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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世紀中國和西歐的古文書信文化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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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世紀的中國和西歐的書信文化:一個比較

作者:熊雍、徐力恒

轉自:宋史研究資訊

作者簡介:

熊雍:牛津大學歷史學院研究員,牛津基布林學院(Keble College)、美國明德學院(Middlebury College)講師

徐力恒:哈佛大學博士後研究員,“中國歷代人物傳記資料庫”(CBDB)專案成員

摘要

本文旨在比較十二世紀拉丁文流行的歐洲地區和中國宋代的書信文化。在這兩種文化裡,書信都由知識精英所寫,用以達到文化和實際溝通的目的。宋朝士大夫群體作為一個龐大和具備深遠影響的政治共同體,

其內部的書信往來和官僚系統關係密切;歐洲的政治格局比較分裂,文人群體也較分散。在這兩種文化中,書信文化的重要性呈現不同面貌。宋代的文人文化比較發達,成員在溝通方式上有較多選擇,所以書信文化在宋代社會相對沒有在中世紀歐洲起同等重要性。中歐書信文化最突出的差異在於書信的物質性,
西歐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發展出一套書法傳統,而中國的通信活動卻是跟書法藝術密不可分。

說明

原文刊于《北大史學》第20輯(2016)頁328-43,作者曾于2017年4月再作校訂,略作補充。感謝徐力恒先生賜稿!引用請注明出處!

我們兩位筆者其中一位的專業方向是歐洲中世紀史,

不懂古漢語;另一位則研究宋史,不會拉丁文。我們非常清楚要系統地比較這兩種文化的書信,必須對兩種語言都嫺熟。不過,我們還是希望在本文嘗試進行比較。我們為魏希德(Hilde De Weerdt)教授主持的研究項目所進行的研究工作促使我們兩位一起思考如何比較歐洲和中國的書信文化,因而在此把觀察寫下來分享。【1】

大部分比較中國和歐洲歷史的研究著作都集中研究古典時期或近代早期的歷史。

【2】我們選擇十二世紀是因為當時西方文人群體已經達到相當具規模,那段時期被一部分歷史學家認為是一次“文藝復興”。【3】就中國史而言,把十二世紀分出來作為一個歷史時段比較有後世史家的主觀色彩,因為它並非宋代歷史上本來就有的分期。不過,這個世紀涵蓋了北宋的陷落和宋室的南渡,宋朝的版圖隨之而變小,其歷史重要性是很明顯的。
本文大部分關於中國歷史的討論都是關於宋代的,但我們同時意識到金代書信也亟需研究,是應該發展的研究方向。總而言之,我們把焦點放在十二世紀,是希望為學界提供一些可供比較的參照點。以下我們將先簡述十二世紀拉丁歐洲的書信文化,然後提出一些可以用以比較中國和歐洲書信文化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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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學者通常把十二世紀歐洲的通信人叫做文人(literati)。這些文人通曉拉丁文(當時的拉丁文已然跟地方語言脫節),也熟悉基督教和古希臘、羅馬文獻。這些文人大部分是高級教士,在教會中有職務;另外一些是為世俗的統治者提供宗教或行政服務的人。不過,並非所有高級教士都屬於文人群體——其中不少在今天看來文化水準頗低,不能算作文人。只有少數世俗精英可以被認為屬於文人群體。十二世紀歐洲的一些書信是由婦女寫的,包括修女和來自大族的世俗婦女,但大部分的通信人是男性。文人的社會身份來自他們的學術成就和社會認同,跟政府或教會的職位無關。

拉丁歐洲(Latin Europe)指的是西歐和北歐那些使用拉丁文作宗教和學術語言的地區。這並不包括拜占庭帝國,因為它使用的是希臘文,文化也有異於拉丁歐洲。【4】當時西班牙的一些地區處於伊斯蘭統治之下,所以屬於阿拉伯-伊斯蘭世界,而非拉丁歐洲。拉丁歐洲統屬于教皇,不過在政治上分屬許多小政權。而文人的社會網路遍佈整個拉丁歐洲,不為政治疆域所限。這段時期的社會、政治和軍事都相當混亂,【5】但這大多是地區性的,沒有發生能跟金人入侵宋朝相比的引起過極大範圍影響的事件。

歐洲的文人文化來自兩個重要的傳統:古典時期的基督教傳統和異教文化的傳統。隨著十二世紀一些有關重大學術議題的彙編著作出版,文人文化的內容的同質性也有所提升。這些作品包括對《聖經》的注釋(《標準注釋》[Glossa Ordinaria])、教會法(格蘭西[Gratian]的《教會法匯要》[Decretum])、【6】神學(彼得·隆巴德[Peter Lombard]的《語錄》[Sentences]),還有綜合性的的文化著作(聖維克多的於格[Hugh of St Victor]的《學習論》[Didascalicon])等。這些文本的權威來自文人群體的共識,而非任何政治或宗教命令。文人們和西歐各個招募教師和學生的學校發生聯繫——這些機構後來發展成巴黎、博洛尼亞、牛津等地歷史悠久的歐洲大學,它們的畢業生在各個教會機構和世俗的政治機構中任職。十二世紀對這批人來說是非常關鍵的時期,他們在這時候不只在數量上有增長,文化上也漸趨同質,成員之間有了更多往來。因此,書信文化在維繫文人群體的凝聚力上扮演了重要的作用。【7】十二世紀的書信比那之前的書信數量多得多,留存下來的比例也有上升。知識精英在西歐起到的凝聚力,比其他政治和宗教結構所產生的都要多。這就是為什麼中世紀史家索瑟恩爵士(Richard Southern)的重要著作以《學術人文主義和歐洲的統一》為題,表明了知識精英的影響力。【8】

寫信的具體程式涉及以下幾種過程。【9】首先是擬定草稿,然後是書寫,再是寄送,最後是接收。通信人一般向文吏(scribes)口述書信內容,讓文吏把內容手寫下來。有時候通信人只給出書信的大概內容,所以文吏要負責完成文稿,把細節補充進去。一個有名的例子是克萊弗的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1090-1153)的文吏,他寫信的時候把語氣寫得異常強硬,超出了他主子的預期。【10】文吏有時還負責把地方語言翻譯成正確的拉丁文,尤其當他們給教會之外的人寫信的時候,因為這些人往往拉丁文程度不高。有時通信人會連口述的任務都交給文吏中文化程度較高的人。因為受過教育,這些文吏有時因此成為文人群體的一員。拉丁歐洲沒有一套官方的郵驛制度,所以書信往往交由朋友、僕人或其他相識送遞。在寄送過程中,這些人往往要把信件念出來給收件人聽,而且書面資訊以外經常帶有口信,後者的內容通常更加詳盡。拉丁文書信一般很短,寫作慣例要用優雅的拉丁文體,並常常用典。寫信術(ars dictaminis)在十一、十二世紀得到長足的發展,一些書信寫作手冊列明瞭書信的寫作規則供人參考。【11】

十二世紀時,歐洲文化裡關於寫信的許多觀念都是在古典時期晚期奠定的,也就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五世紀的羅馬帝國晚期。書信是十二世紀文人所熟知的文獻中重要的一部分。《新約聖經》包括了聖保羅和其他基督教早期領袖的書信,【12】許多古典時期的異教人物也是有名的書信作家,如西塞羅(Cicero)、普林尼(Pliny)和塞內加(Seneca)等。【13】在古典時期的晚期還流傳過塞內加和聖保羅之間的通信,但顯然是後人偽造的。【14】奥古斯丁、教皇葛列格里一世(Gregory the Great)和其他早期教會教父們的書信既包含源於《聖經》傳統的元素,也吸收了古典世界的文化元素,塑造了西歐基督教文明在羅馬帝國結束到中世紀時期開始的學術傳統。【15】一些教皇的書信(教令[decretals])被用作對教會法的重要評斷,書信甚至會被當作法律證據使用,具有權威性。【16】書信文化中另一重要元素是“友情”(amicitia)。雖然它的字面意義是友誼的意思,但其內涵還包括對彼此的實際事務和政治上的説明。這概念跟共同的文化興趣和宗教追求也是相關的。【17】總的來說,寫信是任何希望追慕基督教文化中偉大人物的人都需要具備的技能。一個人必須懂得如何寫信,才能成為十二世紀文化精英的一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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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以上的概覽足以說明拉丁歐洲和宋代的書信文化是可供比較的——兩者都有由知識、官僚精英書寫的書信,而且兩種文化的成員為了文化上的表達和進行實際的溝通,都進行了頻繁的通信活動。另外,兩種文化都崇尚文人的學術成就和品行。以下我們希望提出一些來自比較中國和歐洲十二世紀書信文化的想法。

