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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來了,石家莊如何接納?代表委員支了這幾招

今年1月份,OFO共用單車完成了石家莊的首批投放,其他公司隨後跟進,短短幾個月內,省會已經擁有了OFO、酷騎、永安行、摩拜等多個共用單車品牌。橙色、黃色、藍色的共用單車,成為解決人們出行“最後一公里”難題的極佳選擇,

受到普遍歡迎。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惡意損壞、亂停亂放等問題也不斷出現。人們不禁要問,城市該如何接納共用單車時代的到來?在本屆兩會上,代表委員也紛紛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現象 共用單車時代來了

說起共用單車的好處,張先生直言“太方便了!”“以前上班坐公車沒有直達的,只能倒車或者再步行一段時間,現在都是騎共用單車到能直達的公交站,再坐公車。”他說,這樣大大節省了時間,而且,還進行了短途鍛煉。

現在,不光是上下班,遇到短途出行,只要有共用單車,張先生都會掃碼騎上。“有的時候中午吃飯,雖然只有兩三個路口的距離,但走路過去費事,打車、公交又不方便。

共用單車隨騎隨用,最適合這種不遠不近的距離。”

而據《2016中國共用單車市場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共用單車市場已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2007年至2010年為第一階段,由國外興起的公共單車模式開始引進國內,由政府主導分城市管理,多為有樁單車。2010年至2014年為第二階段,專門經營單車市場的企業開始出現,但公共單車仍以有樁單車為主。2014年至今為第三階段,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

以OFO為首的互聯網共用單車應運而生,更加便捷的無樁單車開始取代有樁單車。國家發改委曾針對2016年印發的《推進“互聯網+”便捷交通 促進智慧交通發展的實施方案》所作的階段性總結中,點名表揚了共用單車企業,稱其“為城市交通中短距離出行解決‘最後一公里’提供了有力支撐”,讓出行回歸綠色低碳,已成為一支頗有影響力的綠色出行“生力軍”。

在石家莊,據有關資料顯示,

2011年年初,石家莊街頭出現了便民自行車。2013年5月,省會街頭第二次出現了便民自行車。但受到“有樁”等因素的局限,發展並不如意。

從2017年1月開始,“能夠隨停隨用”的OFO共用單車完成了石家莊的首批投放,隨後短短幾個月內,省會已經擁有了OFO、酷騎、永安行、摩拜等多個共用單車品牌。

問題 單車到來,讓人歡喜讓人憂

相較于傳統的租賃自行車,共用單車摒棄了固定車樁,可以隨意停放在路邊可停放的區域,

自由度更高,因此受到市民歡迎。不過,隨著一大批共用單車平臺“進場”,亂停亂放、惡意破壞、據為己有、干擾公共秩序等問題開始出現。

“亂停亂放的情況比較多見。”市民劉女士說,她曾看到有人隨便把單車就停在盲道上,還有的車子倒在綠化帶裡很久也無人無津。

不光是在石家莊,在全國一些大中城市,幾種品牌的數百輛共用單車堆積成兩座“小山”,不少單車的車把、車筐等零部件散落在周圍地上的新聞也屢見報端,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

而隨著共用單車普及,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未滿12周歲的小孩騎行共用單車的情況越來越多,這無疑也帶來了安全隱患。前不久,上海發生了首例未成年人使用共用單車致死事件,一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用單車,在一路口被大客車碾壓,送醫後搶救無效而宣佈死亡。

分析 失信成本低,致違規使用普遍

石家莊政協委員石永貴認為,共用單車憑藉無樁借還、綠色節能、方便智慧等特點,在解決大眾運輸系統中的“最後一公里”問題,聯結通勤者與大眾運輸網路中發揮了重要力量。然而共用單車隨意亂停放佔用城市空間以及單車企業跑馬圈地導致運營管理風險等問題也日益凸顯。

“當前各共用單車企業對單車停放位置、使用人群等都有相關規定,如不允許未成年人騎行、不允許單車進入社區等。”他說,但由於缺乏對用戶行為的有效監控,同時用戶信用體統不完善,失信違規成本較低,市民素質有待提升等多種因素導致用戶違規使用共用單車等情況十分普遍,如未成年人騎行形成安全隱患、用戶將共用單車騎進非公共區域或惡意損壞等。

而針對共用單車亂停放、侵佔盲道等問題,他認為,目前處罰違章停車的做法是罰款或者扣車,但共用單車的用戶只有使用權,對其違章行為較難嚴格執法。且共用單車數量龐大,需要出動大批執法隊伍進行管理,消耗大量人力物力。

