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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積金新系統5月8日上線!用手機就能辦提取!

記者從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獲悉,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互聯網+”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已開發完成,將於2017年5月8日正式上線運行。

(網路圖片)

新系統上線將陸續推出各類業務的網上查詢和辦理服務,具體包括單位及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明細資訊和貸款條件查詢、單位繳存及個人提取業務辦理等多樣化的網上服務。

新系統上線後職工可通過該局門戶網站、、“海南住房公積金”手機APP(以下簡稱手機APP)以及網上大廳等多種管道辦理上述住房公積金業務。

新系統上線後,職工身份以“身份證號+姓名”作為唯一標識,所有身份標識下的原各歸集銀行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會自動合計,無需辦理省內個人帳戶轉移及合戶業務。

辦理提取業務時系統將提取額從職工的存量帳戶進行支出,職工可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或當前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無需再前往其他存量帳戶所在的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住房公積金“互聯網+”資訊系統上線有關事項的公告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房地產開發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建部《關於加快建設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升我省住房公積金資訊化管理水準,更好服務廣大繳存職工,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高效運行。

經省政府同意,歷經近一年的努力,我局住房公積金“互聯網+”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開發完成,並決定於2017年5月8日正式上線運行,現將有關業務變動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繳存業務辦理變化

(一)設立新歸集專戶

從5月1日起,我局將停止住房公積金原歸集專戶繳存功能,所有繳存單位不得再向原歸集專戶轉帳匯款。新系統上線後,我局將啟用3個省級住房公積金新歸集專戶,

單位在完成匯繳核定後可從繳存業務回執單獲取新歸集專戶帳號資訊。

(二)繳存業務辦理途徑

新系統上線後,繳存單位(除財政統發工資人員外,下同)可通過我局門戶網站首頁登錄網上服務大廳(以下簡稱網上大廳)或前往各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櫃面辦理繳存業務;財政統發工資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由各級財政部門統一匯繳(另文明確)。

單位通過網上大廳自助辦理繳存業務的,須先填寫好網上大廳繳存業務辦理申請書(見附件1),遞交我局後申請開通網上大廳繳存功能,已申請的單位無需重複提交。跨行繳存托收業務待與銀行介面調試測試通過並完善相關協議後適時開放。

(三)實行先核定後繳存

新系統上線後,繳存單位實行先核定後繳存,核定內容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性質、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及職工帳戶狀態等基礎資訊。

單位通過歸集銀行網點櫃面辦理繳存核定的,單位專管員除提交《繳存單位元基礎資訊填報表》(見附件2)外,還應根據單位本月實際繳存情況,對職工的繳存基數(見附件3)、個人帳戶資訊變更(見附件4)、個人帳戶開戶(見附件5)或補繳登記(見附件6)等繳存資訊進行維護,完成維護後將上述蓋章確定的紙質材料和對應的電子資訊提供給銀行網點櫃面,以便櫃面工作人員快速完成繳存核定工作。完成繳存核定後將獲得本次“繳存登記號”,支付住房公積金時應按“繳存登記號|其他資訊”的格式準確備註在銀行結算票據摘要資訊欄中。因未進行繳存核定或摘要資訊不準確導致無法入帳的款項,我局將按原管道退回資金。

(四)金額核定到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以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均應四捨五入至元。若保留元以下金額的繳存資金將無法核收。

二、繳存職工業務辦理變化

5月2日至7日資訊系統上線前,我局櫃面僅受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與貸款要求急辦的業務,且其資金將於系統上線後予以結算。5月8日至31日為系統試運行期,為保證業務正常開展我局櫃面將適時限定業務受理量。

(一)業務辦理方式多樣化

繳存職工除下列情況必須到我局服務大廳面櫃辦理外,逐步免予到服務大廳現場面櫃辦理業務:一般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繼承業務,需要覆核材料原件的其他業務等;列入住房公積金誠信黑名單職工的所有業務。

(二)職工帳戶餘額自動合計

新系統上線後,職工身份以“身份證號+姓名”作為唯一標識,所有身份標識下的原各歸集銀行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會自動合計,無需辦理省內個人帳戶轉移及合戶業務。但若原住房公積金帳戶身份證號或姓名資訊有誤(或為空)均必須由單位向我局申請對賬解決資金歸戶合併問題。辦理提取業務時系統將提取額從職工的存量帳戶進行支出,職工可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或當前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無需再前往其他存量帳戶所在的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在新系統未與歸集銀行完成連接前無法查詢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新資訊。

(三)業務材料檔案電子化

職工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自助辦理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均需上傳圖片資訊,我局工作人員在網上審核受理;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的,只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銀行卡及與提取用途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可不再提供材料影本及紙質《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櫃面工作人員通過高拍儀將材料原件進行拍攝存儲,根據提取用途生成電子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使用電子簽字板簽名確認即可完成提取申請。委託他人代辦的,可提供親屬戶籍或婚姻證明、專管員代辦單位證明或經公證的委託代辦證明材料。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辦理業務的材料,由職工個人根據系統提示拍攝所有相關材料上傳,再根據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提供原件查核。

(四)開展對沖還貸業務

對沖還貸業務是我局通過內部賬務調整,使用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自動抵減每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本息,當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本息時,將從約定的銀行帳戶劃扣差額部分。新系統上線後,我局將正式開展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已辦理過約定提取業務的職工再辦理對沖還貸業務後將自動終止約定提取業務。