十二世紀期間,中國和拉丁歐洲之內的各個區域性共同體的影響力都溢出了本身範圍以外,它們的精英們都在廣闊的疆域中活動。儘管當時的中國政權對中國的文化慣習有較大控制,用學者蓋爾納(Ernest Gellner)的話說,當時的中國和歐洲都可以算作“農業識字政體”( agro-literate polities)。【18】區域性共同體裡庶民的社會關係主要以面對面的交往方式進行;至於精英們,由於他們身處不同地方,所以需要利用諸如像通信那樣的溝通方式。許多精英人物的通信網路都遍佈整個拉丁歐洲,例如是一些教皇。其他通信網路比較小的,也覆蓋整個國家或地區範圍。宋代政治權力的影響所及,政府官員定期調任各地,官員和那些希望加入官僚系統的士人們必須跟中國各地的精英通信,所以宋代士人的通信網路也是跨區域的。儘管宋史學界對“士人地方化”的說法進行過一些辯論,宋室南渡之後士人確實面臨重新融入到地方社會裡的需要,理應在他們的通信活動中體現。【19】他們似乎對地方社會的事務有了更大的興趣,不過這是否意味著他們減少了跟遠方的通信,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才能得出結論。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於當時南北分治,南北之間的書信交流劇烈減少。【20】宋代各地劃一的教育制度和官員定期輪調的制度意味著當時中國的書信網路比歐洲更加密集。

中歐兩種文化中通信的目的同樣可以大致分為兩種:(1)實務交流的用途,例如下達命令、提出請求、處理交易活動等;【21】(2)文化上的用途,也就是為了溝通和加強通信人和後世閱讀書信的人的共同觀念。這兩方面並不是互相排斥的,而可以看成是一個連續體的兩端——事實上,有些書信同時具備兩方面的傾向。

儘管宋朝在十二世紀面對著巨大的危機,而且南宋政權比北宋的地方化程度更高,但宋朝作為一個官僚體制對書信文化產生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原因在於這樣一個官僚體制對資訊無比依賴。【22】歐洲的作家完全沒有能夠在一個同等規模的官僚系統下進行交流。這種區別使得宋代士大夫的一些書信比歐洲的更有官僚氣息。根據徐力恒的研究,宋代士大夫私下交流的信劄有的受官方文書的寫法影響很大。【23】書信有時候被用於討論具體政策,或完成某些政策上的任務,公、私界限難以明確區分。【24】另外,哪怕是周邊政權下的文人書信,也受到宋朝精英文化的影響。【25】跟宋代很不一樣的是,當時的西歐沒有大型的官僚系統,個別政體或教會的官僚制度遠遠沒有宋朝發達。【26】這一點對中歐書信文化的發展歷程是有重大影響的。

官僚制度的影響見於書信的送遞。宋代官員能夠利用官方的郵驛系統,讓郵驛機構裡的低級成員送遞信件,使得他們不用花時間親自送遞信件。【27】這種制度有賴一套正常運作的官僚制度。不過,同樣的制度在中古時代的歐洲並不存在——古羅馬曾經有過類似的郵驛制度,但這在五世紀以後已不復存在。【28】拉丁歐洲的書信一般是由地位不太低的人送遞的,他們一般是寫信人的家人或隨從,並非專門的郵驛人員。這些信差通常會同時把口頭資訊傳遞給收信人。這些口頭資訊包含的內容往往更多關於實務,也一般比書信內容詳盡。書信本身有時候只是起到像名刺一般的表明身份的作用。不少傳世的宋代短篇啟劄起的則是問候起居的作用。

十二世紀的歐洲文人仍然處於向書面文化和書面思維方式調整的過程中,不像中國的書面文化那樣已有長久的傳統。【29】西方的口頭文化在中世紀早期比較強勢,到了十二世紀期間才漸漸向書面文化過渡。識字的社會影響(借用學者布賴恩·斯托克[Brian Stock]一本書的書名)正在被社會消化中。【30】或者借用歷史學者邁克爾·克蘭西(Michael Clanchy)的書名來表達,拉丁歐洲正從一個記憶的世界向書面記錄的世界過渡。【31】跟這不同的是,北宋精英文化具備非常突出的官僚色彩。哪怕是在靖康之亂髮生之後,科舉制度仍然得以恢復運行,太學也得到重新建立。【32】南宋時期,更有書院盛行和理學運動的出現。【33】這些力量所塑造的教育制度的規模遠比歐洲在十二世紀的學校大,傳統更悠久,也更系統化。

這些都和寫作群體的規模相關。就這方面來說,宋代的通信人似乎比拉丁歐洲多得多。宋代官僚和教育機構遠比西歐成熟。十一世紀末,宋代參加解試的士子就有大約79,000人,這些人肯定起碼具備進行通信的技能。【34】而歐洲方面,學校裡老師和學生的總數不超過幾千人。雖然這只是一種很概括的比較,但已能說明中歐書信文化規模大有差別。

關於中國歷史上孩童如何學寫信,目前還沒有人系統地研究過,但寫信肯定是幾乎所有級別的中國官吏必備的技能。我們從當時一些寫信手冊的體例還是可以看出端倪。比如十二世紀有《書敘指南》的出版,內容提供大量可以用於寫信的詞彙,按主題分類排列,並列明出處。【35】我們對其編者任廣所知不多,不過他應該是活躍于崇寧年間。【36】《書敘指南》各版本內容出入不小,大概是按不同使用者群體之需要而增刪。至於著名的司馬光(1019-86)《書儀》的首個刊本亦在1170-80年代流通。只包含書信一種文體的集子在這個時代還不算常見,但孫覿(1081-1169)的一部尺牘集注本曾於十二世紀末由一個家塾出版。這可能意味著家塾的學子有利用這些尺牘作為寫作參考。十二世紀的西歐文人是在教會機構或貴族家庭裡學拉丁文的。【37】這段時間裡寫信術文本得到更廣泛的流傳,書信也被人抄寫模仿,顯示人們對書信寫作的學習有了更大的需求。寫信術的影響從十二世紀持續到十三、十四世紀,因此十二世紀有時被稱作“寫信技藝(epistolography)的時代”。【38】有些文人接受的訓練是出於實用的目的,因為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會成為重要人物的大臣和文吏,負責代為擬寫信件。例如索爾茲伯里的約翰(John of Salisbury,約1120-1180)就編輯過他為坎特伯利大主教擬寫的信,而他本人後來也成了主教。如果要跟其他文人進行通信活動,除了文學才能以外,也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地位。

歐洲和中國的書信文化對文人文化的重要性頗為不同。寫信和編書信集子是歐洲文人從事的最重要的文化事業之一,宋代的著名文人卻極少有自編書信集子的——也只有極少數文人的書信得到其他人單獨編集,書劄一般只作為文集的其中一部分內容。從宋人對他們作品的看法而言,書信以外的一些文體重要性高得多,例如散文、駢文、各類詩歌和奏議等。寫信不屬於科舉的考核內容,也反映它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性沒那麼大。由於西歐文化裡的表達體裁相對有限,因此歐洲對書寫優美書簡的技能給予更多重視。

中歐之間的這種差異似乎至少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文化方面的。如上所述,書信是十二世紀歐洲學術作品的重要一部分。在宋代的文人文化中,書信卻沒有其他一些文體有那麼大的影響。就以蘇軾和黃庭堅為例,他們在宋代最廣為人知的作品都不是書劄體裁的。中國上古的儒家聖賢都沒有留下書簡,和歐洲文化不一樣。除了文化方面的原因以外,還因為歐洲文人不從屬於一個制度化的層級系統,所以他們之間的交流比較分散。文人網路的各個節點遍佈歐洲各地,而且由於政治局勢的變化,這些網路經歷了不少變動。在這種背景下,不論在實務交流或是在文化的層面上,文人群體都是靠通信活動凝聚起來的。儘管教皇在這段時期變得越來越重要,但羅馬不是唯一或最主要的文化中心。拉丁歐洲的文人網路是由文人本身建立的,並不依附于官僚制度。宋代跟這不同的是文人文化跟官僚系統密不可分。都城既是政治中樞,也是最重要的學術中心——都城是太學所在,是大量重要的士大夫聚居任官之地,也是最高一級科考殿試舉行的地方。文化權威往往跟政治權力的結構分不開。雖然南宋書院的勃興導致一些新的學術中心變得更加重要,但總的來說,由於拉丁歐洲學術傳統的特點和文人群體比較分散,書信文化對歐洲來說比對中國更重要。

不過,歐洲的書信文化相對宋代而言,比較單一。歐洲對文體沒有正式的區分,完全沒有像“書”、“啟”那樣的分類。何況在各種書信文體以外,中國當時的其他文體也更加豐富,如奏議、贈序、碑誌等,不一而足。書信在歐洲文化中佔據更重要的地位,正正是因為拉丁歐洲不像中國有那麼多種文體。歐洲文人的交流是單一的,而宋代書信文化在通信人的身份和書信的題材等方面則比較多元。比如是佛教僧人也經常互相通信,或和士人來往交流。宋代的理學家和禪僧都利用書信來討論學術思想,例如朱熹(1130-1200)、大慧宗杲(1089-1163)等人物。這些人寫給弟子的信甚至起到教學的作用,跟口頭講述同時發揮作用。士人亦透過書信往來,互通政治消息和對時政的看法,這已在本期黃寬重和平田茂樹兩位先生的論文中有討論。中國中古時期的書信文化比歐洲更加豐富,士人文化已經相當成熟。

