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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無借條也能討債?微信舉證滿足3個條件獲支持!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於:

最後,法院支持了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一旦發生糾紛,案件事實的認定關鍵,就在於對電子證據的舉證。

首先,真實性方面,

其次,合法性方面,電子證據必須具有實體法所規定的特定形式,必須按照法定程式提供、收集、調查和審查核實。因為電子證據具有易修改、毀損、滅失的特性,如果涉案證據很關鍵,當事人又無法提供,可以申請法官進行調查取證。

再次,關聯性方面,包括主體關聯性及內容關聯性,前者指電子證據的資訊載體同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的關聯性,後者指電子證據的資訊內容同案件事實之間的關聯性。