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制度、工資指導線制度是政府宏觀調控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近日, 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並發佈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 二者平均增幅5.5%。 2018年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1%、基準線為7%、下線為3%。 這是我省連續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連續20年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
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負責人介紹, 2017年全國有1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已有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 分別增加100元、90元、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工資發放標準, 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 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上述負責人明確表示,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 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 需要降低工資標準或者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應當事先徵求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 向全體職工說明理由。 需要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企業工資指導線是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基礎, 自1999年起, 省政府每年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 2017年我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上線12%、基準線7.5%、下線3%。 企業薪酬調查資料顯示, 我省企業人工成本在全國處於中等偏下水準, 2011—2016年我省企業人工成本占總成本比重為12.25%, 其中勞動報酬占總成本比重為8.5%, 社會保險費用占總成本比重為1.9%, 企業職工工資仍有一定的增長空間。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 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 確定了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以2017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估算數62305元為基數,
通知要求, 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政府通知要求制定實施意見。 企業應當貫徹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 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在政府發佈工資指導線30日內, 企業應當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制定工資調整實施方案, 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