宋代和西歐婦女的書信也有很大差異。西歐留存下來一些女性的書信專集。【39】比較著名的例子作為修女的希德嘉·馮·賓根(Hildegard of Bingen,1098-1179),她傳世的書信至少有390篇,包括跟“教皇、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院長、修女、教士、牧師、國王和王后、皇帝、男女貴族、男女世俗人士”諸多人士的通信。【40】而中國婦女寫的信就很少有被保存下來的。宋代雖然有過著名的女詩人、詞人(最著名為李清照[1084?-1153?]和朱淑真[1135?-1180?]),但她們流傳下來的書信都極少。【41】她們的詩詞作品在後世得到推崇,【42】書簡卻不太受重視。這也讓人懷疑通信究竟是不是女性跟外界溝通的主要方式。一種解釋是中國的精英女性沒有像歐洲“宮廷式愛情”(courtly love)那樣的觀念,因而兩性之間的交流方式是不同的,女性就算會寫字,也一般用其他文體,少寫信。這同樣證明寫信在西歐文化中對參與精英生活有著比在中國更重要的作用。【43】

西歐最有影響力的人是君主和貴族,而識字對他們來說不是必備的技能。他們最重要的技藝是格鬥和從事社交活動(例如參加打獵和宴會)。【44】他們和他們扈從的想法是透過地方語言用口頭吟唱出來的,結果就有了例如是描寫亞瑟王事蹟的韻文。由於不是所有君主和貴族都是文人文化的成員,歐洲精英由此形成截然分明的兩種人群。中國的精英文化跟這不同的是沒有出現這種二分現象,所有精英都以某種方式參與到士大夫文化之中。就處於權力頂端的君主而言,宋代的皇帝如徽宗、高宗等都對藝術有追求,兩位都是書法家。至於在他們之下的官員們全都被要求具備識字寫作的能力,他們早在學校和科舉考試中就要達到字體、書法和寫作的各種要求。【45】許多文官掌管軍事要職,所以連一些軍事統帥都具備很高的文化水準——例如韓世忠等中興將帥的書法就相當著名。【46】歐洲歷史的一個例子足以說明中歐在這方面的差異。曾有一篇關於十字軍東征的信是署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軍事領袖布洛瓦的斯蒂芬公爵(Count Stephen of Blois,約1045-1102)名下的,內容有以下一句:“在那之後的一天……我的教士亞歷山大在匆忙中寫下這封信……” 這充分顯示斯蒂芬公爵的信根本不是他自己寫的——作為他下屬的教士亞歷山大可能不只擬出了信件的草稿,也負責把這封信寫下來。公爵本人大概看不懂拉丁文,更不知道怎麼寫字。中國文人的書信則一般由本人書寫,請文吏代寫、潤色的情況存在,不過沒有歐洲普遍。

拉丁歐洲和宋代書信一個最突出的差異跟物質性(materiality)有關。十二世紀拉丁歐洲的現存書信大約在幾千之數。大部分流傳下來的手稿都來自十二到十五世紀之間。書簡的原件很少有留存下來的,大部分文本都來自作者的文集,由作者本人或他們相識的人編成。這些集子最多有幾百封信件的,但許多只有十來篇左右。這些集子的內容一般包括書信的全文,而不只是節文。這些書信的作者多是著名人士,而集子篇幅較小的一般是名氣較小的作者。這個現象跟製作一部文集手稿所需要的工本有關——當時的歐洲還沒發明印刷術,也沒有紙張。所有這些手稿都是人手抄在動物皮做的羊皮紙上的,所費不菲。至於中國方面,大多現存書信都保存在宋人的別集裡面,它們有不少是印刷出來的刊本。其中的文本內容往往經過編輯,只屬於原來信件的一部分,而非全文。書信的上下款和祝福語經常被刪去,附件也一般沒有收錄進去。現存的宋人手跡中不少是書劄,從南宋流傳至今的大約在一百通上下。此外,這一個世紀期間有不少當世人的書劄被製成法帖流傳。【47】

這時的歐洲完全沒有像中國那樣的書法傳統,這是中歐書法文化的一大差異。原因何在,是個令人好奇的問題。實際上,兩種文化都重視製作精美漂亮的文本——十二世紀的歐洲有製作善本的傳統,既有供擺放陳列的,也有實用性的手稿,例如是1130年前後為貝裡聖艾德蒙茲(Bury St. Edmund)修道院製作的《聖經》本子。類似的本子在文字以外還會附上精美的插圖和裝飾。中歐兩種文化都有觀念認為一個人的身體動作會反映那個人的品行,而這在中國就具體表現在書法藝術上。書信文化很早就跟書法發生聯繫了,如書法史學者白謙慎所言:“書信被認為是可供收集的物件,而這種看法使得人們寫信時意識到其文章風格和書法是要供人鑒賞的。”【48】一個人的書法被認為和他的品行緊密相關,從宋人對顏真卿書風的理解就能看出這種觀念。【49】中國書信大多由通信人本人所寫,而書信的書法跟文章同等重要,所以有些書劄作品被人當作藝術品收藏。也因為這個緣故,宋代的法帖裡收錄了不少書信作品。

歐洲則完全沒有類似的傳統。珍貴的稿本是存在的,但在文藝復興時期以前,書信的手稿從來沒有因其書法而變成珍貴的物件。歐洲的書信作者是以其文章,而不是書法而聞名的。身體動作跟品行的關係在十二世紀的許多文本裡都有討論,是個有悠久歷史傳統的觀念,而且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文化和基督教對身體的觀念。【50】然而,還是沒有發展出一套書法傳統。人們的信件往往是口述而成的,能夠親手寫作書簡不是一種人們會大加褒揚的技能。雖然這只是一種粗略的比較,但拉丁字母偏向實用性,缺乏中國漢字的形象性和圖像性,這或許可以部分地解釋這個現象。但西方畢竟也出現不少充滿裝飾的珍貴手稿,所以不見得歐洲文人無法在文本的書寫過程中追求藝術性和美感的表達。總的來說,我們認為物質性是中歐書信文化最大的差異所在,不過這方面的差異出現的原因還有待更深入的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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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文化是宋代得以維持文治的工具之一,而且是當時豐富、成熟的文人文化的一部分。與此不同的是,在歐亞大陸另一端西歐書信文化對文人的溝通來說具有更關鍵的地位,因為文人群體在歐洲的發展程度還比較有限。書信溝通對歐洲文化有更大的重要性,反映當時歐洲的文人群體有多個中心,並不像中國宋代那樣,文人精英和官僚系統緊密相連,密不可分。中歐在書信物質性的差異是我們還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但顯然是中國書信文化的一個重要課題。

對書信文化進行比較,還可以有一些其他角度,例如是對中古中國和近代早期的歐洲進行比較,或比較中古中國和拜占庭文化的書信文化。我們相信,進行這一類比較可以加深我們對雙方歷史文化現象的瞭解。這篇小文除了指出還有許多比較工作可以進行,也希望能號召更多學者加入這方面的研究。

注釋

【1】兩位筆者曾參與魏希德教授主持的“Communication and Empire : Chinese Empire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資訊傳播與帝國:比較視野中的中華帝國)”項目,謹此向魏教授和朱銘堅博士致謝。本文初稿曾由熊雍宣讀2014年1月于牛津大學彭布洛克學院(Pembroke College)舉辦的“十至十三世紀中國精英的交流:以書信與筆記為研究材料(Letters and Notebooks as Sources for Elite Communication in China, 900-1300)”工作坊,得到與會學者的指正。另外,愛爾蘭國立大學的彭李菁博士和美國聖母大學的劉寅博士、南京大學王濤教授等慷慨提供修改意見,在此深表感謝。文章疏漏之處由筆者負責。

【2】這些著作包括G. E. R. Lloyd, The Ambitions of Curiosity: Understanding the World in Ancient Greece and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Walter Scheidel (ed.),Rome and Chin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Ancient World Empir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穆啟樂、閔道安編:《構想帝國:古代中國與古羅馬比較研究》,李榮慶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王國斌:《轉變的中國——歷史變遷與歐洲經驗的局限》,李伯重丶連玲玲譯,江蘇: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 彭慕蘭:《大分流:中國丶歐洲與現代世界經濟的形成》,邱澎生等譯,臺北:巨流出版,2004年。

【3】查理斯·霍默·哈斯金斯:《十二世紀文藝復興》,張瀾、劉疆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

【4】關於拜占庭文明,參見陳志強:《拜占庭帝國通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3年。

【5】例如是比森(Thomas N. Bisson)曾經討論的一些歷史事件,參見其The Crisis of the Twelfth Century: Power, Lordship, and the Origins of European Govern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6】參見彭小瑜:《教會法研究——歷史與理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

【7】J.H. Van Engen, “Letters, Schools and Written Culture in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 in J. Fried (ed.), Dialektik und Rhetorik im frühen und hohen Mittelalter: Rezeption, Überlieferung und gesellschaftliche Wirkung antiker Gelehrsamkeit vornehmlich im 9. und 12, Munich: R. Oldenbourg, 1997.

