度,

但是在選擇的範圍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較而言,更為嚴格。清代選入宮中的女子有兩種,一種是秀女,一種是宮女,在清初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到順治十八年(1661年)後才將秀女和宮女分開。秀女是八旗官員的女兒,可以選為妃嬪或指配給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宮女是內務府包衣佐領下的女子,地位較低,供內廷役使。清代宮女選擇的範圍只限於內務府各佐領所屬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包衣任職佐領、管領以下家庭的女兒。
初期選宮女是一年二次,時間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從順治十八年後改為每年一次,時間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齡在13歲以上者,便造冊送內務府會計司備選。在選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宮,第二天天明時由敬事房太監帶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選閱。以6人為一排,每人身上掛一木牌,上面寫有旗分和姓名,被選中者喚出排,
入選後當日留宮內,否則立即遣出。若有妃嬪的姐妹或親族女子則另組一排檢選。如果此次已經入選,但是在所選名額之外,就令會計司記名,即“記名宮女”,下次再選時先以記名者入選。若是記名後未到下次選閱時父母就將其嫁出去,則屬於抗旨。

宮女的身份也不盡相同,上層的為宮中女官;下層的為普通奴僕。對於女官除了年齡、身體、品行諸條件外,還必須掌握女工等技藝。據史料記載:“宮廷歲選秀女,凡選中者,入宮試以繡錦、執帚一切技藝,並觀其儀行當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遞補,然後擇其優者,教以掖庭規程,日各以一小時寫字及讀書。寫讀畢,次日命宮人考校,一年後授以六法。”這些宮女中比較優秀的就成為宮中的女官。據史料記載:“乾清宮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儀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們各司其職,有的負責侍候嬪妃(尚宮);有的負責節儀之事(尚儀);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於清代內務府管轄著宮廷內部的人事、財務、禮儀、保衛及帝、後、妃、嬪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執掌也就形同虛設了。

宮女入宮的第一件事就是剃頭、洗澡,等年紀稍長才可以把頭髮留起來。剛進宮的小宮女要由嬤嬤(老宮女)教她們各種禮儀和梳妝打扮的技巧,嬤嬤一般非常嚴厲,動輒非打即罵。如果聰明靈巧,半年就可以上崗服役了,也就有月錢(工資)可拿。宮女們的月錢多少並無定制,最低的4兩,高的可達20兩,膳食、衣服、胭脂水粉等有內務府供給,其實她們主要的收入是平日各宮的賞賜。若得到皇后或太后的恩寵也可以為父母博得富貴,但多數宮女的生活是悲慘的。她們從選中入宮的第一天起就猶如進入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滿25歲乃至30歲才許出宮婚配。因病、因笨或別的原因提前出宮者,要經總管太監核查奏聞後方准出宮。有的宮女因為“帝后得用,仍留宮承伺十年”,她們出宮後已是老處☆禁☆女了,連正常婚配都很困難。也有例外,即被皇帝看中而升為答應、常在以致嬪、妃的,那就要永遠留在宮中了,但這是極少數的。

宮女的身份也不盡相同,上層的為宮中女官;下層的為普通奴僕。對於女官除了年齡、身體、品行諸條件外,還必須掌握女工等技藝。據史料記載:“宮廷歲選秀女,凡選中者,入宮試以繡錦、執帚一切技藝,並觀其儀行當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遞補,然後擇其優者,教以掖庭規程,日各以一小時寫字及讀書。寫讀畢,次日命宮人考校,一年後授以六法。”這些宮女中比較優秀的就成為宮中的女官。據史料記載:“乾清宮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儀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們各司其職,有的負責侍候嬪妃(尚宮);有的負責節儀之事(尚儀);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於清代內務府管轄著宮廷內部的人事、財務、禮儀、保衛及帝、後、妃、嬪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執掌也就形同虛設了。

宮女入宮的第一件事就是剃頭、洗澡,等年紀稍長才可以把頭髮留起來。剛進宮的小宮女要由嬤嬤(老宮女)教她們各種禮儀和梳妝打扮的技巧,嬤嬤一般非常嚴厲,動輒非打即罵。如果聰明靈巧,半年就可以上崗服役了,也就有月錢(工資)可拿。宮女們的月錢多少並無定制,最低的4兩,高的可達20兩,膳食、衣服、胭脂水粉等有內務府供給,其實她們主要的收入是平日各宮的賞賜。若得到皇后或太后的恩寵也可以為父母博得富貴,但多數宮女的生活是悲慘的。她們從選中入宮的第一天起就猶如進入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滿25歲乃至30歲才許出宮婚配。因病、因笨或別的原因提前出宮者,要經總管太監核查奏聞後方准出宮。有的宮女因為“帝后得用,仍留宮承伺十年”,她們出宮後已是老處☆禁☆女了,連正常婚配都很困難。也有例外,即被皇帝看中而升為答應、常在以致嬪、妃的,那就要永遠留在宮中了,但這是極少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