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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跨省追捕,今後的作家還敢寫小說?

近幾天,廣州醫生譚秦東因言獲罪被跨省抓捕,鴻茅藥酒的霸道,受到輿論的強烈譴責。此事剛剛告一段落,中青報再次曝出自媒體人劉成昆被抓,令人大跌眼鏡。與譚秦東不同的是,

劉成昆的罪名不再是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另外一種罪名——尋釁滋事、誹謗罪。

因在個人公眾號上連載小說《出烏蘭記》被指影射伊利集團領導層,劉成昆被跨省抓捕。從媒體披露的內容來看,劉成昆的文章非報告文學,純屬虛構的小說,且並無實名所指。

文章涉及掌管“匈奴乳業”的“盤先生”如何發跡及滯留“美麗堅果”長達半年不歸,後返回烏蘭國配合調查等內容。劉成昆也坦言,素材來源於伊利總裁潘剛一些現有的網路資料和爆料資訊等,結合金庸武俠小說《倚天屠龍記》中的宋青書恩將仇報,才產生了創作衝動。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過程,劉成昆就“犯罪”了。眾所周知,文學創作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根據生活中的素材加以提升,

創作小說有何不妥?還記得《駐京辦主任》吧,王曉方以駐京辦為影子,將現實生活中的官場腐敗描寫的淋漓盡致。都心知肚明的是,這其中必定有某些人的畫像,可時至今日,依然沒有人願意對號入座,也未見王曉方被抓。可是,儘管劉成昆一再說明請勿對號入座,但還是有人坐不住了。其實,剛開始,劉成昆的小說點擊率並不高,直到“金融街偵探”將劉成昆小說中的人物直接解讀成潘剛後,
才使得小說點擊量猛增。

吃瓜群眾都能看出來的,說明劉成昆寫的是事實?如果有誇大,也只能算文學創作中的提升,也不構成尋釁滋事和譭謗。而譭謗罪也屬於自訴案件,對於被侮辱人、被誹謗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

追究侮辱、誹謗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當律師問及劉成昆被抓屬於自訴還是公訴案件時,偵查機關一會兒稱“報案人為伊利公司和潘剛”,一會兒又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這樣前後矛盾的回答,其中奧妙一目了然。

在輿論的關注下,譚秦東被取保候審了,劉成昆至今還在獄中。一個是對鴻茅藥酒進行評論,一個是虛構小說被對號入座。這兩個人的抓捕理由,怎麼看都有點出格。

只要不是故意捏造、詆毀,惡意攻擊,任何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言論。動不動就抓捕,網路言論還有自由?今後的作家還敢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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