【8】R. W. Southern, Scholastic Humanism and the Unification of Europe, Volume I: Foundations, Oxford: Blackwell, 1995;Scholastic Humanism and the Unification of Europe, Volume II: The Heroic Age, Oxford: Blackwell, 2001.

【9】amu Niskanen, The Letter Collections of Anselm of Canterbury, Turnhout: Brepols, 2011; Giles Constable, “Dictators and Diplomats in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 Medieval Epistolography and the Birth of Modern Bureaucracy”,Dumbarton Oaks Papers, vol. 46 (1992), pp. 37-46.

【10】Constable, “Dictators and Diplomats,” pp. 43-44.

【11】關於這個題目可以參見James J. Murphy, Rhetoric in the Middle Ages and Three Medieval Rhetorical Arts by; Rhetoric in the Middle Ages: A History of Rhetorical Theory from Saint Augustine to the Renaissance. Tempe, AZ: Arizona Center for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 2001, pp. 194-268.

【12】參見施文華:《保羅書信研究的動態與趨勢》,梁工編:《聖經文學研究》第7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3年,第143-161頁。

【13】例如可以參見L. D. Reynolds, The Medieval Tradition of Seneca’s Letters,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這時期的書信一部分收錄在Noelle Zeiner-Carmichael (ed.),Roman Letters: An Anthology. Chichester: Wiley-Blackwell, 2013.

【14】這兩位人物從來沒見過對方,而且來自截然不同的時代背景。但他們同樣是基督教傳統的重要人物。

【15】王濤:《主教的書信空間:奥古斯丁的交往范式在書信中的體現》,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

【16】Detlev Jasper and Horst Fuhrmann, Papal Letters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01.

【17】Julian Haseldine (ed.), Friendship in Medieval Europe, Stoud: Sutton, 1999.

【18】參見厄内斯特•蓋爾納:《民族和民族主義》,韓紅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第11-25頁。

【19】Robert Hymes, 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其中一種對韓明士的反駁參見包偉民:《精英們“地方化”了嗎?——試論韓明士〈政治家與紳士〉與“地方史”研究方法》,《唐研究》第11卷,第653-670頁。

【20】例如朱銘堅在本期的論文《金元知己的私人網路與訊息溝通——以〈中州啟劄〉內與呂遜的書信為中心》指出,金元之際的通信網路僅限於華北地區,並無南北之間通信的情況,但仍跨越了河北、河南和山東各地。金元之際的士人也似乎未出現地方化的現象。

【21】關於一些用於實際用途的書信,參見Mary Garrison, “‘Send More Socks’: On Mentality and the Preservation Context of Medieval Letters", in Marco Mostert (ed.), New Approaches to Medieval Communication. Turnhout: Brepols, 1999, pp. 69-99.

【22】鄧小南主編:《政績考察與資訊管道——以宋代為重心》,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鄧小南、曹家齊、平田茂樹主編:《文書政令資訊溝通:以唐宋時期為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

【23】參見Lik Hang Tsui, “Bureaucratic Influence on Letters in Middle Period China: Observations from Manuscript Letters and Literati Discourse,” in Antje Richter (ed.), A History of Chinese Letters and Epistolary Culture, Leiden: Brill, 2015, pp. 363-97.

【24】例如是楊萬里(1127-1206)為了子嗣親屬同鄉改官而寫的書信,參見王瑞來:《“內舉不避親”——以楊萬里為個案的宋元變革論實證研究》,《北京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第120-127頁。另外,張浚(1097-1164)於紹興二十年被貶後私書被審查,也反映官僚系統有時對書信進行審查。史載:“張魏公貶零陵,有書數笈自隨,讒者謂其中皆與蜀士往來謀據西蜀之書。高宗命遣人盡錄以來。臨軒發視,乃皆書冊,雖有尺牘,率皆憂國愛君之語。” 參見羅大經:《鶴林玉露》甲編卷1,王瑞來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5頁。

【25】例如西夏或後來的李氏朝鮮。參見趙彥龍:《西夏文書檔案研究》,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33-42頁;JaHyun Kim Haboush, Epistolary Korea: Letters from the Communicative Space of the Chosŏn, 1392-1910,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9.

【26】參見Patricia Ebrey, “China as a Contrasting Case: Bureaucracy and Empire in Song China,” in Peter Crooks and Timothy H. Parsons (eds.), Empires and Bureaucracy in World History: From Late Antiquity to the Twentieth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6), pp. 31-53.

【27】Peter J. Golas, “The Courier-Transport System of the Northern Sung,”Papers on China, Vol. 20 (1966), pp. 1-22; 趙效宣:《宋代驛站制度》,臺北:聯經出版,1987年;曹家齊:《宋代交通管理制度》,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年。

【28】Simon Corcoran, “State Correspondence in the Roman Empire: Imperial Communication from Augustus to Justinian,” in Karen Radner (ed.), State Correspondence in the Ancient World from New Kingdom Egypt to the Roman Empi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72-209.

【29】研究歐洲中世紀溝通交流的論著參見Marco Mostert, A Bibliography of Works on Medieval Communication. Turnhout: Brepols, 2012.

【30】Brian Stock, The Implications of Literacy: Written Language and Models of Interpretation in the 11th and 12th Centuri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3.

【31】Michael T. Clanchy, From Memory to Written Record: England, 1066-1307, 3rd ed., Oxford: Blackwell, 2012.

【32】袁征《宋代教育——中國古代教育的歷史性轉折》,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李弘祺:《宋代官學教育與科舉》,臺北:聯經出版,1994 年;Ming-kin Chu, “Directorate Of Education (Guo Zi Jian) and The Imperial University (Tai Xue) in The Northern Song (960-1127): Interaction Betwee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In Middle Period China,” Ph.D. diss., Lingnan University, 2012.

【33】Linda A. Walton, Academies and Society in Southern Sung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陳雯怡 :《由官學到書院——從制度與理念的互動看宋代教育的演變》,臺北:聯經出版,2004年;包弼德:《歷史上的理學》,王昌偉譯,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

【34】賈志揚:《宋代科舉》,臺北:東大圖書,1995年,第56頁。

【35】任廣:《書敘指南》,收《叢書集成初編》,第2979-2981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36】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卷14,第676-77頁。

【37】徐力恒的博士論文對孫覿的《內簡尺牘》有研究,參見Lik Hang Tsui, “Writing Letters in Song China (960–1279): Its 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Uses,”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Oxford, 2015, Ch. 3 & 6.

【38】參見Giles Constable, Letters and Letter-Collections. Turnhout: Brepols, 1976; Alain Boureau, “The Letter-Writing Norm, a Mediaeval Invention,” inCorrespondence: Models of Letter-Writing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 ed. Roger Chartier et al., trans. Christopher Woodall,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7, pp. 24-58; Walter Ysebaert, “Medieval Letters and Letter Collections as Historical Sources: Methodological Problems and Reflections and Research Perspectives (6th-14th centuries),”Studi Medievali, Vol. 50, No. 1 (2009), pp. 41-73;Walter Ysebaert, “Letter Collections (Latin West and Byzantium),” in Handbook of Medieval Studies: Terms, Methods, Trends, Vol. 3, ed. Albrecht Classen, Berlin, New York: De Gruyter, 2010, p. 1898.

【39】參見網站“Epistolae: Medieval Women's Letters”所收四至十三世紀的女性書信:http://epistolae.ccnmtl.columbia.edu/home。

【40】Joseph L. Baird and Radd K. Ehrman, trans., The Letters of Hildegard of Bingen

【41】然而,還是能找到一些零星的材料證明宋代婦女有通信活動。例如李清照集有一通《投內翰綦公崇禮啟》,因涉及李清照改嫁問題,素來得到研究者重視,可參見Ronald Egan, The Burden of Female Talent: The Poet Li Qingzhao and Her History i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13, pp. 145-58。至於朱淑真集中有題為《得家嫂書》、《秋日得書》的詩作,也是她通信活動的反映。

【42】參見Edwin Van Bibber-Orr, “A Feminine Canon: Li Qingzhao and Zhu Shuzhen,” Ph.D. diss., Yale University, 2013.