此外,他認為,共用單車企業運營管理風險日益增加。“隨著風投資本介入,共用單車市場出現了跑馬圈地、過度投放、拼命擴張等弊病。”他舉例說,在行業前兩名的摩拜單車和OFO開始了高同步率的補貼行動。“他們總是相隔一天甚至幾個小時就推出力度相似的免費騎行和充值送車費活動。”他認為,這就容易導致企業短期難以實現盈利,企業運營管理風險增加,一旦資金鏈斷裂,用戶押金及預付款勢必難以返還,從而造成社會問題。

同時,政協委員白寶林也認為,目前,公共自行車服務水準還有待逐步提高。主要問題包括:宣傳不到位,使用率較低;停駐點較少,不能滿足短途出行基本需要;車輛破損,亂停亂放較為突出,特別是部分單車停在公交月臺上,影響了市民乘車秩序。

建議 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

如何讓共用單車不脫離“文明軌道”,實現健康快速發展?有代表就認為,出現不文明甚至違法行為,固然有個人道德素質和道德自律的問題,但也有法律制度落後、監管缺位的問題。在社會生活中,僅僅依靠個人自覺往往無法完全履行道德義務。共用單車等新業態的發展對使用者的素質提出了考驗,同樣也對企業管理和政府監管提出了挑戰。

對此,石永貴在《關於加強我市共用單車管理的建議》的提案中建議,應加強押金及預付款管理,同時,還要完善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尤其是共用單車停放區域規劃建設,此外,建議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採用大資料平臺改進車輛投放。

“目前單車企業運營管理風險日益增加,且共用單車由多家企業運營,用戶使用不同品牌共用單車就要繳納多份押金及預付款。”對此,他建議,將共用單車押金及預付款交由協力廠商金融機構或政府相關部門監管,確保相關資金安全,同時,也可以做到押金通用,即交一份押金,就可以在相關企業通用,從而降低消費者負擔。

同時,他建議,完善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尤其是共用單車停放區域規劃建設。“明確單車停放區域、行駛規則,完善城市慢行系統的規劃建設,解決城市慢行系統中行人、單車的路權的分配,在維護共用單車方便、快捷等特點的前提下確保慢行系統各要素運行有章可循。”

此外,他建議,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共用單車虛擬車樁由手機app、單車智慧鎖、停車區域的感測器三點聯動,用戶只有將車停放在規定範圍內,才可以關上車鎖並結束計費,從而有效引導單車停放在城市的規定區域內。”他認為,通過該技術一方面既可以解決共用單車無序停放、隨意佔用城市公共空間等問題,另一方面又可以解決部分使用者將共用單車騎進非公共區域或惡意損壞等問題。

“還可以利用大資料平臺改進車輛投放管理。”同時,他建議,由政府或企業牽頭,共用單車企業共同建立大資料平臺,按需投放共用單車,在總量合理的前提下,針對不同時段、不同區域的用車需求,加強調度管理,提高共用單車使用效率,減少城市公共空間佔用。

他還建議,應制定《共用單車產品和服務標準》,對於共用單車的車輛標準、使用年限、停車場建設、使用者押金數額及退回流程、使用者實名制登記註冊、騎車人的身高、年齡以及為用戶購買人身和第三者傷害保險等方面做出規範。

政協委員白寶林則建議,還應普及宣傳綠色出行理念,將公共自行車使用納入信用體系。“通過公益宣傳,向廣大市民不斷普及公共自行車綠色出行的理念,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帶頭踐行綠色出行理念。”他建議,逐步推廣園區公共自行車使用積分制,並將公共自行車使用通過信用積分的方式納入信用體系,以進一步約束和減少對公共自行車的破壞行為。

不少單車的車把、車筐等零部件散落在周圍地上的新聞也屢見報端,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

而隨著共用單車普及,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未滿12周歲的小孩騎行共用單車的情況越來越多,這無疑也帶來了安全隱患。前不久,上海發生了首例未成年人使用共用單車致死事件,一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用單車,在一路口被大客車碾壓,送醫後搶救無效而宣佈死亡。

分析 失信成本低,致違規使用普遍

石家莊政協委員石永貴認為,共用單車憑藉無樁借還、綠色節能、方便智慧等特點,在解決大眾運輸系統中的“最後一公里”問題,聯結通勤者與大眾運輸網路中發揮了重要力量。然而共用單車隨意亂停放佔用城市空間以及單車企業跑馬圈地導致運營管理風險等問題也日益凸顯。

