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內鄉縣衙——戶房
戶房,相當於我們現在的民政、財政、稅務、土地等部門。
戶房知識連結:糧行石鬥
在戶房的展室裡,陳展有一方清道光年間的糧行石鬥。石鬥內口長69釐米,
在封建社會,徵稅納糧是知縣的主要職責之一,而鬥是收糧時必用的工具。內鄉縣誌記載,該石鬥是清道光十六年(西元1836年)內鄉知縣熊廷基下令製作的,由於當時糧行市場混亂,
舊時,市場貿易所用的鬥是一種口大底小的四面椎體。交易時,糧食倒進鬥內,用手撫平,就可以測出重量,操作簡單。但有些糧行經紀投機取巧,經常在交易時徇私舞弊:同樣一把鬥,如果裡面做有“夾層”,收糧時去掉,出糧時再安上,就可以多賺五六斤的糧食,有的甚至用大鬥收糧,再用小鬥賣糧,即“大鬥進,小鬥出”。而衙門中也時常會發生“踢斛”、“淋尖”等現象:“踢斛”是指徵收官糧時,
過去的鬥多為木質,因為手工製作,難免存在誤差,再加上風吹雨淋後容易變形,其精確度也有影響,而石質鬥就不同,不容易有偏差,而且像“夾層”、“踢斛”等小動作也難以實施。所以,內鄉知縣熊廷基命人製作的這方石鬥,是封建社會標準計量器具,不僅打擊、制止了不法商販,而且規範了市場管理、維護了百姓利益。
1991年4月,在內鄉縣衙學術研討會上,這方石鬥引起了國家文物鑒定專家史樹青、朱家溍等人的高度重視,他們評價說:“覆核鬥為石質,這在全國實屬罕見”。2009年2月在《中國計量》專業雜誌上發表了《清道光內鄉校準石鬥》的文章,稱“這方道光石鬥蘊含著樸素的物理原理,是以自然物為基礎建立度量衡標準史上的又一實證”。由此可見,這方糧行石鬥,不僅為清代與現代度量衡的對比提供了依據,而且,在中國計量發展史上,作為度量衡階段的實物例證,具有重要的文物保存和歷史研究價值。
1991年4月,在內鄉縣衙學術研討會上,這方石鬥引起了國家文物鑒定專家史樹青、朱家溍等人的高度重視,他們評價說:“覆核鬥為石質,這在全國實屬罕見”。2009年2月在《中國計量》專業雜誌上發表了《清道光內鄉校準石鬥》的文章,稱“這方道光石鬥蘊含著樸素的物理原理,是以自然物為基礎建立度量衡標準史上的又一實證”。由此可見,這方糧行石鬥,不僅為清代與現代度量衡的對比提供了依據,而且,在中國計量發展史上,作為度量衡階段的實物例證,具有重要的文物保存和歷史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