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教師招錄8萬人,它和事業編教師有何區別?
近日,從教育部相關檔獲知,今年全國共招錄特崗教師8000人。
而每年的特崗教師是廣大師範類專業的學子們最期待的崗位之一,
“特崗教師”與當地在職在編教師享有同等待遇,“特崗教師”的特就特在3年服務期內的工資由中央財政統一支付。只要3年考核合格,本人願意,就可轉為當地在職在編教師。
“特崗教師”計畫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由用人學校與聘用的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3年(含半年試用期),聘用期間納入現行人事管理制度統一管理。聘用期間如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終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特崗教師在聘用的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包括績效工資),其它津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準和中央補助水準綜合確定。同時,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體系,享受服務地區相應的社會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