“當前各共用單車企業對單車停放位置、使用人群等都有相關規定,如不允許未成年人騎行、不允許單車進入社區等。”他說,但由於缺乏對用戶行為的有效監控,同時用戶信用體統不完善,失信違規成本較低,市民素質有待提升等多種因素導致用戶違規使用共用單車等情況十分普遍,如未成年人騎行形成安全隱患、用戶將共用單車騎進非公共區域或惡意損壞等。

而針對共用單車亂停放、侵佔盲道等問題,他認為,目前處罰違章停車的做法是罰款或者扣車,但共用單車的用戶只有使用權,對其違章行為較難嚴格執法。且共用單車數量龐大,需要出動大批執法隊伍進行管理,消耗大量人力物力。

此外,他認為,共用單車企業運營管理風險日益增加。“隨著風投資本介入,共用單車市場出現了跑馬圈地、過度投放、拼命擴張等弊病。”他舉例說,在行業前兩名的摩拜單車和OFO開始了高同步率的補貼行動。“他們總是相隔一天甚至幾個小時就推出力度相似的免費騎行和充值送車費活動。”他認為,這就容易導致企業短期難以實現盈利,企業運營管理風險增加,一旦資金鏈斷裂,用戶押金及預付款勢必難以返還,從而造成社會問題。

同時,政協委員白寶林也認為,目前,公共自行車服務水準還有待逐步提高。主要問題包括:宣傳不到位,使用率較低;停駐點較少,不能滿足短途出行基本需要;車輛破損,亂停亂放較為突出,特別是部分單車停在公交月臺上,影響了市民乘車秩序。

建議 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

如何讓共用單車不脫離“文明軌道”,實現健康快速發展?有代表就認為,出現不文明甚至違法行為,固然有個人道德素質和道德自律的問題,但也有法律制度落後、監管缺位的問題。在社會生活中,僅僅依靠個人自覺往往無法完全履行道德義務。共用單車等新業態的發展對使用者的素質提出了考驗,同樣也對企業管理和政府監管提出了挑戰。

對此,石永貴在《關於加強我市共用單車管理的建議》的提案中建議,應加強押金及預付款管理,同時,還要完善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尤其是共用單車停放區域規劃建設,此外,建議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採用大資料平臺改進車輛投放。

“目前單車企業運營管理風險日益增加,且共用單車由多家企業運營,用戶使用不同品牌共用單車就要繳納多份押金及預付款。”對此,他建議,將共用單車押金及預付款交由協力廠商金融機構或政府相關部門監管,確保相關資金安全,同時,也可以做到押金通用,即交一份押金,就可以在相關企業通用,從而降低消費者負擔。

同時,他建議,完善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尤其是共用單車停放區域規劃建設。“明確單車停放區域、行駛規則,完善城市慢行系統的規劃建設,解決城市慢行系統中行人、單車的路權的分配,在維護共用單車方便、快捷等特點的前提下確保慢行系統各要素運行有章可循。”

此外,他建議,推廣應用虛擬車樁技術。“共用單車虛擬車樁由手機app、單車智慧鎖、停車區域的感測器三點聯動,用戶只有將車停放在規定範圍內,才可以關上車鎖並結束計費,從而有效引導單車停放在城市的規定區域內。”他認為,通過該技術一方面既可以解決共用單車無序停放、隨意佔用城市公共空間等問題,另一方面又可以解決部分使用者將共用單車騎進非公共區域或惡意損壞等問題。

“還可以利用大資料平臺改進車輛投放管理。”同時,他建議,由政府或企業牽頭,共用單車企業共同建立大資料平臺,按需投放共用單車,在總量合理的前提下,針對不同時段、不同區域的用車需求,加強調度管理,提高共用單車使用效率,減少城市公共空間佔用。

他還建議,應制定《共用單車產品和服務標準》,對於共用單車的車輛標準、使用年限、停車場建設、使用者押金數額及退回流程、使用者實名制登記註冊、騎車人的身高、年齡以及為用戶購買人身和第三者傷害保險等方面做出規範。

政協委員白寶林則建議,還應普及宣傳綠色出行理念,將公共自行車使用納入信用體系。“通過公益宣傳,向廣大市民不斷普及公共自行車綠色出行的理念,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帶頭踐行綠色出行理念。”他建議,逐步推廣園區公共自行車使用積分制,並將公共自行車使用通過信用積分的方式納入信用體系,以進一步約束和減少對公共自行車的破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