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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蘇樓市調控新政出臺!嚴控三四線城市房價

關於房子漲沒漲,降沒降的問題,

大傢伙兒總會

你一言我一語的說個熱火朝天~

特別是最近,

各大城市紛紛進行樓市調控,

省內的幾個城市也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但小編還是發現,

仍然是買不起!!!

昨天,

國家統計局公佈了3月70大中城市房價

↓↓↓

從表中的資料中可以發現,

徐州3月份的房價,

環比上月0.6%,同比去年10.5%,

可能有人說漲的不是很明顯,

但是,

看完下面的資料,

腦海中只有一個字:真是漲瘋了~

↓↓↓

從上面可以看出,

自16年1月至17年3月,除4月和11月微弱下跌外,

整體保持穩定增長趨勢,

在15個月中13個月環比上漲。

而17年3月,單價上漲150元,

環比上漲2.33%,同比達10.91%!

再來看看

最近一些樓盤的房價變化~

↓↓↓

從上面的資料中,可以發現

部分樓盤上漲幅度已超2千,

多數房源單價上漲1千以上

啊~啊~啊~太嚇人了,買不起呀~

肯定有人在想了,

徐州現在的房價都瘋成這個樣子了,

啥時候也出臺個調控政策?

關注我們的盆友知道,

前些天我們報導了

徐州4月1日起,調整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的報導~

↓↓↓

繼4月1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上調10%之後,

我市首套房商業房貸利率優惠首次出現上浮~

上個月首套房房貸利率還可享受九折優惠,但進入4月份,各家銀行房貸額度明顯緊張,首套房房貸利率優惠全面收緊,九折優惠已經基本享受不到,各家行普遍上浮到9.2—9.3折。

詳細的內容,

大家可以點擊下方的連結查看

☟☟☟

《瘋了!徐州樓市調控升級!在徐州買不起房的人,

竟要實現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夢...》

事實上,

最近除了徐州採取調控之外,

揚州和常州也採取了樓市調控政策~

↓↓↓

揚州調控政策

劃重點!

⊙同一競拍人(含子公司、分公司)在同一批次土地拍賣中最多只能競得一塊住宅用地;

⊙在市區已取得土地的房地產企業如有尚未開發(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商品住宅地塊,不得參與市場競拍;

⊙在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市房管部門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後,1年內不得辦理購房人變更手續;

⊙已撤銷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1年內不得再次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通知原文如下:

揚州市人民政府檔

揚府發〔2017〕49號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對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總體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總體定位,現就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如下:

一、加強商品住宅用地市場管理

1、編制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畫。2017年6月30日前,編制完成揚州市區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畫,並向社會公佈。建立土地供應定期分析和資訊發佈制度,及時公佈土地供應和待開發上市量相關資訊。

2、明確商品住宅用地市場准入條件。只有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才有資格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市國土部門會同有關金融機構負責對參拍企業進行自有資金來源審查;同一競拍人(含子公司、分公司)在同一批次土地拍賣中最多只能競得一塊住宅用地;在市區已取得土地的房地產企業如有尚未開發(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商品住宅地塊,不得參與市場競拍。

3、加大力度清理存量土地。對超過2年不開發、配套設施未先建到位的,逐一清查處理。

4、加強商品住宅用地成交價格的控制。按照地塊確定土地出讓條件和建設要求,明確地塊公建配套,合理設置商品住宅用地的掛牌起始價、指導價和最高限價;當土地競拍達到指導價時,將住房銷售模式由預售改為現房銷售,當土地競拍達到最高限價時,中止現場競價,對有意繼續競價的企業採用現場搖號方式確定中拍人。

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5、嚴格實施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合理確定並申報商品住房價格,經市物價部門備案後,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住房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一價清”制度。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同一批次分批銷售時,不得提高銷售價格。嚴禁將商品住房總價不合理拆分、虛假裝修、虛高裝修價格、捆綁銷售車位(庫)。

6、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市物價部門要加強對商品住房的成本核算,備案價不得高於周邊地塊同類產品住房的價格,下一批次備案價格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住房成交均價,及時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市房管部門對違反商品住房價格管理的行為,一律暫停專案網簽,暫緩商品住房的預售許可手續辦理。

三、規範商品住房市場交易行為

7、設置已購商品住房轉讓年限。在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證機關不得辦理協定手續。