【43】關於情信,可以參看Bonnie S. McDougall, “Enduring Fascination, Untutored Understanding: Love-Letters in China and Europe,” Monumenta Serica, Vol. 54 (2006), pp. 195-206.

【44】Timothy Reuter, “Nobles and Others: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Expression of Power Relations in the Middle Ages,” in Anne J. Duggan (ed.), Nobles and Nobility in Medieval Europe: Concepts, Origins, Transformations, Woodbridge: Boydell & Brewer, 2000.

【45】參見張典友:《宋代書制論略》,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

【46】參見方愛龍:《南宋書法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5-78頁。

【47】Amy McNair, “The Engraved Model-Letters Compendia of the Song Dynasty,”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Vol. 114, No. 2 (1994), pp. 209-225; 莫家良:《南宋刻帖文化管窺》,遊學華、陳娟安編:《中國碑帖與書法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2001年,第70頁。

【48】Qianshen Bai, “Chinese Letters: Private Words Made Public,” in Robert Harrist Jr. et al. (eds.), The Embodied Image: Chinese Calligraphy from the John B. Elliott Collection at Princeton, Princeton: The Art Museum,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9, p. 382.

【49】Amy McNair, The Upright Brush: Yan Zhenqing's Calligraphy and Song Literati Politics,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8.

【50】例如是西塞羅的《論義務》(De Officiis)。譯本見西塞羅:《論義務》,徐學庸譯,臺北:聯經出版,2014年。

這些文人通曉拉丁文(當時的拉丁文已然跟地方語言脫節),也熟悉基督教和古希臘、羅馬文獻。這些文人大部分是高級教士,在教會中有職務;另外一些是為世俗的統治者提供宗教或行政服務的人。不過,並非所有高級教士都屬於文人群體——其中不少在今天看來文化水準頗低,不能算作文人。只有少數世俗精英可以被認為屬於文人群體。十二世紀歐洲的一些書信是由婦女寫的,包括修女和來自大族的世俗婦女,但大部分的通信人是男性。文人的社會身份來自他們的學術成就和社會認同,跟政府或教會的職位無關。

拉丁歐洲(Latin Europe)指的是西歐和北歐那些使用拉丁文作宗教和學術語言的地區。這並不包括拜占庭帝國,因為它使用的是希臘文,文化也有異於拉丁歐洲。【4】當時西班牙的一些地區處於伊斯蘭統治之下,所以屬於阿拉伯-伊斯蘭世界,而非拉丁歐洲。拉丁歐洲統屬于教皇,不過在政治上分屬許多小政權。而文人的社會網路遍佈整個拉丁歐洲,不為政治疆域所限。這段時期的社會、政治和軍事都相當混亂,【5】但這大多是地區性的,沒有發生能跟金人入侵宋朝相比的引起過極大範圍影響的事件。

歐洲的文人文化來自兩個重要的傳統:古典時期的基督教傳統和異教文化的傳統。隨著十二世紀一些有關重大學術議題的彙編著作出版,文人文化的內容的同質性也有所提升。這些作品包括對《聖經》的注釋(《標準注釋》[Glossa Ordinaria])、教會法(格蘭西[Gratian]的《教會法匯要》[Decretum])、【6】神學(彼得·隆巴德[Peter Lombard]的《語錄》[Sentences]),還有綜合性的的文化著作(聖維克多的於格[Hugh of St Victor]的《學習論》[Didascalicon])等。這些文本的權威來自文人群體的共識,而非任何政治或宗教命令。文人們和西歐各個招募教師和學生的學校發生聯繫——這些機構後來發展成巴黎、博洛尼亞、牛津等地歷史悠久的歐洲大學,它們的畢業生在各個教會機構和世俗的政治機構中任職。十二世紀對這批人來說是非常關鍵的時期,他們在這時候不只在數量上有增長,文化上也漸趨同質,成員之間有了更多往來。因此,書信文化在維繫文人群體的凝聚力上扮演了重要的作用。【7】十二世紀的書信比那之前的書信數量多得多,留存下來的比例也有上升。知識精英在西歐起到的凝聚力,比其他政治和宗教結構所產生的都要多。這就是為什麼中世紀史家索瑟恩爵士(Richard Southern)的重要著作以《學術人文主義和歐洲的統一》為題,表明了知識精英的影響力。【8】

寫信的具體程式涉及以下幾種過程。【9】首先是擬定草稿,然後是書寫,再是寄送,最後是接收。通信人一般向文吏(scribes)口述書信內容,讓文吏把內容手寫下來。有時候通信人只給出書信的大概內容,所以文吏要負責完成文稿,把細節補充進去。一個有名的例子是克萊弗的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1090-1153)的文吏,他寫信的時候把語氣寫得異常強硬,超出了他主子的預期。【10】文吏有時還負責把地方語言翻譯成正確的拉丁文,尤其當他們給教會之外的人寫信的時候,因為這些人往往拉丁文程度不高。有時通信人會連口述的任務都交給文吏中文化程度較高的人。因為受過教育,這些文吏有時因此成為文人群體的一員。拉丁歐洲沒有一套官方的郵驛制度,所以書信往往交由朋友、僕人或其他相識送遞。在寄送過程中,這些人往往要把信件念出來給收件人聽,而且書面資訊以外經常帶有口信,後者的內容通常更加詳盡。拉丁文書信一般很短,寫作慣例要用優雅的拉丁文體,並常常用典。寫信術(ars dictaminis)在十一、十二世紀得到長足的發展,一些書信寫作手冊列明瞭書信的寫作規則供人參考。【11】

十二世紀時,歐洲文化裡關於寫信的許多觀念都是在古典時期晚期奠定的,也就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五世紀的羅馬帝國晚期。書信是十二世紀文人所熟知的文獻中重要的一部分。《新約聖經》包括了聖保羅和其他基督教早期領袖的書信,【12】許多古典時期的異教人物也是有名的書信作家,如西塞羅(Cicero)、普林尼(Pliny)和塞內加(Seneca)等。【13】在古典時期的晚期還流傳過塞內加和聖保羅之間的通信,但顯然是後人偽造的。【14】奥古斯丁、教皇葛列格里一世(Gregory the Great)和其他早期教會教父們的書信既包含源於《聖經》傳統的元素,也吸收了古典世界的文化元素,塑造了西歐基督教文明在羅馬帝國結束到中世紀時期開始的學術傳統。【15】一些教皇的書信(教令[decretals])被用作對教會法的重要評斷,書信甚至會被當作法律證據使用,具有權威性。【16】書信文化中另一重要元素是“友情”(amicitia)。雖然它的字面意義是友誼的意思,但其內涵還包括對彼此的實際事務和政治上的説明。這概念跟共同的文化興趣和宗教追求也是相關的。【17】總的來說,寫信是任何希望追慕基督教文化中偉大人物的人都需要具備的技能。一個人必須懂得如何寫信,才能成為十二世紀文化精英的一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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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以上的概覽足以說明拉丁歐洲和宋代的書信文化是可供比較的——兩者都有由知識、官僚精英書寫的書信,而且兩種文化的成員為了文化上的表達和進行實際的溝通,都進行了頻繁的通信活動。另外,兩種文化都崇尚文人的學術成就和品行。以下我們希望提出一些來自比較中國和歐洲十二世紀書信文化的想法。

十二世紀期間,中國和拉丁歐洲之內的各個區域性共同體的影響力都溢出了本身範圍以外,它們的精英們都在廣闊的疆域中活動。儘管當時的中國政權對中國的文化慣習有較大控制,用學者蓋爾納(Ernest Gellner)的話說,當時的中國和歐洲都可以算作“農業識字政體”( agro-literate polities)。【18】區域性共同體裡庶民的社會關係主要以面對面的交往方式進行;至於精英們,由於他們身處不同地方,所以需要利用諸如像通信那樣的溝通方式。許多精英人物的通信網路都遍佈整個拉丁歐洲,例如是一些教皇。其他通信網路比較小的,也覆蓋整個國家或地區範圍。宋代政治權力的影響所及,政府官員定期調任各地,官員和那些希望加入官僚系統的士人們必須跟中國各地的精英通信,所以宋代士人的通信網路也是跨區域的。儘管宋史學界對“士人地方化”的說法進行過一些辯論,宋室南渡之後士人確實面臨重新融入到地方社會裡的需要,理應在他們的通信活動中體現。【19】他們似乎對地方社會的事務有了更大的興趣,不過這是否意味著他們減少了跟遠方的通信,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才能得出結論。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於當時南北分治,南北之間的書信交流劇烈減少。【20】宋代各地劃一的教育制度和官員定期輪調的制度意味著當時中國的書信網路比歐洲更加密集。

