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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A:FDA批准的新藥,1/3存在安全性問題

不管是不是來自美國新總統的壓力,FDA在2017年批准新藥的節奏都達到了“火箭速度”。截至5月14日,FDA共批准了20個新藥(新分子實體和新生物製品),這個數字幾乎與2016年全年批准的新藥數量(22個)持平。

關於新藥審批的爭論一直沒有休止過。5月9日,耶魯大學醫學院在JAMA雜誌上發表了一項研究結果,顯示FDA在2001-2010年間批准的新藥中,有近1/3在上市後被發現存在安全性問題。

耶魯大學Joseph Ross教授及其團隊統計分析了2001-2010年批准的222個新藥,最後發現有71個撤市,比如抗炎藥Bextra(伐地考昔)、腸易激綜合征藥物Zelnorm(替加色羅)、銀屑病藥物Raptiva(efalizumab)……其中,

Bextra和Zelnorm是因為心血管風險撤市,Raptiva是因為可能增加罕見致命性腦部感染風險而撤市。這些撤市藥物的藥品標籤中原本就帶有黑框警告以警示相應的不良反應風險。

新藥上市後暴露出重大安全性問題的中位時間是4.2年,

存在安全性問題的藥物主要有4大類,包括精神病藥物、生物製品、加速批准的藥物,以及臨近PDUFA審批期限獲批的藥物。

一個比較意外的發現是,審批週期短於200天的新藥,很少存在安全性問題。研究人員推測稱,可能是因為這類藥物的上市申請資料中包含了充分的安全性資料,以此獲得了FDA相對快速的批准。

Ross表示,FDA正在推行更寬鬆的審批制度和更快的審批速度,

這些審批結論通常會帶來其他後果。布萊根婦女醫院和紐約大學的研究人員4月5日曾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發表文章,指出FDA批准新藥的速度要遠快於其他藥品監管機構(比如EMA),上市新藥的絕大多數關鍵臨床研究入組的患者都不超過1000例,試驗週期短於6個月。

特別是FDA加速批准的新藥,由於是以替代終點(比如腫瘤縮小的程度)作為上市依據,而非生存期的改善情況,

試驗週期更短,更容易產生安全性問題。

這個結果也與美國當前的政策有關。特別是美國前任總統奧巴馬去年12月13日簽署的《21世紀治癒法案》,必然會給FDA造成壓力,推動FDA建立“三階段臨床試驗(I期、II期、III期)”之外的新藥開發上市路徑,以加快潛力新藥上市,比如使用替代性生物標記物作為新藥的上市依據……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是會有更多安全性未得到驗證的新藥上市。

FDA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上報系統幾乎完全依賴自願填寫,所以必定會有很多不良事件未被FDA監測到,或者患者本身也不以為然。因此,有人批評FDA的不良事件上報系統未得到充分利用,填寫的也都是不完整或滯後的資訊。不過FDA同時也在監測其他來源的研究或報告,以決定是否要對某個藥物採取措施。

FDA正在對Ross的研究結果進行評估。FDA發言人Angela Hoague表示:“FDA一般不會直接評論某項特定研究,但會將其納入闡明某項問題的支援性資料庫,以説明我們完成保護公眾健康的使命”。

以決定是否要對某個藥物採取措施。

FDA正在對Ross的研究結果進行評估。FDA發言人Angela Hoague表示:“FDA一般不會直接評論某項特定研究,但會將其納入闡明某項問題的支援性資料庫,以説明我們完成保護公眾健康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