8、預售商品住房不得用於抵押。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後應按照預售許可內容對外進行銷售,不得將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用於抵押融資;金融機構不得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用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作為抵押物。

9、嚴控新建商品房備案合同變更。市房管部門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後,1年內不得辦理購房人變更手續;已撤銷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1年內不得再次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10、發揮綜合治稅調控作用。由市地稅部門牽頭,物價、房管等部門配合,根據揚州房價變動的實際,調整市區範圍內各社區商品住房交易的最低價格,作為二手房交易納稅評估的基數。

11、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堅持租售並舉,以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就業為導向,多管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採用“互聯網+房屋租賃+生活服務”的方式,建設揚州市住房公共租賃平臺,為廣大創業就業者提供線上房產資訊服務、線下交易和生活服務,推動“就業、創業、置業”有機融合,打造宜居城市“新名片”。

四、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

12、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房地產開發專案品質、安全、環境配套及銷售行為的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

13、建立健全市場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開曝光,並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14、對於偽造證明材料、虛構市場交易情況、進行虛假宣傳、發佈虛假資料、製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停其資質申報,已取得預(銷)售許可的暫停網簽,停止辦理其後續預(銷)售手續;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給予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15、對國家公務人員違反本通知要求的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五、本通知所指市區含廣陵區、邗江區、江都區、經濟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和蜀岡—瘦西湖風景區。

六、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起實施。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4月10日印發

再來看看常州的調控

↓↓↓

常州調控政策

雖然徐州、常州、揚州都採取了調控,

但這並不是

小編今天要說的重點,

因為,下面這條消息才是重磅消息!

↓↓↓

江蘇出臺新政

將嚴控三四線城市房價,啟動價格備案管理

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孔祥平18日在南京表示,當下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趨於活躍,物價部門已對部分商品房價格漲幅較大、上漲較快的城市啟動價格備案管理。

18日,江蘇省物價局在南京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

這份由331名相關專家參與調查、得出結論的報告顯示,江蘇房地產市場因城施策、分類調控效果顯現,熱點城市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呈現平穩運行態勢。省內其他大部分城市商品房價格以緩漲為主,持“房價明顯上漲”預期占比雖然是少數,但較上期有所上升。

報告顯示,在熱點城市樓市降溫“退燒”的同時,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趨於活躍。

4月17日,《新華日報》的報導提到:跨省協同,共建徐州都市圈!隨著徐州在江蘇省的地位逐漸提升,徐州的房價也將跟著水漲船高。目前徐州樓市政策相對寬鬆,所以房地產市場也是趨於活躍。

全國樓市正經歷新一輪調控,十分嚴厲。目前,一、二線城市基本全面恢復了“認房又認貸”的信貸政策;青島、廈門、福州、廣州、珠海、常州、揚州等十多個二、三線城市,出臺了新購房必須持有一定年限後才能轉讓的“限賣”政策,屬調控“加碼”。

孔祥平表示,江蘇省物價部門對商品房價格調控管理措施將保持、延續。對尚未採取限購、限貸措施的城市,物價部門將密切關注其商品房價格變動,結合市場運行情況,指導、督促地方價格部門適時採取調控管理措施。

說這麼多關於調控的事情,

那麼,你認為,

徐州接下來還會實施調控政策嗎?

可以給小編留言哦~

⊙在市區已取得土地的房地產企業如有尚未開發(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商品住宅地塊,不得參與市場競拍;

⊙在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市房管部門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後,1年內不得辦理購房人變更手續;

⊙已撤銷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1年內不得再次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通知原文如下:

揚州市人民政府檔

揚府發〔2017〕49號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對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總體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總體定位,現就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如下:

一、加強商品住宅用地市場管理

1、編制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畫。2017年6月30日前,編制完成揚州市區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畫,並向社會公佈。建立土地供應定期分析和資訊發佈制度,及時公佈土地供應和待開發上市量相關資訊。

2、明確商品住宅用地市場准入條件。只有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才有資格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市國土部門會同有關金融機構負責對參拍企業進行自有資金來源審查;同一競拍人(含子公司、分公司)在同一批次土地拍賣中最多只能競得一塊住宅用地;在市區已取得土地的房地產企業如有尚未開發(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商品住宅地塊,不得參與市場競拍。

