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佈最低工資標準和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最低工資制度、工資指導線制度是政府宏觀調控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近日,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並發佈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
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負責人介紹,2017年全國有1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2018年已有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我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7年6月1日起執行的,
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分別增加100元、90元、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分別增加1元、0.9元、0.8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執行。調整後,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工資發放標準,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上述負責人明確表示,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資標準或者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事先徵求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
企業工資指導線是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基礎,自1999年起,省政府每年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2017年我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上線12%、基準線7.5%、下線3%。企業薪酬調查資料顯示,我省企業人工成本在全國處於中等偏下水準,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了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以2017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估算數62305元為基數,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1%、基準線7%、下線3%。
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政府通知要求制定實施意見。企業應當貫徹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在政府發佈工資指導線30日內,企業應當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調整實施方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政府通知要求制定實施意見。企業應當貫徹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在政府發佈工資指導線30日內,企業應當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調整實施方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