中歐兩種文化中通信的目的同樣可以大致分為兩種:(1)實務交流的用途,例如下達命令、提出請求、處理交易活動等;【21】(2)文化上的用途,也就是為了溝通和加強通信人和後世閱讀書信的人的共同觀念。這兩方面並不是互相排斥的,而可以看成是一個連續體的兩端——事實上,有些書信同時具備兩方面的傾向。

儘管宋朝在十二世紀面對著巨大的危機,而且南宋政權比北宋的地方化程度更高,但宋朝作為一個官僚體制對書信文化產生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原因在於這樣一個官僚體制對資訊無比依賴。【22】歐洲的作家完全沒有能夠在一個同等規模的官僚系統下進行交流。這種區別使得宋代士大夫的一些書信比歐洲的更有官僚氣息。根據徐力恒的研究,宋代士大夫私下交流的信劄有的受官方文書的寫法影響很大。【23】書信有時候被用於討論具體政策,或完成某些政策上的任務,公、私界限難以明確區分。【24】另外,哪怕是周邊政權下的文人書信,也受到宋朝精英文化的影響。【25】跟宋代很不一樣的是,當時的西歐沒有大型的官僚系統,個別政體或教會的官僚制度遠遠沒有宋朝發達。【26】這一點對中歐書信文化的發展歷程是有重大影響的。

官僚制度的影響見於書信的送遞。宋代官員能夠利用官方的郵驛系統,讓郵驛機構裡的低級成員送遞信件,使得他們不用花時間親自送遞信件。【27】這種制度有賴一套正常運作的官僚制度。不過,同樣的制度在中古時代的歐洲並不存在——古羅馬曾經有過類似的郵驛制度,但這在五世紀以後已不復存在。【28】拉丁歐洲的書信一般是由地位不太低的人送遞的,他們一般是寫信人的家人或隨從,並非專門的郵驛人員。這些信差通常會同時把口頭資訊傳遞給收信人。這些口頭資訊包含的內容往往更多關於實務,也一般比書信內容詳盡。書信本身有時候只是起到像名刺一般的表明身份的作用。不少傳世的宋代短篇啟劄起的則是問候起居的作用。

十二世紀的歐洲文人仍然處於向書面文化和書面思維方式調整的過程中,不像中國的書面文化那樣已有長久的傳統。【29】西方的口頭文化在中世紀早期比較強勢,到了十二世紀期間才漸漸向書面文化過渡。識字的社會影響(借用學者布賴恩·斯托克[Brian Stock]一本書的書名)正在被社會消化中。【30】或者借用歷史學者邁克爾·克蘭西(Michael Clanchy)的書名來表達,拉丁歐洲正從一個記憶的世界向書面記錄的世界過渡。【31】跟這不同的是,北宋精英文化具備非常突出的官僚色彩。哪怕是在靖康之亂髮生之後,科舉制度仍然得以恢復運行,太學也得到重新建立。【32】南宋時期,更有書院盛行和理學運動的出現。【33】這些力量所塑造的教育制度的規模遠比歐洲在十二世紀的學校大,傳統更悠久,也更系統化。

這些都和寫作群體的規模相關。就這方面來說,宋代的通信人似乎比拉丁歐洲多得多。宋代官僚和教育機構遠比西歐成熟。十一世紀末,宋代參加解試的士子就有大約79,000人,這些人肯定起碼具備進行通信的技能。【34】而歐洲方面,學校裡老師和學生的總數不超過幾千人。雖然這只是一種很概括的比較,但已能說明中歐書信文化規模大有差別。

關於中國歷史上孩童如何學寫信,目前還沒有人系統地研究過,但寫信肯定是幾乎所有級別的中國官吏必備的技能。我們從當時一些寫信手冊的體例還是可以看出端倪。比如十二世紀有《書敘指南》的出版,內容提供大量可以用於寫信的詞彙,按主題分類排列,並列明出處。【35】我們對其編者任廣所知不多,不過他應該是活躍于崇寧年間。【36】《書敘指南》各版本內容出入不小,大概是按不同使用者群體之需要而增刪。至於著名的司馬光(1019-86)《書儀》的首個刊本亦在1170-80年代流通。只包含書信一種文體的集子在這個時代還不算常見,但孫覿(1081-1169)的一部尺牘集注本曾於十二世紀末由一個家塾出版。這可能意味著家塾的學子有利用這些尺牘作為寫作參考。十二世紀的西歐文人是在教會機構或貴族家庭裡學拉丁文的。【37】這段時間裡寫信術文本得到更廣泛的流傳,書信也被人抄寫模仿,顯示人們對書信寫作的學習有了更大的需求。寫信術的影響從十二世紀持續到十三、十四世紀,因此十二世紀有時被稱作“寫信技藝(epistolography)的時代”。【38】有些文人接受的訓練是出於實用的目的,因為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會成為重要人物的大臣和文吏,負責代為擬寫信件。例如索爾茲伯里的約翰(John of Salisbury,約1120-1180)就編輯過他為坎特伯利大主教擬寫的信,而他本人後來也成了主教。如果要跟其他文人進行通信活動,除了文學才能以外,也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地位。

歐洲和中國的書信文化對文人文化的重要性頗為不同。寫信和編書信集子是歐洲文人從事的最重要的文化事業之一,宋代的著名文人卻極少有自編書信集子的——也只有極少數文人的書信得到其他人單獨編集,書劄一般只作為文集的其中一部分內容。從宋人對他們作品的看法而言,書信以外的一些文體重要性高得多,例如散文、駢文、各類詩歌和奏議等。寫信不屬於科舉的考核內容,也反映它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性沒那麼大。由於西歐文化裡的表達體裁相對有限,因此歐洲對書寫優美書簡的技能給予更多重視。

中歐之間的這種差異似乎至少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文化方面的。如上所述,書信是十二世紀歐洲學術作品的重要一部分。在宋代的文人文化中,書信卻沒有其他一些文體有那麼大的影響。就以蘇軾和黃庭堅為例,他們在宋代最廣為人知的作品都不是書劄體裁的。中國上古的儒家聖賢都沒有留下書簡,和歐洲文化不一樣。除了文化方面的原因以外,還因為歐洲文人不從屬於一個制度化的層級系統,所以他們之間的交流比較分散。文人網路的各個節點遍佈歐洲各地,而且由於政治局勢的變化,這些網路經歷了不少變動。在這種背景下,不論在實務交流或是在文化的層面上,文人群體都是靠通信活動凝聚起來的。儘管教皇在這段時期變得越來越重要,但羅馬不是唯一或最主要的文化中心。拉丁歐洲的文人網路是由文人本身建立的,並不依附于官僚制度。宋代跟這不同的是文人文化跟官僚系統密不可分。都城既是政治中樞,也是最重要的學術中心——都城是太學所在,是大量重要的士大夫聚居任官之地,也是最高一級科考殿試舉行的地方。文化權威往往跟政治權力的結構分不開。雖然南宋書院的勃興導致一些新的學術中心變得更加重要,但總的來說,由於拉丁歐洲學術傳統的特點和文人群體比較分散,書信文化對歐洲來說比對中國更重要。

不過,歐洲的書信文化相對宋代而言,比較單一。歐洲對文體沒有正式的區分,完全沒有像“書”、“啟”那樣的分類。何況在各種書信文體以外,中國當時的其他文體也更加豐富,如奏議、贈序、碑誌等,不一而足。書信在歐洲文化中佔據更重要的地位,正正是因為拉丁歐洲不像中國有那麼多種文體。歐洲文人的交流是單一的,而宋代書信文化在通信人的身份和書信的題材等方面則比較多元。比如是佛教僧人也經常互相通信,或和士人來往交流。宋代的理學家和禪僧都利用書信來討論學術思想,例如朱熹(1130-1200)、大慧宗杲(1089-1163)等人物。這些人寫給弟子的信甚至起到教學的作用,跟口頭講述同時發揮作用。士人亦透過書信往來,互通政治消息和對時政的看法,這已在本期黃寬重和平田茂樹兩位先生的論文中有討論。中國中古時期的書信文化比歐洲更加豐富,士人文化已經相當成熟。

宋代和西歐婦女的書信也有很大差異。西歐留存下來一些女性的書信專集。【39】比較著名的例子作為修女的希德嘉·馮·賓根(Hildegard of Bingen,1098-1179),她傳世的書信至少有390篇,包括跟“教皇、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院長、修女、教士、牧師、國王和王后、皇帝、男女貴族、男女世俗人士”諸多人士的通信。【40】而中國婦女寫的信就很少有被保存下來的。宋代雖然有過著名的女詩人、詞人(最著名為李清照[1084?-1153?]和朱淑真[1135?-1180?]),但她們流傳下來的書信都極少。【41】她們的詩詞作品在後世得到推崇,【42】書簡卻不太受重視。這也讓人懷疑通信究竟是不是女性跟外界溝通的主要方式。一種解釋是中國的精英女性沒有像歐洲“宮廷式愛情”(courtly love)那樣的觀念,因而兩性之間的交流方式是不同的,女性就算會寫字,也一般用其他文體,少寫信。這同樣證明寫信在西歐文化中對參與精英生活有著比在中國更重要的作用。【43】

