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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陝西神木4·19事故,看透水事故發生後,該如何解決

22日上午9時59分,經過76個小時的救援,陝西神木“4·19”透水事故中被困的6名礦工全部獲救。據悉,6名被困礦工在事故發生後選擇站在井下位置較高的傳送帶上,最終得以獲救。

在欣喜之餘,我們應該深思,如何避免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透水事故發生前有何徵兆?發生後又該如何自救?救援工作又該如何開展?透過此次事件,我們應該學習的還很多。

1、徵兆

透水事故是指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由於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導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通過裂隙、斷層、塌陷區等各種通道無控制地湧入礦井工作面,

造成作業人員傷亡或礦井財產損失的水災事故,通常也稱為透水。

統計最近幾年嚴重透水事故,老空積水引發的透水事故數量與死亡人數占比均在60%以上。

透水事故有沒有一些徵兆?煤層或岩層透水前,

一般都會有一些徵兆。

上述徵兆,並不是每次透水前都會全部出現,有時可能發現一種或幾種,極個別情況甚至不出現。因此,必須提高警惕,密切注視,認真分析。這對於及時採取防災避災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2、自救

井下突然發生透水事故時,

現場人員應立即盡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封堵透水點,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彙報礦調度。如果情況緊急,水勢兇猛,人員應按作業規程規定的避災路線由下往上撤退,切勿進入透水水準以下的獨頭巷道。

當現場人員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掌握以下自救措施,等待救援。

3、救援

1)發生透水事故後,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主排水泵的正常運轉。同時應作出決定:是否合適關閉防水閘門。

2)礦井發生透水事故後,相關技術人員應迅速判斷出透水的性質(含水層水、老空水、斷層水或地表水中的哪一種),並通過詢問事故現場人員和根據井下的偵查結果,瞭解和確定透水地點,分析和估計靜水位和積水量,

並且要測算補給水源、補給水量及影響範圍的水源,然後報指揮部以採取相應的救援措施,確保救援行動所需要的排水設備。排水設備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泵、水管及相適應的配電設備。

3)礦井發生透水事故時,救援人員的主要任務是搶救被困遇險人員,防止井巷進一步被淹,並恢復井巷通風。

4)採掘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時,根據井下實際情況在巷道上、下部水準同時救人,當下部水準巷道有被水淹的危險時,迅速將井下人員撤到上部水準,禁止在獨頭巷道中躲避。

5)對於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於透水後水位時,可考慮在災區附近掘進其他巷道或根據井上井下對照圖找准人員被困位置採用打鑽孔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於透水後水位時,則禁止掘進巷道或打鑽,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6)礦井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全礦和水準被淹危險時,在下部水準人員救出後,可向下部水準或採空區放水。如果下部水準人員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可用裝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構築臨時防水牆,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準的巷道。

7)處理上山巷道透水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注意下列事項:

(1)防止二次透水、積水和淤泥的衝擊;

(2)透水點下方若無能存水及存沉積物的有效空間時,救援人員要及時撤到安全地點;

(3)保證人員在作業中的通訊聯繫和安全退路。

8)在組織排水時,應特別注意通風工作,防止有害氣體聚集和湧出,特別是水位下降時,積存在被淹井巷的大量氣體湧出。要經常檢查瓦斯,當井下空氣中的瓦斯含量達到1%時,應停止向井下輸電排水,要加強通風,及時檢查有害氣體(主要是CO2\H2S),當排水接近井底車場或硐室時,要經常檢查,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突然湧出。此時,負責開水泵的人員應配用隔離式自救器,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發現瓦斯湧出,要及時排出,以免造成災害。

9)在排水過程中,應盡可能分段通風,排除有害氣體,搶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尋找遇難人員。在清理時,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積的空間,疏通巷道,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10)在偵查過程中及搶救人員時,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

11)救援人員在處理水災事故時,必須帶齊有關裝備。在進入遇險人員的巷道裡,應配用隔離式自救器。在處理老空積水時,應特別注意有害氣體中毒。

12)恢復工作,在排除積水,事故區域恢復正常通風,遇險遇難人員全部撤離井下後,由事故礦方進行事故恢復工作。

當下部水準巷道有被水淹的危險時,迅速將井下人員撤到上部水準,禁止在獨頭巷道中躲避。

5)對於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於透水後水位時,可考慮在災區附近掘進其他巷道或根據井上井下對照圖找准人員被困位置採用打鑽孔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於透水後水位時,則禁止掘進巷道或打鑽,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6)礦井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全礦和水準被淹危險時,在下部水準人員救出後,可向下部水準或採空區放水。如果下部水準人員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可用裝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構築臨時防水牆,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準的巷道。

7)處理上山巷道透水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注意下列事項:

(1)防止二次透水、積水和淤泥的衝擊;

(2)透水點下方若無能存水及存沉積物的有效空間時,救援人員要及時撤到安全地點;

(3)保證人員在作業中的通訊聯繫和安全退路。

8)在組織排水時,應特別注意通風工作,防止有害氣體聚集和湧出,特別是水位下降時,積存在被淹井巷的大量氣體湧出。要經常檢查瓦斯,當井下空氣中的瓦斯含量達到1%時,應停止向井下輸電排水,要加強通風,及時檢查有害氣體(主要是CO2\H2S),當排水接近井底車場或硐室時,要經常檢查,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突然湧出。此時,負責開水泵的人員應配用隔離式自救器,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發現瓦斯湧出,要及時排出,以免造成災害。

9)在排水過程中,應盡可能分段通風,排除有害氣體,搶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尋找遇難人員。在清理時,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積的空間,疏通巷道,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10)在偵查過程中及搶救人員時,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

11)救援人員在處理水災事故時,必須帶齊有關裝備。在進入遇險人員的巷道裡,應配用隔離式自救器。在處理老空積水時,應特別注意有害氣體中毒。

12)恢復工作,在排除積水,事故區域恢復正常通風,遇險遇難人員全部撤離井下後,由事故礦方進行事故恢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