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農民要小心管理好自己的土地了,否則將可能會集體收回
自從改革開放以後,農村大量人口遷往城市,他們長期在城市工作、生活、居住,甚至落戶。因此,這樣以來就導致農村出現大量被閒置的土地,使得農村土地資源出現巨大的浪費。
一、長期撂荒的耕地
近年來,農村勞動力人口流失非常的嚴重,導致農村大量耕地被長期撂荒。加上很多農民進城後,再也不願意回老家種地了。因此就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如今國家為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大了對農村土地的管理力度,未來那些被長期撂荒的耕地將有可能會被村集體回收。
二、違規使用的宅基地
違規使用宅基地的行為肯定是不被允許,如果被政府有關部門發現,將可能會面臨處罰。因此,村集體是有權力回收這類型宅基地的。
三、農民進城落戶後遺留下來的宅基地
根據現行的土地管理辦法,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而農民只是享有使用權。農民進城落戶後就再也不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因此村集體在其房屋自然坍塌後,有權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權。
四、無人繼承的宅基地
無人繼承這種情況一般多發生在農村五保戶的身上,五保戶生前享受國家的各種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