3、加大力度清理存量土地。對超過2年不開發、配套設施未先建到位的,逐一清查處理。

4、加強商品住宅用地成交價格的控制。按照地塊確定土地出讓條件和建設要求,明確地塊公建配套,合理設置商品住宅用地的掛牌起始價、指導價和最高限價;當土地競拍達到指導價時,將住房銷售模式由預售改為現房銷售,當土地競拍達到最高限價時,中止現場競價,對有意繼續競價的企業採用現場搖號方式確定中拍人。

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5、嚴格實施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合理確定並申報商品住房價格,經市物價部門備案後,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住房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一價清”制度。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同一批次分批銷售時,不得提高銷售價格。嚴禁將商品住房總價不合理拆分、虛假裝修、虛高裝修價格、捆綁銷售車位(庫)。

6、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市物價部門要加強對商品住房的成本核算,備案價不得高於周邊地塊同類產品住房的價格,下一批次備案價格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住房成交均價,及時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市房管部門對違反商品住房價格管理的行為,一律暫停專案網簽,暫緩商品住房的預售許可手續辦理。

三、規範商品住房市場交易行為

7、設置已購商品住房轉讓年限。在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範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證機關不得辦理協定手續。

8、預售商品住房不得用於抵押。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後應按照預售許可內容對外進行銷售,不得將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用於抵押融資;金融機構不得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用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作為抵押物。

9、嚴控新建商品房備案合同變更。市房管部門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後,1年內不得辦理購房人變更手續;已撤銷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1年內不得再次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10、發揮綜合治稅調控作用。由市地稅部門牽頭,物價、房管等部門配合,根據揚州房價變動的實際,調整市區範圍內各社區商品住房交易的最低價格,作為二手房交易納稅評估的基數。

11、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堅持租售並舉,以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就業為導向,多管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採用“互聯網+房屋租賃+生活服務”的方式,建設揚州市住房公共租賃平臺,為廣大創業就業者提供線上房產資訊服務、線下交易和生活服務,推動“就業、創業、置業”有機融合,打造宜居城市“新名片”。

四、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

12、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房地產開發專案品質、安全、環境配套及銷售行為的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

13、建立健全市場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開曝光,並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14、對於偽造證明材料、虛構市場交易情況、進行虛假宣傳、發佈虛假資料、製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停其資質申報,已取得預(銷)售許可的暫停網簽,停止辦理其後續預(銷)售手續;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給予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15、對國家公務人員違反本通知要求的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五、本通知所指市區含廣陵區、邗江區、江都區、經濟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和蜀岡—瘦西湖風景區。

六、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起實施。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4月10日印發

再來看看常州的調控

↓↓↓

常州調控政策

雖然徐州、常州、揚州都採取了調控,

但這並不是

小編今天要說的重點,

因為,下面這條消息才是重磅消息!

↓↓↓

江蘇出臺新政

將嚴控三四線城市房價,啟動價格備案管理

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孔祥平18日在南京表示,當下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趨於活躍,物價部門已對部分商品房價格漲幅較大、上漲較快的城市啟動價格備案管理。

18日,江蘇省物價局在南京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

這份由331名相關專家參與調查、得出結論的報告顯示,江蘇房地產市場因城施策、分類調控效果顯現,熱點城市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呈現平穩運行態勢。省內其他大部分城市商品房價格以緩漲為主,持“房價明顯上漲”預期占比雖然是少數,但較上期有所上升。

報告顯示,在熱點城市樓市降溫“退燒”的同時,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趨於活躍。

4月17日,《新華日報》的報導提到:跨省協同,共建徐州都市圈!隨著徐州在江蘇省的地位逐漸提升,徐州的房價也將跟著水漲船高。目前徐州樓市政策相對寬鬆,所以房地產市場也是趨於活躍。

全國樓市正經歷新一輪調控,十分嚴厲。目前,一、二線城市基本全面恢復了“認房又認貸”的信貸政策;青島、廈門、福州、廣州、珠海、常州、揚州等十多個二、三線城市,出臺了新購房必須持有一定年限後才能轉讓的“限賣”政策,屬調控“加碼”。

孔祥平表示,江蘇省物價部門對商品房價格調控管理措施將保持、延續。對尚未採取限購、限貸措施的城市,物價部門將密切關注其商品房價格變動,結合市場運行情況,指導、督促地方價格部門適時採取調控管理措施。

說這麼多關於調控的事情,

那麼,你認為,

徐州接下來還會實施調控政策嗎?

可以給小編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