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父母掏前給子女買房,如何保證是自已子女的個人財產?

當今社會,父母都恐怕子女結婚後沒房住,所以多數父母會為子女購房,但又怕離婚被對方分走佔有。那麼,父母為子女買房,如何保證不變成共同財產?

第一選擇,婚前買,寫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全款無貸款。毫無疑問,完全是子女個人的婚前財產,無論生活多少年都不會轉化為共同財產。

第二選擇,婚後買,寫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全款無貸款。根據婚姻法解釋三,這也就意味著是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一旦子女離婚也會判決給子女個人。

第三選擇,婚前買,寫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貸款部分由父母給還。這種情況有可能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前提必須是子女和父母之間不要經常有資金往來,反過來說,如果是子女常常將錢轉給老人,老人就無法理直氣壯地說,子女的貸款都是老人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