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在Ins上發自己的照片卻被告了,這是怎麼回事?【好奇心日報】
科勒·卡戴珊是金·卡戴珊的妹妹,也參與了家族真人秀系列節目《與卡戴珊同行》。
這周,她因為曾在 Instagram 上 po 了一張自己的照片而被告上加州法庭。原告是英國一家相片公司 Xposure。他們向卡戴珊索要 25000 美元的賠款,聲稱卡戴珊並不具備這張照片的版權。賠款包括對原創者的傷害,以及卡戴珊從這張照片裡所獲取的利益。
他們稱卡戴珊利用這張照片在 Instagram 上做個人行銷,
他們認為如果卡戴珊沒有發這張照片,那麼公司就能從照片中獲益。
根據 The Hollywood Reporter 的報導,這張照片是卡戴珊於去年 9 月 14 號在 Instagram 上發佈,
這家公司認為卡戴珊以及她的朋友擅自去除了照片的版權(浮水印)並在社交媒體上傳播。他們稱卡戴珊並沒有“問我們是否可以使用照片”,她這樣的行為“會損害原創照片在現在和未來的市場。”
Xposure 公司在聲明中稱:“卡戴珊這張照片一上傳到 Instagram 上,
如今人們每天依靠社交媒體分享照片,版權成了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
根據 Qz 報導,Steven Ferdman 同時還起訴索尼影業在他們的 Instagram 和 Twitter 帳戶上使用這張照片,他向雙方都索要 15 萬美元的賠償。最後他撤銷了控告,據傳是私下做了了結。
Instagram 曾就版權問題聲明:“在 Instagram 社區裡的人對他們的照片有所有權。
但事實是,在如今職業攝影確實很難使用自己的版權權利,就像 CNN 主持人 Jose Pagliery 說的“你只要使用了社交媒體,你就等於放棄了某些權利,只要你的照片發了出去,就等於他們永遠都不在你手上了。”
那麼問題是,具有版權的狗仔隊攝影師和簽約合作的攝影師都應該被同等對待嗎?
題圖: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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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是,具有版權的狗仔隊攝影師和簽約合作的攝影師都應該被同等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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