三、房地產開發商通過網上大廳管道自主辦理業務

根據我局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承建的樓盤專案需在我局直屬管理局備案後,購房人方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局新系統上線後,開發商需填寫《開發商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貸款業務辦理申請書》(見附件7)向直屬管理局申請開通網上大廳辦理業務的許可權,指定業務專管員。屆時,開發商需通過網上大廳向直屬管理局發起專案報備申請,錄入報備資訊上傳報備材料,將材料原件送交直屬管理局服務大廳審核、審批,完成專案報備的流程。

開發商已向直屬管理局報備的樓盤專案,可在網上大廳上發起修改基本資訊以及新增樓棟報備的申請,按規定需核查材料原件的,提交直屬管理局服務大廳審核。

四、系統操作輔導

網上大廳和手機APP使用手冊及操作教學視頻,將在我局門戶網站陸續發佈,供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和房地產開發商學習參閱。我局各直屬管理局於近期分批次開展繳存單位專管員操作培訓。

附件:1.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繳存業務辦理申請書

2.繳存單位元基礎資訊填報表(範本)

3.繳存基數調整範本

4.個人帳戶變更範本

5.個人帳戶開戶範本

6.補繳登記範本

7.開發商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貸款業務辦理申請書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

單位通過歸集銀行網點櫃面辦理繳存核定的,單位專管員除提交《繳存單位元基礎資訊填報表》(見附件2)外,還應根據單位本月實際繳存情況,對職工的繳存基數(見附件3)、個人帳戶資訊變更(見附件4)、個人帳戶開戶(見附件5)或補繳登記(見附件6)等繳存資訊進行維護,完成維護後將上述蓋章確定的紙質材料和對應的電子資訊提供給銀行網點櫃面,以便櫃面工作人員快速完成繳存核定工作。完成繳存核定後將獲得本次“繳存登記號”,支付住房公積金時應按“繳存登記號|其他資訊”的格式準確備註在銀行結算票據摘要資訊欄中。因未進行繳存核定或摘要資訊不準確導致無法入帳的款項,我局將按原管道退回資金。

(四)金額核定到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以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均應四捨五入至元。若保留元以下金額的繳存資金將無法核收。

二、繳存職工業務辦理變化

5月2日至7日資訊系統上線前,我局櫃面僅受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與貸款要求急辦的業務,且其資金將於系統上線後予以結算。5月8日至31日為系統試運行期,為保證業務正常開展我局櫃面將適時限定業務受理量。

(一)業務辦理方式多樣化

繳存職工除下列情況必須到我局服務大廳面櫃辦理外,逐步免予到服務大廳現場面櫃辦理業務:一般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繼承業務,需要覆核材料原件的其他業務等;列入住房公積金誠信黑名單職工的所有業務。

(二)職工帳戶餘額自動合計

新系統上線後,職工身份以“身份證號+姓名”作為唯一標識,所有身份標識下的原各歸集銀行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會自動合計,無需辦理省內個人帳戶轉移及合戶業務。但若原住房公積金帳戶身份證號或姓名資訊有誤(或為空)均必須由單位向我局申請對賬解決資金歸戶合併問題。辦理提取業務時系統將提取額從職工的存量帳戶進行支出,職工可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或當前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無需再前往其他存量帳戶所在的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在新系統未與歸集銀行完成連接前無法查詢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新資訊。

(三)業務材料檔案電子化

職工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自助辦理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均需上傳圖片資訊,我局工作人員在網上審核受理;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的,只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銀行卡及與提取用途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可不再提供材料影本及紙質《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櫃面工作人員通過高拍儀將材料原件進行拍攝存儲,根據提取用途生成電子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使用電子簽字板簽名確認即可完成提取申請。委託他人代辦的,可提供親屬戶籍或婚姻證明、專管員代辦單位證明或經公證的委託代辦證明材料。通過網上大廳或手機APP辦理業務的材料,由職工個人根據系統提示拍攝所有相關材料上傳,再根據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服務大廳提供原件查核。

(四)開展對沖還貸業務

對沖還貸業務是我局通過內部賬務調整,使用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自動抵減每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本息,當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本息時,將從約定的銀行帳戶劃扣差額部分。新系統上線後,我局將正式開展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已辦理過約定提取業務的職工再辦理對沖還貸業務後將自動終止約定提取業務。

三、房地產開發商通過網上大廳管道自主辦理業務

根據我局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承建的樓盤專案需在我局直屬管理局備案後,購房人方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局新系統上線後,開發商需填寫《開發商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貸款業務辦理申請書》(見附件7)向直屬管理局申請開通網上大廳辦理業務的許可權,指定業務專管員。屆時,開發商需通過網上大廳向直屬管理局發起專案報備申請,錄入報備資訊上傳報備材料,將材料原件送交直屬管理局服務大廳審核、審批,完成專案報備的流程。

開發商已向直屬管理局報備的樓盤專案,可在網上大廳上發起修改基本資訊以及新增樓棟報備的申請,按規定需核查材料原件的,提交直屬管理局服務大廳審核。

四、系統操作輔導

網上大廳和手機APP使用手冊及操作教學視頻,將在我局門戶網站陸續發佈,供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和房地產開發商學習參閱。我局各直屬管理局於近期分批次開展繳存單位專管員操作培訓。

附件:1.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繳存業務辦理申請書

2.繳存單位元基礎資訊填報表(範本)

3.繳存基數調整範本

4.個人帳戶變更範本

5.個人帳戶開戶範本

6.補繳登記範本

7.開發商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貸款業務辦理申請書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