西歐最有影響力的人是君主和貴族,而識字對他們來說不是必備的技能。他們最重要的技藝是格鬥和從事社交活動(例如參加打獵和宴會)。【44】他們和他們扈從的想法是透過地方語言用口頭吟唱出來的,結果就有了例如是描寫亞瑟王事蹟的韻文。由於不是所有君主和貴族都是文人文化的成員,歐洲精英由此形成截然分明的兩種人群。中國的精英文化跟這不同的是沒有出現這種二分現象,所有精英都以某種方式參與到士大夫文化之中。就處於權力頂端的君主而言,宋代的皇帝如徽宗、高宗等都對藝術有追求,兩位都是書法家。至於在他們之下的官員們全都被要求具備識字寫作的能力,他們早在學校和科舉考試中就要達到字體、書法和寫作的各種要求。【45】許多文官掌管軍事要職,所以連一些軍事統帥都具備很高的文化水準——例如韓世忠等中興將帥的書法就相當著名。【46】歐洲歷史的一個例子足以說明中歐在這方面的差異。曾有一篇關於十字軍東征的信是署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軍事領袖布洛瓦的斯蒂芬公爵(Count Stephen of Blois,約1045-1102)名下的,內容有以下一句:“在那之後的一天……我的教士亞歷山大在匆忙中寫下這封信……” 這充分顯示斯蒂芬公爵的信根本不是他自己寫的——作為他下屬的教士亞歷山大可能不只擬出了信件的草稿,也負責把這封信寫下來。公爵本人大概看不懂拉丁文,更不知道怎麼寫字。中國文人的書信則一般由本人書寫,請文吏代寫、潤色的情況存在,不過沒有歐洲普遍。

拉丁歐洲和宋代書信一個最突出的差異跟物質性(materiality)有關。十二世紀拉丁歐洲的現存書信大約在幾千之數。大部分流傳下來的手稿都來自十二到十五世紀之間。書簡的原件很少有留存下來的,大部分文本都來自作者的文集,由作者本人或他們相識的人編成。這些集子最多有幾百封信件的,但許多只有十來篇左右。這些集子的內容一般包括書信的全文,而不只是節文。這些書信的作者多是著名人士,而集子篇幅較小的一般是名氣較小的作者。這個現象跟製作一部文集手稿所需要的工本有關——當時的歐洲還沒發明印刷術,也沒有紙張。所有這些手稿都是人手抄在動物皮做的羊皮紙上的,所費不菲。至於中國方面,大多現存書信都保存在宋人的別集裡面,它們有不少是印刷出來的刊本。其中的文本內容往往經過編輯,只屬於原來信件的一部分,而非全文。書信的上下款和祝福語經常被刪去,附件也一般沒有收錄進去。現存的宋人手跡中不少是書劄,從南宋流傳至今的大約在一百通上下。此外,這一個世紀期間有不少當世人的書劄被製成法帖流傳。【47】

這時的歐洲完全沒有像中國那樣的書法傳統,這是中歐書法文化的一大差異。原因何在,是個令人好奇的問題。實際上,兩種文化都重視製作精美漂亮的文本——十二世紀的歐洲有製作善本的傳統,既有供擺放陳列的,也有實用性的手稿,例如是1130年前後為貝裡聖艾德蒙茲(Bury St. Edmund)修道院製作的《聖經》本子。類似的本子在文字以外還會附上精美的插圖和裝飾。中歐兩種文化都有觀念認為一個人的身體動作會反映那個人的品行,而這在中國就具體表現在書法藝術上。書信文化很早就跟書法發生聯繫了,如書法史學者白謙慎所言:“書信被認為是可供收集的物件,而這種看法使得人們寫信時意識到其文章風格和書法是要供人鑒賞的。”【48】一個人的書法被認為和他的品行緊密相關,從宋人對顏真卿書風的理解就能看出這種觀念。【49】中國書信大多由通信人本人所寫,而書信的書法跟文章同等重要,所以有些書劄作品被人當作藝術品收藏。也因為這個緣故,宋代的法帖裡收錄了不少書信作品。

歐洲則完全沒有類似的傳統。珍貴的稿本是存在的,但在文藝復興時期以前,書信的手稿從來沒有因其書法而變成珍貴的物件。歐洲的書信作者是以其文章,而不是書法而聞名的。身體動作跟品行的關係在十二世紀的許多文本裡都有討論,是個有悠久歷史傳統的觀念,而且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文化和基督教對身體的觀念。【50】然而,還是沒有發展出一套書法傳統。人們的信件往往是口述而成的,能夠親手寫作書簡不是一種人們會大加褒揚的技能。雖然這只是一種粗略的比較,但拉丁字母偏向實用性,缺乏中國漢字的形象性和圖像性,這或許可以部分地解釋這個現象。但西方畢竟也出現不少充滿裝飾的珍貴手稿,所以不見得歐洲文人無法在文本的書寫過程中追求藝術性和美感的表達。總的來說,我們認為物質性是中歐書信文化最大的差異所在,不過這方面的差異出現的原因還有待更深入的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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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文化是宋代得以維持文治的工具之一,而且是當時豐富、成熟的文人文化的一部分。與此不同的是,在歐亞大陸另一端西歐書信文化對文人的溝通來說具有更關鍵的地位,因為文人群體在歐洲的發展程度還比較有限。書信溝通對歐洲文化有更大的重要性,反映當時歐洲的文人群體有多個中心,並不像中國宋代那樣,文人精英和官僚系統緊密相連,密不可分。中歐在書信物質性的差異是我們還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但顯然是中國書信文化的一個重要課題。

對書信文化進行比較,還可以有一些其他角度,例如是對中古中國和近代早期的歐洲進行比較,或比較中古中國和拜占庭文化的書信文化。我們相信,進行這一類比較可以加深我們對雙方歷史文化現象的瞭解。這篇小文除了指出還有許多比較工作可以進行,也希望能號召更多學者加入這方面的研究。

注釋

【1】兩位筆者曾參與魏希德教授主持的“Communication and Empire : Chinese Empire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資訊傳播與帝國:比較視野中的中華帝國)”項目,謹此向魏教授和朱銘堅博士致謝。本文初稿曾由熊雍宣讀2014年1月于牛津大學彭布洛克學院(Pembroke College)舉辦的“十至十三世紀中國精英的交流:以書信與筆記為研究材料(Letters and Notebooks as Sources for Elite Communication in China, 900-1300)”工作坊,得到與會學者的指正。另外,愛爾蘭國立大學的彭李菁博士和美國聖母大學的劉寅博士、南京大學王濤教授等慷慨提供修改意見,在此深表感謝。文章疏漏之處由筆者負責。

【2】這些著作包括G. E. R. Lloyd, The Ambitions of Curiosity: Understanding the World in Ancient Greece and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Walter Scheidel (ed.),Rome and Chin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Ancient World Empir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穆啟樂、閔道安編:《構想帝國:古代中國與古羅馬比較研究》,李榮慶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王國斌:《轉變的中國——歷史變遷與歐洲經驗的局限》,李伯重丶連玲玲譯,江蘇: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 彭慕蘭:《大分流:中國丶歐洲與現代世界經濟的形成》,邱澎生等譯,臺北:巨流出版,2004年。

【3】查理斯·霍默·哈斯金斯:《十二世紀文藝復興》,張瀾、劉疆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

【4】關於拜占庭文明,參見陳志強:《拜占庭帝國通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3年。

【5】例如是比森(Thomas N. Bisson)曾經討論的一些歷史事件,參見其The Crisis of the Twelfth Century: Power, Lordship, and the Origins of European Govern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6】參見彭小瑜:《教會法研究——歷史與理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

【7】J.H. Van Engen, “Letters, Schools and Written Culture in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 in J. Fried (ed.), Dialektik und Rhetorik im frühen und hohen Mittelalter: Rezeption, Überlieferung und gesellschaftliche Wirkung antiker Gelehrsamkeit vornehmlich im 9. und 12, Munich: R. Oldenbourg, 1997.

【8】R. W. Southern, Scholastic Humanism and the Unification of Europe, Volume I: Foundations, Oxford: Blackwell, 1995;Scholastic Humanism and the Unification of Europe, Volume II: The Heroic Age, Oxford: Blackwell, 2001.

【9】amu Niskanen, The Letter Collections of Anselm of Canterbury, Turnhout: Brepols, 2011; Giles Constable, “Dictators and Diplomats in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 Medieval Epistolography and the Birth of Modern Bureaucracy”,Dumbarton Oaks Papers, vol. 46 (1992), pp. 37-46.

【10】Constable, “Dictators and Diplomats,” pp. 43-44.

【11】關於這個題目可以參見James J. Murphy, Rhetoric in the Middle Ages and Three Medieval Rhetorical Arts by; Rhetoric in the Middle Ages: A History of Rhetorical Theory from Saint Augustine to the Renaissance. Tempe, AZ: Arizona Center for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 2001, pp. 194-268.

【12】參見施文華:《保羅書信研究的動態與趨勢》,梁工編:《聖經文學研究》第7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3年,第143-161頁。

【13】例如可以參見L. D. Reynolds, The Medieval Tradition of Seneca’s Letters,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這時期的書信一部分收錄在Noelle Zeiner-Carmichael (ed.),Roman Letters: An Anthology. Chichester: Wiley-Blackwell, 2013.

【14】這兩位人物從來沒見過對方,而且來自截然不同的時代背景。但他們同樣是基督教傳統的重要人物。

【15】王濤:《主教的書信空間:奥古斯丁的交往范式在書信中的體現》,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

【16】Detlev Jasper and Horst Fuhrmann, Papal Letters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01.

【17】Julian Haseldine (ed.), Friendship in Medieval Europe, Stoud: Sutton, 1999.

【18】參見厄内斯特•蓋爾納:《民族和民族主義》,韓紅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第11-25頁。

【19】Robert Hymes, 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其中一種對韓明士的反駁參見包偉民:《精英們“地方化”了嗎?——試論韓明士〈政治家與紳士〉與“地方史”研究方法》,《唐研究》第11卷,第653-670頁。

【20】例如朱銘堅在本期的論文《金元知己的私人網路與訊息溝通——以〈中州啟劄〉內與呂遜的書信為中心》指出,金元之際的通信網路僅限於華北地區,並無南北之間通信的情況,但仍跨越了河北、河南和山東各地。金元之際的士人也似乎未出現地方化的現象。

【21】關於一些用於實際用途的書信,參見Mary Garrison, “‘Send More Socks’: On Mentality and the Preservation Context of Medieval Letters", in Marco Mostert (ed.), New Approaches to Medieval Communication. Turnhout: Brepols, 1999, pp. 69-99.

【22】鄧小南主編:《政績考察與資訊管道——以宋代為重心》,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鄧小南、曹家齊、平田茂樹主編:《文書政令資訊溝通:以唐宋時期為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

【23】參見Lik Hang Tsui, “Bureaucratic Influence on Letters in Middle Period China: Observations from Manuscript Letters and Literati Discourse,” in Antje Richter (ed.), A History of Chinese Letters and Epistolary Culture, Leiden: Brill, 2015, pp. 363-97.

【24】例如是楊萬里(1127-1206)為了子嗣親屬同鄉改官而寫的書信,參見王瑞來:《“內舉不避親”——以楊萬里為個案的宋元變革論實證研究》,《北京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第120-127頁。另外,張浚(1097-1164)於紹興二十年被貶後私書被審查,也反映官僚系統有時對書信進行審查。史載:“張魏公貶零陵,有書數笈自隨,讒者謂其中皆與蜀士往來謀據西蜀之書。高宗命遣人盡錄以來。臨軒發視,乃皆書冊,雖有尺牘,率皆憂國愛君之語。” 參見羅大經:《鶴林玉露》甲編卷1,王瑞來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5頁。

【25】例如西夏或後來的李氏朝鮮。參見趙彥龍:《西夏文書檔案研究》,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33-42頁;JaHyun Kim Haboush, Epistolary Korea: Letters from the Communicative Space of the Chosŏn, 1392-1910,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9.

【26】參見Patricia Ebrey, “China as a Contrasting Case: Bureaucracy and Empire in Song China,” in Peter Crooks and Timothy H. Parsons (eds.), Empires and Bureaucracy in World History: From Late Antiquity to the Twentieth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6), pp. 31-53.

【27】Peter J. Golas, “The Courier-Transport System of the Northern Sung,”Papers on China, Vol. 20 (1966), pp. 1-22; 趙效宣:《宋代驛站制度》,臺北:聯經出版,1987年;曹家齊:《宋代交通管理制度》,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年。

【28】Simon Corcoran, “State Correspondence in the Roman Empire: Imperial Communication from Augustus to Justinian,” in Karen Radner (ed.), State Correspondence in the Ancient World from New Kingdom Egypt to the Roman Empi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72-209.

【29】研究歐洲中世紀溝通交流的論著參見Marco Mostert, A Bibliography of Works on Medieval Communication. Turnhout: Brepols, 2012.

【30】Brian Stock, The Implications of Literacy: Written Language and Models of Interpretation in the 11th and 12th Centuri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3.

【31】Michael T. Clanchy, From Memory to Written Record: England, 1066-1307, 3rd ed., Oxford: Blackwell, 2012.

【32】袁征《宋代教育——中國古代教育的歷史性轉折》,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李弘祺:《宋代官學教育與科舉》,臺北:聯經出版,1994 年;Ming-kin Chu, “Directorate Of Education (Guo Zi Jian) and The Imperial University (Tai Xue) in The Northern Song (960-1127): Interaction Betwee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In Middle Period China,” Ph.D. diss., Lingnan University, 2012.

【33】Linda A. Walton, Academies and Society in Southern Sung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陳雯怡 :《由官學到書院——從制度與理念的互動看宋代教育的演變》,臺北:聯經出版,2004年;包弼德:《歷史上的理學》,王昌偉譯,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

【34】賈志揚:《宋代科舉》,臺北:東大圖書,1995年,第56頁。

【35】任廣:《書敘指南》,收《叢書集成初編》,第2979-2981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36】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卷14,第676-77頁。

【37】徐力恒的博士論文對孫覿的《內簡尺牘》有研究,參見Lik Hang Tsui, “Writing Letters in Song China (960–1279): Its 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Uses,”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Oxford, 2015, Ch. 3 & 6.

【38】參見Giles Constable, Letters and Letter-Collections. Turnhout: Brepols, 1976; Alain Boureau, “The Letter-Writing Norm, a Mediaeval Invention,” inCorrespondence: Models of Letter-Writing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 ed. Roger Chartier et al., trans. Christopher Woodall,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7, pp. 24-58; Walter Ysebaert, “Medieval Letters and Letter Collections as Historical Sources: Methodological Problems and Reflections and Research Perspectives (6th-14th centuries),”Studi Medievali, Vol. 50, No. 1 (2009), pp. 41-73;Walter Ysebaert, “Letter Collections (Latin West and Byzantium),” in Handbook of Medieval Studies: Terms, Methods, Trends, Vol. 3, ed. Albrecht Classen, Berlin, New York: De Gruyter, 2010, p. 1898.

【39】參見網站“Epistolae: Medieval Women's Letters”所收四至十三世紀的女性書信:http://epistolae.ccnmtl.columbia.edu/home。

【40】Joseph L. Baird and Radd K. Ehrman, trans., The Letters of Hildegard of Bingen

【41】然而,還是能找到一些零星的材料證明宋代婦女有通信活動。例如李清照集有一通《投內翰綦公崇禮啟》,因涉及李清照改嫁問題,素來得到研究者重視,可參見Ronald Egan, The Burden of Female Talent: The Poet Li Qingzhao and Her History i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13, pp. 145-58。至於朱淑真集中有題為《得家嫂書》、《秋日得書》的詩作,也是她通信活動的反映。

【42】參見Edwin Van Bibber-Orr, “A Feminine Canon: Li Qingzhao and Zhu Shuzhen,” Ph.D. diss., Yale University, 2013.

【43】關於情信,可以參看Bonnie S. McDougall, “Enduring Fascination, Untutored Understanding: Love-Letters in China and Europe,” Monumenta Serica, Vol. 54 (2006), pp. 195-206.

【44】Timothy Reuter, “Nobles and Others: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Expression of Power Relations in the Middle Ages,” in Anne J. Duggan (ed.), Nobles and Nobility in Medieval Europe: Concepts, Origins, Transformations, Woodbridge: Boydell & Brewer, 2000.

【45】參見張典友:《宋代書制論略》,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

【46】參見方愛龍:《南宋書法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5-78頁。

【47】Amy McNair, “The Engraved Model-Letters Compendia of the Song Dynasty,”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Vol. 114, No. 2 (1994), pp. 209-225; 莫家良:《南宋刻帖文化管窺》,遊學華、陳娟安編:《中國碑帖與書法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2001年,第70頁。

【48】Qianshen Bai, “Chinese Letters: Private Words Made Public,” in Robert Harrist Jr. et al. (eds.), The Embodied Image: Chinese Calligraphy from the John B. Elliott Collection at Princeton, Princeton: The Art Museum,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9, p. 382.

【49】Amy McNair, The Upright Brush: Yan Zhenqing's Calligraphy and Song Literati Politics,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8.

【50】例如是西塞羅的《論義務》(De Officiis)。譯本見西塞羅:《論義務》,徐學庸譯,臺北:聯經出版,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